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3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高等教育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每年高校毕业生以几十万的速度在增长,就业形势日益严峻,毕业生对就业指导的需求越来越多样化。如今的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已经不再像过去那样单纯地发布政策和进行一些事务性的服务。就业形势的改变对就业指导专业化的要求日益提高,而通过专业化的手段对学生进行科学的生涯规划和辅导越来越显迫切。但由于受我国高校就业指导现状和传统观念的影响,高校就业指导教师没有严格的准入标准,好像成了谁都可以胜任的职业。这种缺乏规范要求的做法影响了人们对高校就业指导教师职业的认可,并导致人们对高校就业指导的质量提出质疑。教育学家顾明远指出,社会职业有一条铁的定律,即只有专业化,才有社会地位,才能受到社会的尊敬,如果一个职业是人人都可以担任的,则在社会上是没有地位的。因此,专业化是提高高校就业指导教师社会地位的必然要求。
一、概念的提出
教育部在2002年就提出普通高等学校就业指导教师队伍“专业化”的概念,并对新时期高校就业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规模和素质提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1]。所谓专业化是指一个职业(群体)经过一段时间后成功地满足某一专业性职业标准的过程。它涉及两个一般是同时进行并可独立变化的过程,就是作为地位改善的专业化和作为专业发展、专业知识提高以及专业实践中技术改进的专业化[2]。概括地说,高校就业指导教师专业化指的是就业指导服务的专业化和就业指导教师的专业发展两个方面。
二、我国高校就业指导教师队伍专业化建设的现状
利伯曼(M.Liberman)认为,“专业化”指标应该包括“理智性技术”(专门化的知识体系)、“自治组织”(专业标准委员会)、“垄断地从事社会不可缺少的工作”(不可替代性)和“长期的专业训练”等四个方面内容[3]。参照这一专业标准,可以发现,当前高校就业指导教师在专业化建设方面仍显欠缺和不足。
(一)专职思想缺乏,队伍稳定性差
根据对全国61所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调查数据来看,从事大学生就业指导的教师有54.8%是专职人员,有28%是兼职人员,10.7%是任课老师,有62.5%的省市未能达到教育部关于“专职就业指导教师和专职工作人员与应届毕业生的比例不低于1:500”的要求[4]。高校就业指导教师数量的不足,严重制约着就业指导工作的开展。就目前而言,我国高校就业指导教师以辅导员为主的格局在今后一段时期内仍无法改变。受到高校管理评价体制等原因的影响,不少辅导员将工作作为“过渡性职业”,对职业的忠诚度和满意度较低,专职思想缺乏,就业指导工作人员的变动性较大,队伍不稳定。
(二)职业准入要求宽松,专业素质亟待加强
就业指导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从事者具有教育学和心理学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同时还要正确把握就业政策与就业形势。但就目前我国高校就业指导教师的教育背景来看,以原来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的教师和从事学生管理的辅导员居多,大多没有与就业指导相关的专业背景支撑,甚至有的是刚毕业留校,他们昨天还在找工作,今天转眼就指导别人进行职业生涯规划,缺乏对就业知识的积累和研究。总体上缺乏本专业所需的学科知识和实践技能,专业素质亟待加强。因此,专业化是高校就业指导教师自身发展的迫切需要。
(三)专业平台建设缓慢,社会地位有待提高
高校的就业指导教师多数是由辅导员担任,行政教学“双肩挑”,学生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党团工作等方面都要抓,主要精力都用于行政事务,无暇深入开展就业指导理论研究,个性化的就业指导实践更是少之又少,然而参加进修和培训的机会很少,大部分在岗就业指导教师缺乏相应的知识背景和相关研究的知识积累。总体上呈现出从事就业指导实践工作的没有进行系统的理论研究,从事理论研究的没有从事就业指导实践工作,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的现象。因此,在以教学科研为主的高校里,高校就业指导教师在专业学术水平和社会地位方面,与专业教师相比,存在着一定的差距。究其原因,是有关高校就业指导教师的专业组织和学术平台建设格局未形成,发展缓慢,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高校就业指导教师科研与专业水平的发展,从而影响了其社会声誉和学术地位。
