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3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高等教育
由于高校学生的收费多寡及其合理性,常常受到学生、家长以及社会的共同关注甚至质疑,因此必须寻求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方法,即努力构建科学合理的高校生均成本核算体系。
生均成本,作为学校全年教育培养成本的总数与学生人数的比值,其对衡量高校总体的办学效益具有重要的影响。然而传统意义上所得出的单一性的数值,并不能从根本上反映出高校各专业实际的办学成本,严重制约了专业自身的发展规划,而且不能清晰地反应出合理成本与不合理成本的区别,不利于相关管理工作的改进和提高,因此构建一个科学合理的生均成本核算体系势在必行。
一、高校生均成本核算体系构建的重要性
生均成本作为高校受教育者接受高等教育服务所耗费的全部费用,是一项必不可少的教育成本。它的核算对象包含了各专业、类别、层次的所有学生,因此合理区分成本核算对象,对于实际教育成本的分配和分类非常有利,有助于精准的核算出各专业类别学生具体的教育培养成本。首先,它可以为国家制定相关的政策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由于各高校结合自身的实际发展和人才培养模式的具体情况,对教育成本进行了精准的核算和反映,并且生成了相关的成本报告,因此国家相关部门可以结合实际的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而科学地制定对高校的教育拨款、各项经费的开支项目、以及收费标准等,合理构建成本分担机制。其次,它会极大地促进高校加强自身对教育资源的管理和利用。目前高校之中普遍存在一种不计成本的教育经费与资源的浪费情况,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差,如机构臃肿、人员浪费、设备重置等,也导致高校管理水平与工作效率的下降。再次,它极大地顺应了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发展的需要。教育事业的迅猛发展,导致很多高校开始纷纷筹建新校区,而起筹措资金的方式也由原来单一的依靠国家财政,转而向社会、金融机构、个人等多种筹集渠道并重的方向发展,而各方投资者都需要对高校的教育成本进行考核,了解实际的教育发展情况,因此良好的成本核算体系也有利于高校更好地发展。
二、影响高校生均成本核算体系构建的主要因素
在对高校生均成本进行核算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制约因素。首先,高校作为一个特殊性的组织单位,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机构,因此在日常的经营活动中很少计算利润,也很难获取和利润相关的信息,因此在很大程度上也导致高校对成本核算的积极和主动性不高。
其次,高校为了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获得更好的教育声望,增强自身的影响力,因此在追求这些社会效益的同时,往往会出现不惜成本投入,最大限度追求发展目标的现象,从而给生均成本核算带来一定的不稳定性。最后,由于国家财政部门加大了对高校建设的扶植力度,从而导致高校的资金管理制度与模式,很少专注于成本控制上,这种不计成本的管理理念成为成本核算体系构建的最大障碍。这些都是制约高校生均成本核算体系构建的主要因素。
三、高校生均成本核算体系的构建思路
(一)遵循高校生均成本核算体系构建的原则
为了充分体现生均成本核算体系的公正、科学与合理性,必须在严格遵循财会制度中关于成本核算相关原则的基础上合理构建。
1.权责发生制原则。权责发生制,指的是本期内不管款项是否已经收到或者支付出去,只要是应该负担的任何费用都要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来进行处理,也就是传统意义上所说的收益与支出要进行配比。而现在高校中大部分仍然采用的是收付实现制,也就是以实际收到或者支付的现金数量作为标准来记录实际产生费用的情况,很明显已经很难精准地反应实际的收支、成本情况,因此在生均成本核算中必须使用权责发生制。针对那些在本期产生或支出,但是需由日后才耗用的费用,应该作为待摊费用按日期逐入成本费用,如果是日后才能支付但本期就已经耗用的费用,可作预提费用计入成本核算。
