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3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高等教育
音乐艺术教育的根本目的在于欣赏美,传播美,享受美。音乐艺术教育的过程在于传承和创新。但我们的音乐艺术教育在传承和创新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一方面,传统经典曲目与艺术形式因不符合“流行趋势”或以“改革传统”为借口而逐渐被淡忘,或被抛弃,或被篡改的面目全非;一方面,又以所谓“市场化”为导向,以迎合“流行趋势”为创作目的,致使艺术作品的创作放弃对美的体验与传播,缺乏对艺术的美育作用的真正理解与深入思考,只是专注于商业化能否取得成功。由此产生的后果是长久不衰的经典艺术作品越来越少,流行一段时间或者一周左右,甚至让人们过目或“过耳”即忘的作品却大量充斥我们的日常生活之中。对此,有些专家多年来一直大力推介所谓“在发达国家音乐作品的流行和更替周期不会超过一周”的概念,并籍此解释并推动流行音乐的“快餐化”。试想一周过后即被淘汰或遗忘的作品,其艺术价值与艺术水准肯定不会有什么高度的。长期受急功近利的心态与本着迎合“市场”,迎合“趋势”为目的的创作观的影响,我们在音乐艺术教育中培养出来的部分学生的个性,眼界、情怀、能力、甚至创造力都不尽如人意。如此局面的形成,既有历史的原因又有现实的原因。因此,笔者试图以实践的观点,以下几个方面对如何进行音乐艺术教育的创造性思维培养进行探讨,研究。
一、进一步加强基础教育阶段的音乐理论与实践教育
我们国家历来重视音乐艺术教育。琴,棋、书、画为古代君子的必备技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又是建国后长期的教育方针。但长期以来我们的艺术教育更多的是流于表面或成为“专属”学科,艺术教育的广度与深度都没有得到加强。中小学的音乐艺术教育在实践中以“教唱歌”代替音乐课程。乐理,练耳,试唱的基本功在高考时只是“专属”于艺术考生的备考科目。由此,音乐教育的美育目的并没有全部实现,艺术教育的高考考核与选拔大多也没有设置自主创作的实践环节。从考核效果来看,一大部分学生的音乐理论水平偏低,学习音乐理论就是为了通过考试的实用性目的过强。这就直接导致基础理论不扎实,创作能力偏低,实践创新能力不足。因此,建议增加自主创作环节的考核与评分比重,在基础教育阶段就开始引导教育教学重心从机械的重复与死记硬背向注重实践与崇尚自我创新的转变。
二、以正确的理念和态度对待“流行”与“创新”
在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指引下,高校音乐教育经过多年的改革与发展,现阶段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就,涌现出一大批体现时代风貌,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优秀作品。但我们不得不看到在市场化的影响下,很多创作人员背离艺术创作规律,创作目的不是为了传播美,让人们享受美,而是一味追求“轰动效应”,信奉“眼球经济”,以流行为借口,以能够赚到钱为目的,降低作品的艺术价值来求得认可。以迎合的态度来创作作品并取得“流行”,绝对不是创新。把“流行”误解为“年轻人的领域”也不是真正理解艺术。“流行”也不应是迎合叛逆,“流行”也不应是专属某一群体。真正的“流行”应该是得到广泛的认可,“流行”应该是可以经历时间的考验,能够让大多数人接受,理解,喜爱。曾经“流行”的某些作品,过一周,或者过一年之后再次拿出来,经常是人们会报之以“无聊”,“没意思”,“过时了”等等评价。反观真正有艺术价值的优秀作品,传唱了几代人,不因时间的流逝而褪去自身的美,历久而弥新,这样的作品才是真正的“流行”――它们在几代人中流行!
我们在鼓励创新的时候,要尊重音乐艺术本身的规律,强调音乐艺术的美育功能。一部好的作品既要带给人们美感,又要引导人们去发现,欣赏,享受作品带来的美感。创新过程中要区分真实表达与为了“迎合”而表达。为了迎合,会过分注重某些受众群体的需要,甚至会放弃原则,把低俗与无聊的内容添加进来,而忘了音乐艺术的初衷是为了表达,传播生活中的美。
同时,创新需要大量的实践来支持,需要融入生活,增加发现美能力,表达美的手段与技巧。采风是行之有效的实践创作方式。我们至今依然传唱的很多经典民歌都是在采风过程中实践创作的。建议在保证课堂教学的基础上,增加学生的社会实践比重,增加不同文化社区,不同民族社区的采风实践,指导学生系统做好观察,记录,整理工作。在此基础之上,鼓励学生积极开展内容创新,形式创新,体裁创新。
三、做好经典传承与保护工作,在继承的基础上进行实践创新
真正的有价值的艺术没有古与今,中与外的区别。真正的有价值的艺术也会穿越历史的时空表达,传播她所强调的美,并引导不同地域,不同文化,不同时代的人们去理解,享受她所带来的美。因此,增加学生的社会实践比重,增加不同文化社区,不同民族社区的采风实践既是课堂理论教育向实践的延伸,也是对传统文化的记录,整理,保存过程。事实上,这一过程刻不容缓。因为很多民族的,地域性的音乐艺术形式与体裁正在逐渐消亡,与之相关的音乐主题也不再有新的作品被创作或表达出来。对经典音乐的继承不只是常见曲目的重复学习,也包括所有的民族特色,地方特色的传统曲目的传承与保护,而不应以当下人们的评价标准来决定取舍,搞所谓“重点保护”一部分,任其自行消亡一部分。我们承认不同时代有不同的艺术评价标准,但对艺术价值的肯定却不是一代或几代人就能够完成的,这就好比梵高的画作在其生前无人问津,当下却价值连城一样,不要在音乐艺术的传承与保护上犯同样错误。在认真学习古今中外的优秀艺术作品的基础上,掌握它们的创作规律,精研它们的表达手法,并在实践中运用,一定能够提高自我创作,创新的水平。
如前所述,音乐艺术教育创造性思维的培养是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结果,需要在继承经典的基础上,向各种类型的优秀艺术形式借鉴技艺,技法或者参考其相关主题。在传承,学习的基础上,我们应该大胆尝试,勇于创新,相应的艺术创作就会站在较高的起点上,。艺术作品的内容,形式,技法也会有较高的艺术价值与相对成熟的表现形式和技法。我们在传承,创新的实践中要坚持音乐教育的美育功能,强调音乐教育的自身艺术价值,坚持展现美,传播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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