三、我国高校就业指导教师专业化的途径与方法
(一)教育行政部门层面:完善就业指导教师专业化的政策导向
1.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应提供政策支持,加大师资培养力度。国家在进行专业结构和学科点调整时,适当给予宽松政策的支持,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设立心理学等与就业指导相关的硕士和博士点,培养高水平的师资队伍。
2.规范对就业指导教师教育培训机构的认定和审查。目前,教育培训机构鱼龙混杂,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应对提出承担高校指导教师培训任务的院校和培训机构资质进行审查,并定期评估,从源头上提高教师的质量。
3.完善教学与咨询相结合的教育模式。教育行政部门应从实际出发,满足高校就业指导的个性化需求的需要,在就业指导教师培养阶段就应立足于教学与咨询相结合的培养模式,适应新时期对高校就业指导教师的要求。
(二)高校层面:建立健全就业指导教师专业化的外在机制
1.创新管理理念。高校就业指导部门的负责人一般是由学校直接任命的,是一种行政任命,并未考虑其专业要求。高校的就业指导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高校就业指导教师等相关人员的专业、学历应与职位相符合,从而达到人职匹配。就业指导中心的最高负责人应具有与就业指导相匹配专业的硕士或博士学位,而从事就业指导的教师也应具有心理学等与就业指导工作相关专业的硕、博士学位,甚至有条件的高校在选拔任职时要求其必须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真正做到持证上岗,从而形成专业、学历、资质与职责对等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 2.完善培训制度。一是建立一套多层次递进式的培训制度。高校应组织校内外职业发展教育专家和就业指导工作骨干教师从就业指导理念、就业指导规范、就业指导技巧等方面开发了一套提高就业指导教师能力的培训模块,对校内就业指导教师进行系统的专业化培训,形成了一支能够满足学生个性需求、适应精细化辅导要求的就业指导教师队伍,进一步提高了学校就业指导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二是坚持经常化培训;专业化是一个从低到高的过程,不可能一步到位,培训要做到长期化、经常化。三是建立高校就业指导教师的督导制度。
3.双师型培养取向。“双师型”教师简单理解为同时拥有“教师资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教师。随着高校学生对就业指导的多样化需求,我国高校就业指导教师充当着两个最重要的角色,即课堂上的教师和职业咨询室里的咨询师。因此,高校在要求就业指导教师获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同时,还要要求他们取得职业指导师、咨询师或全球职业规划师等职业资格证书,实现二者的统一,走“双师型”教师道路。
(三)教师个人层面:不断完善自身专业化的内在动力
1.建立专业组织。教师专业组织的完善与成熟与否反映专业化程度的高低。[5]教师要积极参与构建专业组织,和其他教师一起开展教学科研工作,通过新老教师之间的传、帮、带活动,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探讨,相互学习、相互启发,在共同教学科研中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同时也提高了教师群体的专业水平,使高校就业指导教师的发展进入到一个良性的轨道。
2.争取专业自主权。教师是否拥有相当程度的专业自主权,是衡量教师专业化水平的一项重要指标。作为高校就业指导教师,一是让管理者充分认识到就业指导工作的重要性,以获得理解和支持,实现相对的专业自主权。二是专业自主权来自于教师的专业知识和能力[6]。高校就业指导教师要不断地去丰富和发展自身的专业知识与能力,获得绝对的专业自主权。
3.制定职业生涯规划。教师的专业成长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贯穿于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的全过程,从新手到专家的过程中都会面临的新问题、呈现的新特点、发展的新需求、达到的新目标,这就要求教师有自觉的专业发展意识,能够结合自己的素质特点与教育教学实际,制定适合自己发展的职业生涯规划,规划每个阶段职业发展的目标,并通过不断的学习努力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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