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3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高等教育
2011年12月,教育部颁布了《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教代会的职权进行了清晰界定,使教代会在高校的地位更为巩固,法律效力更加明确,工作制度更为完善,职责权力更加突出。为深入贯彻落实《规定》,2014年12月,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北京市教委和中国教育工会北京市委员会联合公布《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高校进一步加强教代会制度建设,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各项民主权利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和实施办法。
目前,高校教代会工作还存在需要改进之处,如教代会工作制度需进一步完善,教代会各项职权需得到全面落实,教职工民主管理意识需增强,教代会代表素质和履职能力需提升,教代会提案质量需提高等。新形势下,高校如何发挥教代会在学校民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依法有序地开展教代会工作,拓宽民主管理渠道,创新教职工民主参与和监督学校改革发展重大事项的有效途径,是本文着重研究的内容。
加强高校教代会制度建设的现实意义
1.加强教代会制度建设是贯彻落实依靠教职工办学方针的迫切需要
加强高校教代会制度建设,尊重广大教职工当家做主的民主权利,充分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既是新时期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体现,也是凸显高校依靠教职工办学的主体地位,发挥教职工主人翁精神的重要手段。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要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推进学校的改革发展贡献力量。教代会制度建设有助于教职工广泛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建设实践,切实增强其民主意识与主人翁意识,集中智慧、群策群力,促进学校事业健康发展。
2.加强教代会制度建设是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做主,公民的政治参与是推动民主政治发展的基础性因素。高校教代会制度建设是教职工民主参与的基本途径,已成为教职工政治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教代会制度建设,就是要营造参与型政治文化氛围,引导教职工参与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提高教职工的民主参与意识,促进学校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
3.加强教代会制度建设是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内容
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是在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下,大学要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科学管理;其微观层面的建设目标是建立起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运行体制。高校教代会制度是现代大学制度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民主管理层面与现代大学的管理精神一致。高校要不断拓展和挖掘教代会制度建设的广度和深度,建立起科学的民主管理体制机制,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
4.加强教代会制度建设是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加强教代会制度建设是教职工维权工作走向规范化和制度化,并取得持久实效的重要保证。高校进一步深化教代会制度将有效保障广大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落实。通过召开教代会可以使教职工更加了解学校相关政策的制定背景,学校也能近距离倾听教职工的呼声,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较大限度地调动其能动性,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和可持续科学发展。
5.加强教代会制度建设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渠道
通过教代会提案、校务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让教职工更全面地了解学校重大事项,广泛听取教职工对学校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无形中加强了领导与教职工、教职工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从而形成党群、干群及教职工之间平等互助、和谐融洽的人际关系,有利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利于收获教职工对学校发展的理解与支持,使学校上下形成合力、共谋发展。
推进高校教代会工作的九大有效途径
1.教代会制度建设要有要求、有指标,保障教代会工作有章可循
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全面落实教代会工作机制,是保证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的有效途径,也是规范教代会工作程序的必要前提。高校要组织教职工学习并领会《规定》及《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完善教代会制度文件,包括学校教代会工作细则、二级教代会工作细则、教代会提案工作制度、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工作职责、教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等,使教代会工作制度更加规范科学,教代会职权履行、程序运行、全方位监督更具可操作性,为提升学校民主管理水平,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提供政策依据。
2.建立教代会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权利范围