2.相关性原则。对于生均成本的核算,一定要将实际成本和具体支出进行明确的划分,只能是针对用于教育教学所产生的收支活动,对于那些与教育活动本身无关的内容就应该抛开,并且要将那些之前未列入核算范围,但是符合教育成本范畴而产生的费用重新划分到核算体系之中,即完全按照教育活动的相关性原则来核算生均成本。
3.明确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原则。资本性支出指的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发生的支出,收益性支出是指用于教学过程所产生的人员费用与日常性项目支出。目前大部分高校都会将校区基建支出、贷款利息等大额费用一次性纳入成本核算体系。为了确保成本核算结果的准确度,必须按照资本化处理和折旧摊销的方法,分期区别性划分计入成本核算之中。
(二)按照高校生均成本核算体系构建的程序和方法
要想构建科学合理的成本核算体系,必须讲求科学的计算方法,明确具体的核算细节过后,按照一定的程序来进行才行。
1.明确高校生均成本的核算对象。由于高校的教育活动比较复杂,教学对象分成了不同年级、专业和不同层次的学生,因此对于生均成本的核算必须严格按照“层次―专业――年级”来进行,明确教学设置中教育成本的明细账目,将所有在固定期间内所提供的教育服务和所消耗的教学成本进行归集,编制相关成本标准。 2.明确生均成本核算期间。目前高校的教学主要是按照学年制收取相应的学费,与现行会计制度规定的期间划分范围有所不同。由于高校教育培养周期是从学生入校一直到学生毕业,因此对于生均成本核算的期间,严格按照每年的9月1日到第二年的8月31日。但是学生有寒假和暑假未在校接受正规教育服务的时间,因此实际的成本核算可以按照每月的教育服务周期来进行,将各月所产生的所有教育成本费用进行累加,从而得到最后的实际数据来编制生均成本报告。
3.明确生均成本的核算内容。为了更好地分析和控制教育成本,进一步提高实际教学资源的利用率,保证核算结果的客观实效性,必须明确核算的范围和具体的内容,明确区分成本和支出二者之间的界限。需要刨除那些不属于教育成本的经费支出内容,如校办对外公开性的附属学校、医院、机构,企业,教职工正常工资以外的学校福利性待遇补贴,学校资产投资中亏损部分,用于社会性活动的行政费用,教职工的伙食补助和生活区的绿化建设费用,教师自身科研项目经费等。大体上对于生均成本应该主要包含教职人员支出、日常行政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支出、对于个人奖励或补助支出等项目。
4.明确生均成本的分配标准与计算方法。对于高校生均成本的核算一定要考虑到所产生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因为它们的分配直接影响到实际的计算结果的准确性,而且特别要重视对于间接费用的核算问题,要尽可能地保证核算数据资料容易获得,并且与成本之间具有密切的关系。实际分配的标准可以按照学生的实际人数、学时数或者是教师实际的教学任务量而定。例如,对于教职工的工资或者是一些福利性待遇的分配就可以按照实际在校学生的总数为标准;对于额外教学辅助性的费用分配,可以按照不同的专业或者各年级实际的学时数量为标准;对于教室内教学设备的折旧费用分配可以按照各专业、年级实际上课的课时数为标准等。具体的计算方法可以按照:
“学生学年生均教育成本=学生学年教育的总成本/在校生折合人数”的方式以此类推进行计算。
(三)确立以专业为核心的成本中心
高校本身具有很强的特殊性,学生主要是享受专业的教育服务,只是购买了相关的专业课程,而无法作为一个具体的产品对象来进行衡量。因此为了使成本核算的精准与实效性,必须明确划分核算对象,即生均成本核算实际就是在核算学生所购买的不同的课程,以及与课程相关的不同的教育服务费用。由于高校开设的课程各种各样、种类繁多,所以最好是将专业作为成本的核心。要对专业本身用进行核算,还要将专业教研室中所产生的人员、物品等产生的费用进行综合核算。
四、结语
综上所述,高校生均成本核算体系的构建,不但可以为国家相关部门制定合理的政策提供合理的依据,加强高校对自身教育资源的利用与管理,尽可能地提高办学效益,同时也早已是顺应高校教育体制改革的必然发展要求。在目前高等教育领域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只有转变旧有的生均成本核算方法与观念,树立新的核算理念,积极探索出科学合理的成本核算方法,才能获得更多优质生源,提高高校办学的总体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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