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3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高等教育
1.港台高校行政质量管理的运行模式
1.1香港高校
香港高校章程规定的高校行政管理有三种力量:即以校董会为首的决策力量、以校务委员会为首的行政力量以及以教务委员会为首的学术力量。这三种力量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从校董会、校务委员会、教务委员会的权力来看,以校务委员会为首的行政力量受到校董会的决策力量和教务委员会的学术力量的双重制约。
香港高校的行政管理模式是校董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度。校董会是香港高校的最高决策机构,具有指导性和决定性,是大学的决策力量。校董会下属的各专门委员会,是香港高校的主要决策组织,职责包括提出有关大学条例的修正或撤销的意见,研讨年度预算和决算,讨论有关学校政策等问题。高校的教职员通过参与不同的委员会来讨论学校的决策。
校董会是香港高校章程规定的最高决策机构,虽然对大学具体的学术事务干预较少,它却可以通过任命校长等间接的方式去影响高校的学术发展。教务委员会是由教授构成的学术团体,掌管高校一切与教育教学有关的事项,并就学校的教务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是香港高校学术力量的集中体现。校务委员会是大学的行政力量,一切与行政相关的校务均由校务委员会处理。而校长是大学的最高行政负责人,担负着学校的办学和发展职责,是大学行政力量的体现。以校务委员会为首的行政力量的最高负责人是校长。校务委员会管理高校的财政、投资、校产,以及全校事务,并有权处理来自纪律委员会的上诉、投诉等处罚事宜。
校长是大学的首席教务和主管人员,校长除按规定需要履行自己的职责外,还必须对校董会、校务委员会和教务委员会负责。所以说,以校长为首的行政力量也必然要受到校董会与和教务委员会的制约。
由此可见,香港高校的行政质量管理是科学民主的,既有利于发挥校董会的决策力量,还能够制约以校长为首的行政力量,以及保证教务委员会管理学校的学术力量的正常工作。三种力量互相制约,互相约束,使香港高校的行政质量管理朝着有序、科学、健康、稳定的方向发展。
1.2台湾高校
台湾高校章程所赋予高校的行政管理是在“以教学、研究为主体,行政为支援体系”的前提下,解决高校内部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分配问题。高校章程通过尊重大学行政人员的行政权,强化大学行政体系的功能,使行政部门除扮演协助教学研究的角色外,亦能发挥其整合经营的功能。
有学者指出,“大学在迈向独立自主之前,也应有相对之准备,加强行政质量管理,使自主与责任相符,提高大学绩效,达到大学教育目标”,这正阐明了高校行政管理质量对大学发展的重要性。
台湾高校的行政质量管理主要体现在校务会议和校长的关系上,它决定了大学内部的行政管理,对于推进教授治校和学术自由以及增强学校发展的能力有着重要意义。校务会议是大学章程根据《大学法》在大学内部设立的,并在《大学法》和《国民教育法》的修订中获得了法制上的保障。它赋予了校内各阶层参与校务的权利――校长、副校长、教师代表、学术与行政主管、研究人员代表、职员代表、学生代表及其他有关人员代表组成校务会议,议决校务重大事项。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教师的专业自主权,提高了学生在大学发展中的话语权,对于防止校长及其他行政专权行为起到了一定的制约效用,体现了台湾高校在行政管理上的民主化、法制化趋势。此外,台湾高校还建立了大学校长及学术主管公开遴选制度,通过公开广泛地征询各界来遴选公立大学校长,并落实“教授治校”的理念,“以建立大学内部运作的制衡机制,发挥大学自主的正面功能”。经过多年的改革运动,台湾高校在行政质量管理方面已经取得较大的发展,高校内部各个权力或权利主体之间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改善。
此外,台湾高校均有成立“谘议委员会”,负责审议监督学校的发展计划,作为学校决策的制衡机制。同时高校通过在学校章程中明确界定学生对学校有关事务参与的层面及方式,为学生提供了参与学校行政管理的学习机会,使学生有表达意愿和需求的机会和渠道,使学校的各种设施与制度,更有利于教学质量的提高。全面参与,全员协同,通过实施全面质量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是台湾高校行政管理比较典型的特色。
2.内地高校行政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
2.1管理组织执行力欠缺,效率低下
内地高校因对应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设置职能机构的情况较为普遍,导致机构相对臃肿、管理职责不明晰,管理职能交叉现象屡有发生。在日常管理中办事程序复杂、权责僵化必然导致行政管理决策的不科学,管理组织执行力欠缺,效率低下。 2.2学术权力不彰,行政权力泛化
由于内地高校一直没有通过章程和相关法规更好地界定高校学术权力和政府行政权力的关系,行政权力泛化是内地高校行政管理中一直存在的问题,高校围绕政府文件转是普遍现象,这直接导致了学术权力的缩减,进而形成学术权力日渐服务于行政权力的局面。
