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3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高等教育
第一,科研和教学是高校教师必须具备的两项技能,教师考评制度在这两者之间容易冲突。无论是教学水平,还是科研能力,都能体现教师的学术水平和能力,大多数情况下,两者往往不能并存,会有所偏重,因此在进行考核评价过程中,各高校的考评制度不能很好的找到平衡点。例如:考虑自身院校的科研实力、声誉和科研基金,某些高校会出现某些教师科研成果突出而对其教学质量“开绿灯”的情况,虽然保全了院校科研的实力,但站在长远发展的角度,容易纵容一些教师产生功利心态和唯科研论,不利于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有的高校教师将众多精力投入教学中去,完全不考虑科研,这虽然符合大多数高校的考评要求,但却忽略了“学术必须不断进步”,有时甚至闭门造车,不思进取,无法激励或带动学生超前思维和创新意识,有悖于我国高等教育的可持续发展需求。
第二,教师考评所制定的“量化指标”存在片面性。长久以来,高校把教师考评进行量化,一味地追求数量,并制定相应的量化指标体系,一定程度上为“绩效考核”提供依??,汇总统计简单便捷,但却忽视了重要的问题-“质量”。例如:教师审核绩效工资时,人事处依据所教授课程的课时量和课程性质进行衡量,忽略了教学质量,没有考虑学生对该门课的学习效果、实际应用程度和教师教学态度等方面,在职称评定时,多数高校将论文数量作为门槛,造成很多教师单纯为了评职称而发论文,甚至花钱找人代写。有的教师申请科研项目时,为了能够达到预期的论文篇数,而将发表论文放在首位,严重偏离科研的本质,失去了科研的实际意义和价值,浪费了国家的资金和科研组的宝贵时间。
第三,考评制度成为高校教学管理的重要依据,影响了教师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教师是整个教学过程的主体和主导者,教学管理目的让教师更好的投入教学过程中,但由于教学管理本身体制所限,会出现上下级关系,高校管理人员会利用教师考核评价制度作为手段,去要求教师和考核教师,这就削弱了教师的主导地位,使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陷于被动,转变为教学活动的执行者和配合者,严重影响了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更有高校为了便于管理,对教师考评采用统一标准,实行“一刀切”,完全不顾教师与教师之间能力差异、学科与学科专业特点、教师与学科之间的适应性等,这不仅造成师资配置不合理,更会挫伤教师的教学积极性。
第四,考评过程存在“人情意识”,制约了高校教学质量的提高。不管教师考评制度如何制定,毕竟是人为操控,其过程中难免存在“看关系”情况,考评者对待具有亲属、朋友、校友、熟人介绍甚至金钱交易等关系时会“开绿灯”,造成考评中的种种不公平因素。
鉴于以上诸多问题,究其原因在于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急需完善和改革,亟待破除束缚高校教师发展体制机制障碍,激发教师教书育人、科学研究、创新创业活力。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要求,教育部于2016年8月25日下发《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专门针对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做出了详细的部署。[1]经过深入解读和分析,个人认为在现有的考评制度基础上,应重点完善和改革以下几点:
一、严格把关,实施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
教师是一个特殊的职业,思想品德、政治观念、教育态度、价值观、做人做事原则等体现了教师本身的素质,一言一行是师德的具体体现,对培养的大学生会产生重要的影响。因此,不管教师学术水平高低、执教能力优劣,其教师职业道德必须高尚,教师考评制度必须从严执行,对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制。首先,高校教师的政治观念要清晰,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在实现中国梦的道路上,敢于积极同错误思想和拉拢腐败行为作斗争,在教学工作过程中,将爱国主义思想融入教学,弘扬大学生爱国精神。其次,高校教师必须拥有积极向上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无私奉献教书育人精神,以培养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各类专业人才为己任,凡事以身作则,端正自我,做事先做人,以高尚道德去约束、感化和影响学生。[2]
二、细化教师考评制度,实施分类管理,合理调岗
