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3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高等教育
一、从实际出发解决法学教育定位问题
法学教育到底是定位为职业教育,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还是定位为学术教育,培养科研型法律人才,成为摆在普通高校法律专业面前的必须解决的问题。我们应该培养什么样的法律人才?法学教育的目标应该定位在培养出具备法律信仰的实务人才而不仅仅是理论研究人才上。因为法学教育尤其是本科教育的目的,是为了让学生获得将来从事各种法律职业所具备的知识与能力。引导学生形成宽泛的法学知识结构,训练学生把法律问题放到开阔的社会环境和多元知识背景中去思考,才是法学教育的正途。现有的法学教育体制并没有很好地理清思路,反而走了急功近利的路线。我国目前法学专业教育的最大问题是“千校一面”,所有开设法学专业的院校在培养目标、办学模式、课程设置、职业训练上具有高度趋同性,即在培养目标上,以培养学术性人才为主;在办学模式上,以研究型教育模式为主;在课程设置上,限于以16门法学核心课程为主线;在职业训练上,采取大四最后一学期2―3个月的固定实习模式;在教学定位上,以学校而非学生为主体等。这些均导致了普通高校法学专业的毕业生到实务部门工作后,要三四年以上的时间才能够适应审理案件、代理各种法律事务的需要,而可以直接在工作岗位上发挥效能的人才并不充足。这些恰恰说明了普通高校法学专业没有从自身实际出发,探索适合自己的教学模式,效仿名牌院校的办学模式,犯了“法学教育定位不清,职业教育属性未能彰显”的错误。对普通高校法学专业而言,其合理的选择是实务型法学教育模式,即培养具有优秀的法律职业能力的法律人才。而且在经济全球化浪潮席卷而来的年代,培养出具备国际竞争力的实践型法律人才才是首选。高校法学专业当务之急是将“懂外语、懂法律、懂管理”的人才作为法学教育的立足点与培养方向。
二、明确高校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
高等院校法学教育所培养的毕业生应当是基础较为扎实、专业面宽、综合素质高,并具备良好适应能力的高层次法律专门人才。所以,一是要抓好法学基础教育。打好基础不仅是指要懂得法律史、宪法学及比较法学等法学理论,还要懂得文学、哲学、历史学及社会学等非法学基础知识,甚至还应当懂得一定的自然科学理论知识。二是要抓好法学专业教育。在法学专业本科阶段,应当致力于拓展专业口径,淡化专业之间的界限,让学生的法学专业知识能够更加全面。三是要抓好人文素质教育。法学专业教育是人文教育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其重点是做好人的工作。四是要抓好实践操作教育。法学教育在注重教给学生知识的同时,更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际能力。
三、我国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
纵观各国的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无论是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在法律人才的教育培养上,都包含这样三个方面:
第一,是素质教育,即系统掌握法学学科体系的基本知识,即包括法理学、宪法、刑法、民法等在内的十几个二级学科和若干三级学科或基础课程构成的法学学科体系。这些知识大部分是由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原则和基本知识构成,是一个体系完整、逻辑严密的教学体系。
第二,是职业技能教育。随着社会关系的日益复杂和法律本身日益专门化,要求法律职业工作者具备法律的技术理性和判断。对法律的这种认识有赖于在长年的研究和经验中才得以获得。其次,现代社会的司法所关注的已不仅仅是实质正义的实现,而更加注重程序的正当性。在这种体现形式理性的司法过程中,一系列的司法活动都是在严格的程序轨道上展开的,甚至程序合法成为评价司法行为与结果的唯一重要的标准。烦琐的程序规则需要专业化的训练才能够掌握和领会,这一方面是司法公正的保障,另一方面也是法律职业与其他职业的根本区分。
第三,是职业道德教育,即培养良好的法律职业素养。除了熟练掌握法律专业知识、法条的规定和诉讼程序外,还要理解和掌握法律制度背后的法律意识、法律精神和法律价值,形成相应的法治信仰、司法理念、法律思维、法律伦理、法律技术及推理、法律解释等。这是作为一个职业法律人才所必备的法律道德。
总而言之,今天的法学教育决定着明天中国的法治建设,而承担法律人才培养任务的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则可以说是中国法治的造型基因。因此,我们以系统和宏观的视觉来探讨我国法律人才的培养,有助于法学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并为法律职业的调整与完善提供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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