一是高校要建立教代会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教代会干部。具体包括:一要开展教代会代表民主选举工作,推选出思想政治素质优秀、业务能力水平过硬、教职工信赖、能反映教职工意愿的教师作为教代会代表;二要组织教代会代表经过反复酝酿、民主推荐、民主投票等程序选举出教代会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执委会)委员;三要由教代会执委会委员民主选举出教代会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四要根据学校具体工作实际,设立教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作为处理教代会专门业务的工作机构。
二是要明确教代会执委会及专门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教代会执委会作为教代会的领导机构和闭会期间的职权行使机构,应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包括组织召开教代会年会、审议年会通过的有关事项、听取教代会代表团对议题的意见建议、闭会期间研究学校重大事项等;教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要在会议期间收集、整理教代会代表对相关议案的意见建议,向教代会执委会报告工作,在闭会期间对与委员会工作相关的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职能部门制定政策提供依据等。 3.落实教代会各项职权,建立健全有效沟通机制
1985年,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中规定教代会职权包括讨论建议权、讨论通过权、讨论决定权和评议监督权四项职权。新颁布的 《规定》和《意见》中对教代会职权进行了重新定义和划分,将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校园建设、学校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等内容列入了讨论建议权范围,并将学校上一届(次)教代会提案的办理情况、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等内容列入了评议监督权范围。高校要根据《规定》和《意见》内容,严格规范教代会各项工作流程和民主程序,尊重其民主决策权利,履行民主监督职能,依法保障教代会各项职权的切实落实。同时,高校要建立健全沟通机制,全面听取教代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一方面,各教代会代表团要积极组织代表对议题进行讨论,学校领导及教代会执委会委员要认真听取各代表团的意见反馈,进行重点研究;另一方面,学校要完善日常民主管理制度,通过召开教代会专题说明会、提案答复见面会、征求意见座谈会等形式,畅通校领导、职能部门与教职工之间的沟通渠道,保障教职工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权利的有效实施。
4.提高教职工民主意识,凸显教代会重要地位
一是加强学校领导的重视程度。教代会制度建设和工作开展需要学校领导的充分重视和鼎力支持。学校党政领导应提高自身的民主管理意识,积极指导教代会建设有序开展,保障教代会职权有效行使。学校领导应多深入基层,倾听来自一线教职工的呼声,了解教职工的实际需求和困难,着重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
二是加大职能部门的支持力度。机关职能部门要支持教代会行使自身权利,全面听取教职工对学校改革发展的意见建议,积极研究教代会议题和提案内容,认真办理教代会作出的决议。同时,要为教代会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创造良好的民主管理环境。
三是提高教职工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高校要强化对教职工的民主教育工作,通过组织学习教代会制度文件、举办教代会文件解读报告会、召开教职工征求意见座谈会、开展教职工建言献策等活动,搭建宣传教育平台,拓宽民主参与实践渠道,提高教职工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
5.提升教代会代表素质,加强教代会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完善选举机制。教代会代表要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和牢固的教职工群众基础。高校要根据《意见》附件―《北京市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细则》中对代表选举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和人员状况,切实完善代表选举制度。
二是加大培训力度。高校要定期对教代会代表进行培训,通过组织学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教代会业务知识,使教代会代表明确自身的权利义务,增强其民主意识、法律意识、全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使代表在职责范围内敢于建言、善于建言、勤于建言,既反映民情民意,又重视学校整体发展,切实履行好代表职责。
三是组织履职实践。高校要建立教代会代表巡视制度,组织代表对教代会决议执行情况、提案落实情况、校务公开情况以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情况进行巡视。同时,要组织代表参加履职实践活动,如列席校长办公会、参与教职工职称聘任及考核、高招录取等监督工作以及参与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事项的民主决策过程等,使教代会代表真正做到源头参与、履职尽责。
6.健全教代会提案工作制度,做好提案征集和落实工作
教代会提案工作是教代会代表履行义务、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渠道,也是教职工参政议政,为学校的建设发展建言献策的重要途径。
一是建立提案工作机构,完善提案工作制度。首先,要成立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负责提案的征集、审查立案,协调督促提案处理,检查提案落实情况等工作,并在每年的教代会年会上作提案工作报告,接受代表们审议。工作中要把“原始提案是否科学合理、承办部门是否落实到位、教代会代表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提案工作的标准,增强提案办理的实效性。其次,要完善教代会提案工作制度,对提案征集内容、审查立案程序及办理流程等提出明确规定,促进提案工作规范化建设。最后,要建立“教代会执委会统一领导、校工会及提案工作委员会有效实施、教代会代表团组织开展、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职能部门具体落实”的“五位一体”提案工作体系,使学校、二级单位、职能部门、教职工各方联动、促进沟通,保证提案工作的实施效果。
