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3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高等教育
一、网络教学的基本内涵和基本特征
1.网络教学的基本内涵
现阶段,我国教育学者对网络教学的基本内涵认知,尚且存在明显分歧,尚未实现对网络教学的内涵界定表述的一致认识。通常认为,远程教学、网络教学,以及高校网络教学三个基本概念是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学理范畴。
我国学者丁兴富在著作《远程教育学》中指出:在远程教学模式的应用背景下,教师与学生之间在时空层次具备明显的相互分离特征,教师“教”的行为与学生“学”的行为之间存在基于时间和空间层次的相互分离和独立化特征,并在借助现代教育意义技术形态和多元化媒体资源的技术背景下,实现各类各类教学资源在不同实践主体以及组织形态之间的相互联系,交互,以及整合共享。
从比较性视角考量,网络教学与传统教学之间的主要差别,在于其更加关注网络技术形态的应用效能,以及学习者在学习行为参与过程中的中心地位,在有效实现网络教学平台的建设和应用目标基础上,有效打破了传统面授式教学模式的应用局限性,为学生开展相关学习实践活动创造了充足的便利条件。
高等院校网络教学模式,是以网络信息技术平台作为应用媒介,在充分运用高等院校具备的各类教学资源背景下,通过促使“教”的行为和“学”的行为既相互分离,又相互影响而具体实现的教学活动形式,是我国现代远程教育事业发展路径中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
2.网络教学的基本特征
第一,教学工作路径存在多样化特征。在网络教学模式的具体建设和应用过程中,以“学校”和“班级”等有形空间概念被打破,同时传统的以“班级”为基本单位的教学模式也逐步丧失了其绝对性的控制地位。在我国各级高等院校建设和运行网络教学技术平台的历史背景下,各级高校实际掌握和控制的各类教育资源能够借助网络技术平台中的虚拟性窗口,供现实社会环境中的各类需求者随时调取和使用,确保了高校学生在网络技术平台的支持背景下,能够打破时间和空间因素的限制,随时实现知识内容学习以及观念更新目标。
第二,教学应用资源存在共享化特征。我国各级高等院校通过建构和应用网络教学平台,能够实现对高校知名教师,以及法学教育援救领域优秀教学资源的整合式呈现运用,通过对在线网络资源传输和共享技术的引入运用,能够确保独立学生个体随时依照自身的现实化学习实践需求,调取和收看呈现于网络教学平台运用路径之中的各类教学资源,有效提升了现代高等教育事业开展路径的针对性和便捷性。与此同时,在网络性教学资源运用共享平台的运行使用背景之下,高校任课教师和学生群体之间能够随时实现顺畅有序的交流沟通以及信息资讯内容交换,避免因时间性和地域性因素限制而给高等院校教师群体和学生群体具体开展的既教学实务活动开展路径造成明显阻碍。
第三,教学工作开展路径的课操作化和自主化。在网络教学模式的具体应用背景下,高等院校逐步是吸纳了数字化校园形态的建设和运作目标。通过对高等院校网络教学模式运作应用过程中的积极参与和体验行为,高等院校学生能够根据自身的基础性知识素质基础建设发展状况,以及具体面对和生成的学习需求和学习愿望,针对性调整和把握自身实际开展的学习内容对象以及经历的学习体验路径,在基于高校网络教学模式背景下形成的高校师生共学关系的发展背景下,不仅能够有效激发学生群体的学习动力,还能督促高校在职教师群体不断提升自身的教学工作本领。
第四,教学内容的丰富性和实效性。在高等院校传统教学模式的建设和应用背景下,受传统纸质教材的载体模式特征的深刻影响,使得现阶段高校应用性课程教材文本在知识内容编写体系以及教材引例案例教学元素的呈现和分析过程中,存在较为鲜明局限性和陈旧性,不利于高等院校法学专业课程日常教学活动的具体开展路径,与现实社会生活实践的动态发展趋势之间实现顺畅有序的对接,阻碍了-预期教学工作效果目标的顺利实现,以及我国高等学校法学教育事业的顺利发展。而在网络教学模式的建构和应用背景下,借助公共性网络技术平台中媒介信息在呈现形态层次的多样性,以及在获取实践路径层次的便捷性,各级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的教师和在校学生群体,能够结合教学实践过程中的实际需求和具体操作环境,实时引入和调取适当种类的网络媒介性教学资源,提升高等院校法学专业课程教学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并在逐步加强教师与学生之间在教学实务环节开展过程中的交流沟通活动力度,为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日常教学实务活动质量水平的改良提升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教学工作建构运用网络教学模式的必要性分析
在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教学工作过程中建构和运用背景下,能够有效解决我国高等院校传统法学课程加血模式存在的系列具体问题,其集中表现为如下几个具体方面:
