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3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高等教育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1-5918.2015.09-011
[文章编号] 1671-5918(2015)09-00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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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人事管理改革是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部分,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必须与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相配套,与完善内部治哩结构相适应。高校内部治理结构主要是通过制度构建来确立大学内部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关系,以实现民主管理、科学决策,提高大学管理绩效。内部治理结构改革实际上就是指大学自身制度的建设和改革,而人事制度改革就是其核心内容。
一、高校内部治理在人事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行政权利泛化
目前高校的行政管理部门基本上是按照“对上”思维,参照攻府模式设置各种机构,如党政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纪委、监察处、审计处、人事处、财务处、基建处等,导致行政机构庞大,使得行政权力无处不在,居于强势地位。随之产生的行政化思维和管理模式,使高校的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利长期博弈,难以制衡,权力边界无法明晰界定。严重影响了高校的民主与法治,破坏了单纯的学术环境。
(二)人力资源结构不合理
各高校发展历史与背景不同,在新建本科院校中,人力资源结构不合理现象更为突出。笔者通过对省内外几所新建本科院校的调研发现,高校目前基本教育规模人员为专业技术人员(教学科研人员、教学辅助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等。多数高校近几年都经历了转制或合并,建立了以综合大学为主体的高等教育格局,使得目前人才数量储备明显不足,层次有待提高。如在教学科研人员中,部分教师只能进行一般课程开设和知识的传授,缺乏大师级的领军人物;在管理人员中,部分管哩者只能进行一般的日常工作运转,缺乏现代管理思想、管理能力及较高的整体素质。这种人力资源结构比例上的失调妨碍了学校对人力资源的有效管理,限制了学校发展。
(三)教职工缺乏积极性
作为事业编制单位,用人理念和用人机制较为陈旧,岗位积责权限划分不清,如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工作运转、岗位责任等界定不明,教育教学工作运行整体效率低下,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普遍不高。行政管理人员对行政岗位认同度低,工作能力提高缓慢,妨碍了高校管理水平的提升;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制度偏重于教师科研水平,教师授课水平低下,教学质量不升反降,影响了高校教书育人的根本目的。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高校运行过多依赖于政府,缺少自主权
高校具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组织性质,运行资金大部分来源于政府投入,学校应该怎么运行和发展过多听从于政府,以迎合政府需求和官员意志,或多或少的忽视了学校实际发展需要,缺少应有的自主权。现行高等教育财政预算和科研经费管理方式,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学校人事管理。
(二)人事改革受制于上层体制,缺乏灵活性
目前全社会统筹的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尚未实行,养老、医疗、就业、住房等待遇仍然固化在单位内部,加之户籍、档案等制度改革滞后,真正意义上的人员退出机制事实上还难以建立。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受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现行体制和政策的制约,教职工和学校之间存在着事实上的用人终身制,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目标仍未实现,许多人在评上职称或提升职务后就安于现状,缺乏工作上的开拓与创新,影响了高校的管理质量和效率。
(三)人事管理制度不完善,缺少规范性
在改革发展的大潮中,高校的制度难免经历逐步健全与完善的过程。体现在人事管理制度方面,集中表现在岗位设置不合理,人才引进制度不健全,聘任工作流程不规范,分配方案不合理等方面,致使人事管理工作不到位,教职工权利救济渠道不通畅,人事争议频发。
(四)考核评价体系不科学,缺乏激励性
高校一般将教职工分为行政管理人员与专业技术岗位两大类进行考核。行政管理人员考核内容较为笼统,缺乏针对性,年度评优评先存在轮流坐庄,考核变成了填表签字手续,不能正确考评出绩效高低;教师考核评价对师德方面的考核比重相对较小,对教学和科研成果的奖励不及时,教学事故惩罚不到位,造成考核结果使用不够,难以真正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三、高校人事管理改革方向及建议
推动高校内部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必须进行改革,建立新的人事管理理念,强化岗位管理,进行科学的考核评价,提高人事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多方面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推动高校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一)去行政化,简政放权
