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3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高等教育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05-202-02
高校其他应收款是高校流动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处于流转过程中的待结算资金,是高校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功能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但是,长期以来,由于高校其他应收款规章制度缺失、执行及监督不力等方面的原因,高校其他应收款呈现持续增加的态势,使本该流动的流动资产变成了“长期借款”,不但增加了呆账坏账的风险,而且容易滋生腐败现象,加大了高校资产流失的风险。
一、高校其他应收款管理相关规定
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将其他应收款核算的内容概括为高校除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各项应收及暂付款项,如职工预借的差旅费、拨付给内部有关部门的备用金、拨付给校内独立核算单位用于保障其基本运行的补贴经费、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应向附属单位收取的垫付的人员经费等。
其他应收款应当按照类别以及债务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逾期三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核销的其他应收款应在“已核销其他应收款备查簿”中保留登记。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事业单位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需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但是,实践中,各省对事业单位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的规定不尽相同。如《河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暂行办法》规定,省级事业单位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单位原值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经主管部门(指预算主管部门,下同)审核同意后报省财政部门审批;上述规定限额以下的资产处置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审批,审批结果每半年和年度终了20日内将批复文件及汇总批复表报省财政部门备案。
二、高校其他应收款主要表现形式及其负面效应
(一)主要内容
通过与相关高校财务部门的沟通了解,目前,高校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基建借款、校办产业借款、修缮借款、后勤服务借款、学生实习借款、旅差费借款、科研借款等形式。
(二)负面效应
1.资金周转不灵,影响高校事业正常开展。正常情况下,高校其他应收款应该保持稳定的规模且处于持续流转的状态,高校其他应收款的持续增加、长期不还,必然会影响学校整体资金的周转,进而阻碍学校日常事务的顺利开展。同时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
2.形成呆账坏账,导致高校国有资产流失。高校其他应收款的大量存在、长期不还,容易形成呆账坏账,增加了高校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和概率。
3.财务指标失真,影响学校宏观决策管理。由于其他应收款的特殊性质,即属于资产但不一定会形成资产,高校大量其他应收款的存在,容易造成单位资产不实,导致高校相关财务指标失真,不利于学校宏观决策管理。
4.容易滋生腐败。高校其他应收款管理不善,造成其他应收款长期无法归还,极容易滋生“无意识”腐败现象,给学校和教职工个人造成重大损失。
三、某高校其他应收款实证分析
借助表1-某高校其他应收款情况表(1994-2014)和表2-某高校其他应收款账龄情况表(1994-2014),我们从该高校其他应收款总体情况、年度发生笔数、年度总金额及账龄四个方面具体分析如下:
(一)总体情况分析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该高校2014年底前其他应收款共计281笔,金额合计2196万元,25年来其他应收款年均发生11笔,平均每笔其他应收款金额为7.8万元,除了1993-1995年三年没有其他应收款外,其他年度均存在其他应收款。其中,其他应收款笔数最多的年份为2014年,共计94笔,金额274万元;笔数最少的年份为1997年,只有1笔,金额为10万元。
(二)其他应收款年度发生笔数分析
从其他应收款年度笔数角度进行分析,可以看出2014年、2013年和2011年其他应收款笔数最多,分别为94笔、53笔和31笔,平均每笔其他应收款金额分别为3万元、2万元和15万元,属于正常现象,也就是说年份越近,未清理其他应收款笔数越多。
(三)其他应收款年度总金额分析
从其他应收款年度总金额角度进行分析,2010年、2009年和2011年三年位居前三位,金额分别为511万元、471万元和459万元,平均每笔其他应收款金额分别为51.1万元、42.8万元和14.8万元。对2010、2009、2011年三年其他应收款进行详细分析发现,2010年其他应收款511万元中,有505万元为后勤和工厂借款,后勤借款分别用于修缮和购买学生公寓用品,工厂借款则用于工厂职工缴纳社保。2009年其他应收款471万元中,有461万元为后勤和工厂借款,后勤借款分别用于家具购置和校园绿化支出,工厂借款用于工厂职工缴纳社保。2011年其他应收款459万元中,430万元为后勤、工厂和资产处借款,后勤借款主要用于维修,工厂借款主要用于工厂职工工资的发放和工厂电力改造,资产处借款则主要用于房屋修缮。可以看出,后勤、工厂和资产处是大笔金额借款发生的主要部门。
(四)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
从其他应收款账龄角度进行分析,该高校20年以上其他应收款仅有4笔,金额为92万元,占全部其他应收款的比例不到1%(0.96%);10~20年其他应收款42笔,金额92万元,占全部其他应收款的比例为4.19%;3~10年其他应收款71笔,但金额却达到1606万元,占全部其他应收款的比例高达731.13%;3年以下(含3年)其他应收款164笔,金额477万元,占全部其他应收款的比例为21.72%。可以看出,该高校其他应收款管理的重点是10年以下其他应收款;对于10年以上其他应收款从成本收益角度考虑,不应投入太多精力,而应加强收回概率大于50%的其他应收款的管理。 四、高校其他应收款管理对策
(一)完善高校其他应收款内部控制制度
具体分析本单位其他应收款主要内容及各部门其他应收款所占比例,探讨其他应收款长期未清理的深层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借款管理办法,从借款流程、报销还款要求、逾期处理办法等方面规范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文本,最大限度保护高校自身权益;定期进行内部审计,不断完善监控体系,检查其他应收款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确保应收账款的回收。
(二)制定切实可行的其他应收款清欠策略
及时跟踪其他应收款明细账余额及还款情况,对涉及合同管理的其他应收款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对于逾期其他应收款,按年限进行划分,重点对10年以下(含10年)其他应收款进行清理,对于10年以上其他应收款,应逐笔分析收回的可能性,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按照规定进行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对于收回可能性超过50%的,定期催收,直至收回或报请核销。
(三)建立特定部门其他应收款专项管理体系
针对后勤、校办产业以及资产处其他应收款发生笔数少但金额大的特点,实行单独归类、专人管理,严格借款审批手续,及时把握借款流向及相应业务进展,业务办理完毕后及时通知相关借款经办人办理借款报销还款手续,从源头避免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现象,尽可能保护高校资产不受损失。
(四)完善国有资产考核量化指标体系
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纳入高校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政绩考核、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通过设置各部门其他应收款所占比重、总笔数、平均单笔金额等量化指标,并与干部考核任用、年终考核奖励挂钩,增强相应部门及部门负责人管好用好国有资产的责任心,有效控制其他应收款的规模。
(五)规范高校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操作规程
高校应定期开展其他应收款清理核实工作,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批准核销,确保资产的真实性,提高高校财务指标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力争为高校领导决策与管理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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