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高等教育
一、高校构建廉政风险防控的重大意义
高校实施廉政风险协同防控机制是完善内部治理、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反腐倡廉的有效方式。
一方面,高校的反腐倡廉还存在很多的薄弱环节。高校作为社会风气的引领者,在防腐倡廉方面应该有着更高的要求。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影响,个别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观念、价值观念也发生了变化,逐步蜕化变质,滑向腐败的深渊。“近年来,各地查办的高校腐败案件普遍在每年 20―50 件,有的甚至超过 100 多件。这些案件大多涉及高校的招生招标、干部选拔、职称评审、基本建设、后勤服务、科研经费管理等方面。”[2]这些问题的发生有高校领导干部个人的因素,但更主要的还在于随着高校办学自主权的扩大、投资的增加、社会化程度的增加,而反腐倡廉的力量配备不够有力,内部管理机制也没有跟上。与党委、政府不同,高校的纪检监察部门普遍存在人员配置不到位、队伍结构不合理,重视协调防控不够,缺乏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监管体制还不健全等情况,难以应对高校复杂的反腐倡廉形势。
另一方面,高校构建廉政风险的协同防控机制,是发挥高校自身的优势和特点、加强反腐倡廉的有效手段。高校构建廉政风险协同防控机制,可以大力推进管理创新,自觉把科技手段融入高校制度设计和管理流程,将构建廉政风险协同防控机制与不断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规范高校办学行为、推进高校科学管理结合起来,针对高校各领域可能诱发腐败的各类风险,通过科学的分析评估和系统的工作方法,准确查找风险点,建立前期预警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的预防腐败的协同工作机制,从而最终达到规范权力运行、加强科学管理,从根本上预防腐败、促进事业发展的目的。
二、高校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基本内容
一切工作实践要以理论基础为导向,高校要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首先要全面理解和掌握高校廉政风险防控的基础知识。
1、高校廉政风险的主要内容
高校掌握人财物的重要岗位,也都存在着廉政风险。[3]
(1)组织人事风险。高校在干部选任、人事安排等方面具有很大的自主权,在此过程中,如果监控不力,非常容易造成以权谋私等风险。
(2)财务审计风险。随着高校的扩招,高校的资金种类多、流转快、进出大,在票据审核、指标划拨、财务审计等环节容易发生把关不严等财务风险。
(3)采购招标风险。高校就如一个小政府,每天的采购招标业务繁重,易在预算编制与审批、标书制定、物资验收等方面,可能发生变更采购方式、泄露标底、所购产品以次充好、收受回扣等风险。
(4)科研学术风险。随着高校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的增多,科研项目(基地)申报、材料审核、学术成果鉴定、经费使用等方面,发生审核不严、学术造假等风险。
(5)招生录取风险。由于客观存在的暗箱操作,在自主招生、招生面试、专业调整等方面都有可能存在违规现象,造成招生录取不公平问题。
(6)基建工程风险。近年来,高校的基本建设项目增多,项目资金增多,但由于粗放式管理和监管不力,造成在项目设计、工程施工、材料选用、工程付款等方面极易发生违规操作现象,使部分高校客观存在着“大楼建起来,干部倒下去”的现象。
(7)后勤产业风险。高校的规模越来愈大,各类后勤维修、绿化、采购规模也成井喷式增长,由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再加上监管制度跟不上,造成很多的风险。
2、高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实质
一般来讲,高校廉政风险防控,就是找出高校容易发生廉政风险的环节,寻求有效办法,采取务实措施,力求将风险防范在萌芽状态。
(1)高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实质。高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就是指防范、遏制高校的各类权力主体利用职务之便从事违反违反党纪政纪、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的总称。在具体工作中,主要是针对高校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的教职工因岗位学习教育、规范制度约束、防范监督不到位和廉洁自律意识不够而产生廉政风险和进行提前防控一种约束行为。
(2)高校廉政风险防控的主要内容。高校廉政风险防控就是指用当代风险管理学的有关知识,紧密结合高校工作实际,重点围绕监督高校各重点岗位的权力运行,认真查找高校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在日常岗位工作和日常生活中,在岗位职责、思想道德、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发生腐败问题的风险点,并依据风险原则确定廉政风险等级,根据不同级别制定不同的控制办法,以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提前消解高校腐败的风险,提前纠正腐败行为和违法违纪行为,未最大程度地降低了腐败行为对高校系统所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三、高校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取得的基本成效
近年来,全国各各高校在学习领会中央精神的基础上,逐步在廉情信息采集、处置、预警预报等方面进行了很多的实践与探索,加大了风险防控工作力度,取得了初步成效。
1、强化了高校廉政防控的组织领导
多数高校主要领导亲自动员部署廉政风险防控,形成了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纪检监察部门督促组织协调,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同时部分高校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有效克服了廉政建设与业务管理“两张皮”的现象。 2、增强了高校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识