1.政府方面。《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以下简称《纲要》)中明确提出要实行政校分开、管办分离,这是处理大学与政府关系的一个基本原则。应当减少政府干预,为高校简政放权。上级单位仅发挥服务、咨询、调查职能,将机构设置、专业设置、招生、人才引进等职责由高校自主决策。高校人事管理改革的方向应该是实行人员编制备案管理,也就是学校可以在法定原则和编制标准确定的合理区间,自主确定用人规模或编制数额,报政府部门备案。
2.学校层面。在现代大学制度下,应当实现校、院二级管理,将管理重心下移,权力下放。使二级学院在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拥有较大的决策权。在人事管理工作中,高校人事部门应由集权管理转向分权管理,由事务性管理转向服务性管理。根据“谁引进、谁负责”的原则,由院系承担教师引进及聘任工作,组织对引进人员学术水平、学科背景的考察,而人事部门严把人口审批关,最后由各院系与人事部门共同承担引进的责任与风险。 (二)全员聘任,岗位管理
《纲要》明确提出“要进行现代大学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全面实行聘任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在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健全的前提下,打破教职工身份的终身制,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全员聘任制是高校未来发展的趋势,应当把聘用制度作为一项基本的用人制度。教职工与学校通过签订聘用合同,保证双方权利、义务的对等,使教职工把自己与学校的利益联系在一起,保证了教职工潜能的充分发挥,促进教职工个人价值的实现,同时也为人才合理有序流动、优化人员配置提供了宽松的政策环境。
高校人事部门需要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战略发展需要对专业技术岗、管理岗、行政岗和工勤岗等不同类型的岗位进行具体分析,制定出科学有效的工作岗位说明书和岗位任职资格。通过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权利和任职条件,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重点确定岗位工资等,通过公开竞聘,将适合的人聘任到合适的岗位,确保实现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
(三)精细管理,分层考核
深化内部治理结构改革的重点是推进高校人事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没有分类就没有管理,在分类基础上才能实现组织目标与岗位职责的内在统一,才能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激励机制,促进高校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根据高校办学特点,仍将各类人员的精细分类和科学管理分为两大模块,即管理人员队伍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进行具体分析,以便于结合岗位管理根据岗位职责,按照不同考核标准,严格考核。
1.推行管理人员职员制。近年来,高校纷纷将职员制度纳入人事改革,初步建立符合自身特点的职员制度,普遍实行的职员制是“三等十级制”,侧重以行政职务对应职员等级。深化职员制度改革,要在理顺与各类专业技术系列关系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职员成长规律,畅通职员职业发展通道和空间,规范任职和考核评价标准。
2.专业技术岗位分类管理。施行教职员岗位聘用制是规范高校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突破口,一些高校借鉴世界一流大学的先进经验,率先按照教师在教学和科研方面所拥有的不同特点和优势将教师职称分为教学型职称和科研型职称等类型,如中南大学在改革中将教师岗位分为教学科研岗、教学为主岗、科研为主岗、社会服务岗四类,充分体现对教育规律的尊重,获得了教师的普遍认可。
(四)优化分配,激发活力
人事制度改革的关键在于分配体制的改革。创新高校薪酬分配方式,要结合岗位聘任制,将教职工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及实际贡献直接挂钩,研究设计出能激发各类人员工作积极性的绩效考核体系、绩效管理制度,实施以岗定薪、按劳取酬、优劳优酬的薪资分配办法,充分发挥工资的激励功能,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在制定奖励制度方面,要把握人才的高层次需求,使分配向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倾斜,强化竞争和激励机制。如对重大办学成果加大奖励力度,激发科研活力,充分发挥优秀拔尖人才在创新团队建设、人才培养、协同创新等方面的辐射带动作用。
(五)畅通诉求,加强监督
在推进人事管理改革的过程中,高校应当充分维护教职工的知情权,及时公布新制定的人事规范,建立健全教职工权益保障制度和诉求表达渠道,保证高校不同类型人员的权益在学校的政策制定中能得到充分的表达。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教代会对人事管理工作的监督作用,如学校人才引进与培养、干部选拔与聘用、岗位聘任与考核、职称评审、奖励与处分等制度的建立,一定要通过教代会的审议通过,充分实现教职工的民主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及监督权,真正尊重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建立起高校和谐的人事管理关系,预防和减少人事争议。
总之,深化新一轮高教改革,亟待建立起一套适应现代大学制度、契合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人事管理体系。高教工作者必须加强调查研究,创新思维,积极利用大学内部甚至依靠外部力量的合力,探索构建一种新的制度安排,完成新的权力分配与制衡,最终推进大学内部各项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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