二是组织教职工积极参与,做好提案征集工作。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是推进教代会提案工作的前提。教代会代表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围绕多数教职工关注的热点问题可随时提交提案;此外,在每年教代会年会召开前至少一个月为集中征集提案时间,由校工会、提案工作委员会联合下发提案征集通知,通过校报、网站等媒体,开展提案宣传工作,有效激发教职工关心学校建设的热情,并发动教代会代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三是严格审查,准确把握立案尺度。为提高提案质量,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要严格按照教代会提案工作相关规定对原始提案进行审查,以全局观念从提案的合理性、科学性、可行性等方面,对提案内容进行反复论证。经过严格审查后立案的提案,对于学校的改革发展和教职工利益诉求将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助于提高提案质量,为提案的处理落实奠定基础。
四是注重督促落实,提高提案满意度。在提案处理落实阶段,要形成校工会、提案工作委员会督促检查,承办部门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搭建提案人与承办部门的沟通平台。一要通过举办提案沟通见面会,使提案人与承办部门面对面讨论交流提案提出背景及办理措施,提高提案落实效率;二要建立提案跟踪制度,校工会、提案工作委员会会同提案人对提案的处理过程进行全程跟踪,与承办部门共同研究提案的解决措施,提高提案满意度;三要建立教代会执行委员会调研制度,针对提案中涉及较集中的问题深入实际进行专题调研,为学校决策提供有益参考。 五是建立提案评价体系,搭建电子提案网络平台。高校应建立教代会提案工作考核评价体系,通过评选优秀提案、提案人及提案承办单位,充分调动提案人主动参与提案、承办部门努力落实提案的积极性。同时,要建立教代会电子提案网络平台,加强提案工作信息化建设。
7.加强二级教代会制度建设,拓宽民主管理渠道
二级教代会是校级教代会的延伸,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渠道的拓展,在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和谐稳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学校要制定二级教代会工作细则,用以指导二级教代会工作,规范其运行程序、组织形式及职权范围。校工会和各分工会应根据学校及二级单位改革发展动向,及时修订和完善二级教代会制度和相关工作流程,以适应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
二是二级单位党政领导要切实提高对二级教代会制度建设重要性的认识。通过二级单位体制机制创新,推动办学事业的科学发展,通过体现教职工公平利益的调整,强化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 促进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稳步发展。
三是要完善二级教代会运行机制。一要建立二级教代会工作机构,切实保证二级教代会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要健全培训机制,组织教职工、教代会代表就二级教代会制度和工作规范等内容进行培训;三要建立评估机制,将二级教代会发挥作用情况与二级单位工作考核、中层干部考核、分工会工作考核有机结合。
四是二级单位应根据校级教代会提案工作制度,制定二级教代会提案工作规范,扩大提案工作范围,使教职工在直接参与二级单位民主管理中充分发表意见,献计献策。
8.发挥教代会执委会和专门工作委员会在教代会闭会期间的作用
为了促进学校改革发展顺利进行,确保民主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教代会闭会期间由教代会执委会行使审议或通过职能。教代会执委会可根据教代会授权,承担学校工会与教代会相关工作职责,审议提交年会讨论通过的有关事项,遇有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除应由教代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外),可联系专门工作委员会与学校有关机构协商处理,将处理结果向下一次教代会报告。
高校要充分发挥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在教代会闭会期间的作用,加强工作指导,给予工作支持,建立运行机制。例如:民主管理委员会要对学校整体工作进行民主监督,参与教职工职称聘任、职务晋升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民主管理事项;提案工作委员会要进行提案的征集、处理和督促落实工作,提高提案处理率和教职工满意度;教学科研工作委员会要开展教学科研专题调研,为学校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青年工作委员会要开展青年教职工现状和需求调研,协助学校工会举办职业能力提升活动,解决其实际困难。
9.学校工会在推进教代会工作中的角色和作用
高校工会是教代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在推进教代会工作中,应担当起组织者、引导者、服务者和维护者的角色。
一是要当好组织者。高校工会要根据《规定》和《意见》内容,修订学校教代会及二级教代会工作细则,在制度层面保障教代会各项职责的落实。同时,在党委领导下,要做好教代会的会议筹备及闭会期间工作,组织教代会代表行使职权,落实教代会各项要求。
二是要当好引导者。在深入开展教代会制度建设中发挥工会的引领作用,教育引导教职工紧紧围绕党的教育方针、学校的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献计出力,正确理解和运用教职工和代表的民主权利。
三是要当好服务者。高校工会要以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作为工作宗旨,充分发挥党政联系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开展教代会工作中切实履行服务职能,及时正确反映教职工的呼声,做好学校党政与教职工的沟通工作。
四是要当好维护者。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维护职能的具体体现,高校工会要在维护学校整体利益和工作大局的前提下,切实维护好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有效落实。
新时期,依法治国、依法治校、依法治会对高校教代会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校要深入贯彻落实《规定》及《意见》,加强教代会制度建设,保障教代会各项职权的落实,积极探索推进教代会工作的有效途径,从而促进学校的民主政治建设,推动学校各项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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