部分高校注重把廉政教育同风险排查相结合,通过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的动员、宣传,使高校领导干部普遍受到了一次廉洁从政、廉洁从业教育,领导干部廉政意识和主动防范廉政风险的意识明显得到提高,“一岗双责”的意识和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进一步得到加强。
3、推进了高校预防腐败制度体系的建设
部分高校坚持把细化业务流程与完善制度相结合,形成了涵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规范化管理、监督制约和违纪违法行为惩处等四类制度的基本制度体系。
4、探索了廉政风险防控的协同机制
部分高校注重发挥各方优势,整合各方资源,尝试构建反腐倡廉“大格局”建设,积极推进职能部门之间的协商机制建设,具体工作中,纪委发挥牵头作用,引导各部门把促进发展和维护学校风清气正的环境作为共同责任,有力确保了学校反腐倡廉工作特别是重大任务的全面完成。
四、高校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看到高校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方面取得的成效的同时,也要充分认识高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方面存在的种种不足。
1、没有形成认识合力
高校的师生思想上不够重视,对高校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紧迫性认识不够,对廉政建设“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还没有建立起齐抓共管的风险防控责任体系。
2、没有形成组织合力
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体系建设普遍不够到位,权责明晰、逐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反腐倡廉体系不够健全,部分领导和单位没有把廉政风险防控放在重要的位置。
3、没有形成制度合力
一些高校在人才引进、干部选用、财务管理、工程基建等方面的制度建设仍较为薄弱,一定程度上形成了风险防控的盲区。有些高校没有结合本校廉政建设和风险防控的实际,划分各类工作的风险点,没有形成科学的防控链条。
4、没有形成外部合力
高校的主管部门和社会对高校的权力运行监控不到位,平时监管不够。地方高校与检察院等执法部门合作机制不够健全,预防高校职务犯罪和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没有建立。
五、高校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基本思路
高校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关键在于运用协同理念,整合高校内外各种资源,充分发挥廉政风险防控系统的各要素作用。
1、做好廉政风险的源头防控
针对高校容易产生的各类腐败风险,坚持教育为先,加强高校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廉洁从业教育和“一岗双责”的意识教育。深入开展岗位权力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将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2、做好廉政风险的重点防控
通过对高校近年来违纪违法案件规律的全面分析,确定干部职称评定、财务管理、学术规范等重点防控领域。要通过向校级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延伸,向二级学院和重点岗位延伸,形成全面覆盖的防控局面。要加强规范办学,推动高校各项具体业务管理的规范化管理,形成“用制度规定流程、用流程规范行为、用行为优化管理、用管理完善制度”的风险防控运行机制。
3、做好廉政风险的基础防控
高校要加强理论研究,进一步理清高校廉政风险的界定、风险等级的划分等问题。要坚持把细化业务流程与完善制度相结合,对高校制度建设进行统一规范,形成反腐倡廉的基本制度体系。要抓好任务细化分解、责任落实、监督检查等工作,进一步实现责权明确、权责相称、层级负责、层级落实。
4、做好廉政风险的保障防控
要强化学校党委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统一领导,党政主要领导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负总责。有关校领导根据工作分工,负责分管单位和联系部门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强化学校纪委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开展。要各参与单位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组织本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各阶段工作,把防控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要交任务、压担子、督过程、要结果,着力建设一支适应高校改革发展稳定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5、做好廉政风险的监督防控
做好高校的廉政风险防控,还要发挥主管部门的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高校要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各类信息公开工作,为上级部门和社会监督提供资料。高校的上级主管部门要建立监控高校廉政风险的常态机制,每年专题研究部署高校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作用,畅通社会监督渠道。
总的来说,构建高校的廉政风险协同防控机制,还处于起步和初始阶段。高校和社会各界都要深入研究、深入实践,高效推进高校廉政风险协同防控机制,最大限度地使高校的党员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确保高校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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