在高等院校中各院系、各专业之间既有相同和相似点,也有很大区别,教师授课性质也是分类繁杂,有专业课教师、基础课教师、公修课教师、选修课教师等,按职称分类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职称不同,学术水平参差不齐,考核如果采取统一量化标准,会造成较为严重的两极分化。因此,考评制度必须细化和具有针对性和适应性。例如:教授、副教授职称的专业课教师,应当从严管理,重点倾向于执教能力和科研能力两方面,主要考核在学术创新和科研方面成果,促进发挥经验和带头作用;对讲师、助教职称的基础课教师或选修课教师,应重点倾向于学术水平和执教能力,主要考核在教学过程中的学术知识传播能力和不断学习、积极进取的钻研执教态度。对于进步比较快的教师予以适当的表扬和奖励,以激励充分发挥执教潜力。根据考评结果优劣,对不同职称的教师有所惩罚和奖励,必要时及时对其进行调岗、提拔或降级,避免出现“倚老卖老”和“英雄无用武之地”的情况。 三、加强对教师执教能力的考核力度,实行民主测评制
教师的首要任务是教学,对教师执教能力的考核尤为重要。教师教学质量好不好,学生有绝对发言权。在高校中教师的考核评价应该从量化考核方面逐渐增加民主测评制度,在考核过程中以教师具体教学工作量为基础,重点考察所教授学生的知识吸收率和理解率以及实际应用情况和就业能力等。例如:对大学英语公修课而言,有的教师授课时学生到课率非常高,学生评价和收获也很多,有的则反之,课堂纪律也大相径庭,执教能力可见一斑。对同一门专业课而言,不同的授课教师教出的学生,在就业、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各类竞赛等方面展现的能力差别非常大,能够很真实的反馈出教师的执教水平。因此,对教师执教能力的考评制度,其民主测评应集中在教师自评、学生评价、教师互评、督导评价、社会反馈等方面,其教学规范、教学运行、课堂教学效果、教学改革与研究、教学获奖等采取全方位的了解,有效的考评教师的实际执教能力。
四、增强考核教师科研成果的实用价值
科研成果是高校教师学术水平的体现,是教师科研能力考核的重要依据。然而考核评价制度不能将科研项目数量与经费额度单纯指标化,更不能依赖论文字数、专利数量、科研领域特殊性等,需要注重质量,考察科研成果的实用性和有效性,积极探索并建立实用性“代表作品”为主要内容的考评方式,将具有原始创新性的学术成果作为评价教师科研工作的重要依据。要培养高校教师潜心研究、长期积累的心态,切勿急功近利,为了利益而一味追求短、简、快的科研项目,应该鼓励教师在各领域、各行业中创新和关注国家热点方向,主动引导和响应国家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和致力于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推进科教结合,以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此外,各高校办学性质、规模、思路等各不相同,还应该根据自身院校特?c和实际科研能力制定相适应的考评制度。例如:“985”和“211”工程院校,因为承担着国家科教兴国的使命,国家各方面投入比较多,拥有较多的国家级科研实验室,承担大多是国家重点项目、学术前沿项目,针对性较强,一般实用价值也比较强;对于一些普通高等院校,因办学理念、学校规模、师资水平、地理环境的特殊性,以及资金来源的有限性,所承担的科研项目一般都集中在省级、校级层面,涉及国家级项目较少,大都以综合性研究为主。因此,这两类高校教师科研能力和成果鉴定方面考评制度不能相提并论,需要因人而异,具有明确的分类、分级指标。
五、完善社会服务考核机制
社会服务是我国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环节,越来越受到各行各业的重视,作为高等教育的奉献者,教师在这方面作用也日益明显,对此方面的考评机制也应逐步完善,综合评价高校教师在参与专业及学科建设、人才培训、学术及技术推广、科研成果分享和转型、社会资讯、公益性事业倡导及实施以及承担公共事业方面的工作,充分认可高校教师在各行各业公益事业建设方面的贡献。
六、加强监管,接受学生的监督评价,使考评过程和结果透明化
考核评价制度是高等院校师资良性发展的有力保障,其考评结果是教师职称(职务)评定、绩效工资管理、评优评先、继续培养、岗位调整、聘用管理的重要依据,然而教师的考评过程毕竟是由考核者来具体实施的。增加考核者的监管体制,接受上级领导、学生监督评价,使考评过程民主化、透明化、公开化,对考评结果必须公示,不能走形式,一旦有人举报,立即严查,绝不放过一丝违规行为。
总之,对高校教师的考核评价要充分尊重教师在高校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各高校要把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工作放在高等教育事业改革、高校可持续发展的首要位置,[3]要实事求是,敢于创新,在评价过程中积极探索并建立高等院校评估、本科教学评估、学科及专业评估与教师考评制度的联动机制,不断约束和激励高校教师,使教师能够真正的实现在其位,谋其职,安其心,竭其力,促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良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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