2.3行政管理人员专业化程度不高
教育行政管理专业化是世界一流高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突出表现,体现在章程所赋予的组织机构和行政管理人员专业化两个方面,其中后者是关键。内地行政人员的专业化水平相对较低,专业知识结构不合理,总体水平偏低,管理和教学双肩挑、教师和行政人员转换频繁和进入门槛低等现象时有存在,行政管理大多还停留在经验管理阶段。
3.港台高校行政质量管理对内地高校的启示
3.1转变管理理念,增强服务意识
学术管理和行政管理统一于大学管理的整体,是大学管理系统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两者相辅相成,共同服务于学校的整体目标。高校行政质量管理是大学系统良性运转的保证体系和支撑平台,高校可以通过高质量的行政管理协调内部校、院、系和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以推进高校内涵发展;同时,通过行政管理协调好学校与政府、学校与社会的关系,做好人才需求、社会服务、资源配置等各项工作。
高校行政质量管理工作的实质和核心就是为教学和科研服务。港台高校大多确立了“以学术为导向”的办学理念,行政工作得以更好地为学术发展服务。内地高校在制定章程的过程中必须要从行政质量管理入手,从思想转变开始,明确以服务为中心的理念,杜绝“官本位”思想,摒弃教育管理官僚化作风,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意识,主动服务教学,服务研创,从而在人才培养中正真实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3.2注重“学术导向”与“行政导向”的统一
伯顿?克拉克将高校内部组织的最基本特征归结为“以高深知识为核心”。这就说明高校的行政质量管理必须围绕“以高深知识为核心”这一观点而生。高校承担着知识的传播、人才的培养等国家崇高使命,其相应的管理方式应以崇尚学术为基础。学术导向是高校行政质量管理的核心和最终目的,所以,高校行政管理应围绕学术管理来进行,从而提升行政质量。
港台高校强调学术价值的意义在于在主动适应社会需求的同时,更加注重行政质量管理,为“学术卓越、优质教研环境、高质量教学、卓越校务经营”等保驾护航。根据学科规律,学术权威制定出符合高校校务管理规律的高质量的规章制度、组织结构、领导方式,注重“学术导向”与“行政导向”的统一,这值得内地高校在章程制定过程中学习和思考。
3.3改革现行的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体系
要创办世界一流大学,就要有一流的行政管理队伍。在事业单位收入制度改革提速的背景下,现有高校行政管理人员考核制度难以客观、准确地反映其工作业绩和效果。因此,必须依据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特点和要求,构建系统、科学、实用的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体系。港台地区高校均制定有一整套比较完善的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制度,采取行政人员和教师共同规划管理的外、内控结合和分类管理的管理方式,对非教学人员绩效评核和发展制度作出规定。
内地高校在章程建设过程中,一定要在加快构建现代高校治理体系的基础上,改革现行的行政人员绩效考核体系。通过科学设计绩效考核体系,增强行政人员的岗位责任意识和竞争意识,提高行政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办事效率,引导管理人员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提高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
3.4明确发展定位,实行特色管理
特色是高校的核心竞争力,新常态下的高校行政质量管理,要坚持特色管理的理念。高校管理特色,是高校办学特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在长期的管理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具有独特个性特征的管理思想、管理技能及管理作风,是高校自身优势的体现和区别于其他学校的一个显著标志,直接影响着人才培养的质量,关系着办学的效益。明确不同类型高校的发展定位,按照“不同的管理任务、不同的管理方式、不同的管理要求”进行统筹,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形成不同风格的特色管理。社会需要是多方面的、多层次的,高校管理也应是多类型、多特色的,只有从实际出发,办出特色,才能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在行政管理质量监控上,港台地区各所高校均能依据高校自身的办学理念和管理模式,形成符合自身要求的行政支持计划及质量评鉴体系,形成了自身的特色。这种特色管理理念,值得内地高校思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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