第一,教学计划体系制定存在落后性,教学内容体系存在落后性,教学过程中应用的教学实施手段存在单一性,未能充分关注高等院校在校学生群体在法学知识内容学习和运用行为实施过程中自觉性和主动性,严重干预啦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学生基础性学科逻辑思维体系,和法学专业学科知识创造性思维的建构和发展,严重影响了相关学生群体法学专业知识技能学习应用能力,以及自身综合和性素质水平的改善提升。 第二,长期应用的“严进宽出”指导政策。由于高考考试制度以及高等院校招生制度的共同影响,导致部分本身具备较强烈法学专业学习愿望的高中毕业生个体被挡在高等院校的招生制度体系之外,同时也丧失了接受正规化和系统化法学专业高等教育内容机会。与此同时,对于一定数量的已经获取高等院校法学专业课程知识内容学习体验机会的高等院校学生个体而言,源于其本身在法学专业基础性理论知识以及应用技能的学习体验过程中本身未能感知到充足而有效的压力性和激励性因素没直接导致这些学生在“以考试及格”为主要学习实践指导目标设定的观念指引和干预条件下,在具体的学习体验过程中形成了消极懈怠和得过且过的不良心理行为倾向,导致我国高等院校实际培养输出的毕业生群体具有鲜明的知识面狭窄特征和现实社会人才需求特征之间的严重背离现象,严重影响了我国各类高等院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工作综合质量水平的改善和提升。
第三,以“四年全日制”为主要描述的高等院校法学教育事业具有鲜明的一次性和学校教学实务空间限制属性。其入学门槛相对较高,且具体涉及的落后陈旧性知识在制度性因素,以及多元化相关影响因素的和共同干预条件下往往无法获取到及时充分的更新干预,我国高等院校现代法学教育事业的历史发展,以及我国全民性终生教育思想理念的普及和发展造成了极其严重的不良干预。
三、我的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网络教学的模式构建和实现路径
1.我国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网络教学的基本模式
第一,知识讲授与知识接受过程相结合的教学模式。这一教学应用模式的主要应用进程是:诱导激发大学生个体的基本学习动机――学生针对已经学习过的课程知识内容实施复习――教师针对新课程涉及的知识内实施讲授――学生针对新学习的知识内容实施巩固性体验实践――教师检测评估学生的实际学习效果,这种教学实务模式充分彰显了教师在教学讲授实践过程中的主动性以及学生学习体验过程的被动性,其最大的优势在于大幅度缩短了学生学习体验过程中的时间长度,但是这种方法缺不利于学生学习自主性的全面发挥。
第二,情境内化服务模式。改教学应用模式的主要应用流程是:情境创设――诱导学生参与已经建构形成的教学模式――总结内化教学体验过程中获取的相关成果。该教学模式的最大应用优势,在于能够在现有法学知识内容教学资源与开放网络教学资源的结合运用背景之下,实现对具体的多样化的教学场景的建构和应用呈现过程。比如可以借助网络教学平台建构和实施模拟法庭实践活动,借助基于线上教学平台的技术支持条件,诱导高校法学专业学生逐步实现理论知识学习内容与实践应用技能的相互结合。促进其能够不断借助具体学习掌握测法条信息内容,具体解决现实社会生活实践过程中遭遇的具体问题。
2.我国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网络教学事业的实现路径
第一,切实加强高等院校法学网络教学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力度,要逐步优化我国各级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网络教学事业的开展模式,促进管理工作预期质量水平控制目标的顺利实现。切实建构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毕业生群体综合素质表现状态的反馈习惯评价机制,助力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学生培养质量水平的改良提升。
第二,做好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教材文本体系的建设工作,针对学生的学习需求和我现代法学研究和教学事业的发展特征,针对现有的教材文本实施改良修正。
四、结束语
针对高校法学网络教学模式构建及实现路径问题,本文从网络教学的基本内涵和基本特征、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教学工作建构运用网络教学模式的必要性,以及我的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网络教学的模式构建和实现路径三个基本方面展开了简要分析,旨意为相关领域研究人员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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