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3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高等教育
一、高校贫困生认定现状
贫困生认定是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可在实际工作中,这却是一项难题,使贫困生认定工作变得道路坎坷。比如认定方法单一,家庭经济调查证明材料实属真伪难辨,不管从乡镇开具证明的部门出发或是贫困家庭本身而言,获得这份证明材料其用心都不可避免的会有利益熏心的疑问;大一新生认定困难重重。大学新生9月入学,而贫困生建档工作10月便开展,试问短短一个月多老师和同学之间怎能相互了解,从而评选出合格的贫困生。难道仅凭一纸贫困生证明材料?家庭经济情况相近的学生认定困难。贫困档次共三个,每档相差1000元,如何甄别和评定家庭经济情况相近的学生档次,也是如今所面临的贫困生认定过程中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评选机制和制度不能标准划一,认定责任主体模糊,贫困生也只是相对地、小范围内的评选,或者以班、以年级为单位,无法做到全校大范围的公开公平选出贫困生,不仅工作量大,而且耽搁时间,影响工作进度。
二、解读贫困生认定工作的视角
随着我国高校收费改革的逐步深入和全国高校扩招,我国的高等教育已经从精英教育进入了大众教育阶段,而高校收费标准也是逐年攀升。贫困生已然成为校园内特殊的弱势群体,如何定义这一特殊群体为贫困生,工作实践困难重重,可从以下几方面归纳:
(一)心理学视角
对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而言,或多或少的会存在大量自卑心理作祟想申请贫困资助而不敢去申请的学生。他们觉得通过民主评议、公示评议等环节牵扯到个人隐私,所以并不愿意公开自己的家庭现状,不愿在公众面前揭伤疤,不愿承认自己贫困。或者很难接受别人怜悯、同情的目光,因为要被拿出来公开评议。又或者他们有着一颗自立自强的决心,宁愿利用课余时间做兼职争取学杂费,也不愿楚楚可怜的去争取资助名额。种种心理原因,最终他们错失了国家给予资助的机会。
(二)伦理学视角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贫困生资助也主要是针对上述学生,而“伪贫困生”现象的出现却在无形中违背了该制度的初衷,丑恶的暴露了人性的弱点和严重的造成了大学生价值观的扭曲。作为德育教育重地的大学校园,怎能不高度的重视这种道德与诚信的双重缺失问题。对贫困生而言,高校不仅要从经济上给予扶贫,更要注重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和挫折教育,树立贫困大学生自强自立的先进典型,从精神上扶贫励志。
(三)社会学视角
投入高等教育的资金短缺与接受高等教育大众化的矛盾升级:近年来,我国的高等教育事业取得了跨越式的大步发展,基本满足了大众接受大学教育的需求,也对人才的输出数量和学历层次起到了积极的催化作用。但随之而来的高校扩招,教育资源严重稀缺而导致的教育公平和教育质量等问题却不得不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高等教育收费标准偏高与人民群众的经济承受能力不相适应: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各地区经济发展长期不平衡,城乡差距、贫富差距较大,加之生活成本也不断增加,普通家庭对高额学费的承受能力也与日俱增。各种意外或非意外原因导致的家庭贫困:比如512地震等自然灾害。这些社会和自然因素都会造成贫困生认定过程中的某些影响原因。
三、对贫困生认定工作的思考
目前,高校贫困生问题已经从单纯的教育界领域扩展到社会关注、政府重视、高校忧心的全社会共同的热点话题。贫困不仅严重制约了学生及所处家庭的正常生活,更影响了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整体质量和社会的持续和谐发展。针对贫困生认定工作现状及认定过程中存在的诸多不足以及负面效应,归根结底都在于资助的无偿性和认定工作的困难性,现针对以上情况提出健全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几点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诚信教育和建设,建立有公信力的认证体系
非贫困生争当贫困生现象,不仅给资助工作增加难度,造成功利性利益熏心的侵害,更是当代大学生社会责任感极度缺失和极其淡薄的诚信意识造成的严重后果。要解决这一问题,首先高校要端正大学生的思想,特别要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工作。从新生入学教育开始,加强对诚信知识的宣传力度,建立诚信追究体系和诚信档案,特别是针对有国家助学贷款的贫困生,将金融征信知识与传统诚信美德结合并用,树立“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观念,形成校园中守信诚信的共识。其次,在每学年开学之初,政府需建立统一的、有公信力的认证家庭经济困难的专属机构,专人专岗负责当地的认定工作,如有提供虚假认定结果的工作人员必究其连带责任。
(二)建立多渠道的社会资助网络,合力解决高校贫困生问题
在目前国家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在全国尚未建立统一资助平台前,建议各省优先建立全省统一资助平台,共享跨学段贫困生资源。比如,高校可凭新生在高中时是否享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或入学时是否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初步判断其是否认定为贫困生。也可将贫困生相关家庭经济信息状况和该生励志勤奋学习事迹,报道于乡镇、社区等各种资助网站和宣传栏,倡导社会各界人士相互关注,随时查询和掌握贫困生状况,充分调动各方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需要帮助时希望能伸出援助之手。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氛围,关心支持高校贫困生的强大合力,从而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经济原因而失去接受高等教育的可贵机会。 (三)经济求助与人文精神关怀相结合,帮助贫困生思想“脱困”
贫困生是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他们有知识、有文化、有较高的精神追求,内心世界复杂多样。因此,高校在解决大学生贫困问题时,除了深挖潜力,真抓实干,从经济物质保障方面落实经济救济措施等关怀外,更应认真研究贫困生的思想问题、心理状态和内心世界,加强沟通,给予精神上的教育和关怀。比如学校应针对贫困生大力开展挫折教育、感恩教育和自强教育,鼓励他们正视并坦然面对贫困,激励他们不断提高和完善自我,根除“等、靠、要”的思想;重视心理辅导培训,建立贫困生心理健康档案,随时动态掌握贫困生特殊心理,通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讲座、个人或团体辅导等形式,增强他们的心理调适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注重贫困生综合能力培养,根据不同学生的特点分类,因材施教,引导他们制定自我发展路线,使贫困学生能发挥自我才智和勤劳,树立自强信心,促使贫困生全面发展。
(四)建立权利义务对等的资助模式
建议进一步研究贫困生认定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改变对贫困生资助工作的现有政策设计和理念转型,赋予学校一定的调剂权,合理高效的利用扶贫资源。我国自2007年开始,便加大国家助学金金额,分别从1000元、2000元、3000元增加到2000元、3000元、4000元,国家的无偿资助力度加大,使得申请者和获得者也趋之若骛的随意享用天上掉馅饼的权利,却不承担任何的条件和义务。这样无形中造成获得者便滋生理所应当的想法,未获得者便埋怨认定工作不规范、不科学、不公平,形成鲜明的对立面。在这种无任何附加条件下评选出来的贫困生,怎能好好学习,怎会实现高校教书育人的理想目标。
四、结语
贫困生认定是高校资助管理工作的基础,对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影响。只有严格规范了认定工作程序,合理的进行资助资源配置,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才能确保该项工作的实效性和有效性,高校资助工作才能在良好的社会环境中顺利实施并发挥最大效用,继而才能促进教育公平,保障高等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及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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