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3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高等教育
1980年3月3日,中国政府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递交了加入书。1980年6月3日成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国。此后中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体系不断完善。2008年6月5日,国务院发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确定到2020年把我国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国家。我国知识产权的法律框架已全面建立,基本做到有法可依。
高校在知识产权方面面临如下问题:国家科技创新主体是企业,高校尚未能充分发挥其在培养创新型人才、科学研究和服务行业科技进步中的作用;地方高校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知识产权方面缺乏理论的指导,以及国家对高校的科技经费也投入不足;地方高校缺乏整合科技队伍有效的凝聚机制,使得高校的人才、科研基地、实验院所等良好的创新优势也没能得到充分的发挥,直接转化为知识产权数量较少;我国高校专利转化研究起步较晚,发展较为缓慢,没有深度且多数研究聚焦在我国的高校专利转化的现状;国内学界对于高校转化研究的针对性不强,对绩效等经济方面的机制探讨较少。
二、收益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通过调研与文献研究,系统掌握当前我国高校知识产权工作现状及知识产权与技术创新的基本特征,针对各区域高校生存环境的不同展开对比分析,总结共性特征、比对区域差异。深入地方高校实地的调研,组织相关高校代表座谈,深入探讨高校专利转化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以形成的阶段性研究结论依托,运用综合分析法,对国外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政策与现状分析,总结我国高校知识产权与技术创新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地方高校知识产权运用、保护与技术创新面临的问题
我国目前关于知识产权的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并逐步完善。但由于我国知识产权方面的建设历程较短,知识产权机制体制与国外发达国家存在一定的差距;另一方面,受传统文化的影响,高校的产权意识普遍比较薄弱,造成无形资产的流失;地方高校科研成果重复研究多,成果转化率低,知识产权的运用、保护、技术创新机制相互分割,各自联系不够紧密没有形成一定的体制。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一) 知识产权流失严重
市场经济的条件,知识产权作为一种商品,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两种属性,高校与企业的合作中,企业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从而忽视了知识产权的保护,造成高校知识产权的流失。主要表现在:将职务发明成果变为个人发明成果,颠倒了科技成果的所属权,私自做以转让;借退休、调动之际擅自将学校的科技成果据为己有或转让给外单位以获取个人利益;
(二) 校企合作机制不够健全
长期以来,科技创新忽视了地方高校在科技创新领域的主体作用。作为高校,拥有大量的科研团队及各领域的专业人才,在科研成果申请知识产权专利方面拥有优势颇多,但存在资金短缺、市场动态获取延迟等缺陷。而对企业来说,具有资金优势、市场资源、产品质量监督、营销团队等优势。在一定程度上将科技成果转化成为产品或者服务,从而产生经济增长。
(三) 专利申请少、与科技成果重复率高
高校知识产权专利的国内外申请量与批准量是衡量科技生产和知识创新的一项重要的指标,目前,专利申请数量少、专利申请积极性不高现象遍存在。高校并未认识到利用专利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已致科研成果、论文与专利的比例很不平衡。高校技术开发成果急于发表论文而不是首先考虑申请专利,从而使其中的属于发明创造的专利技术成果因丧失新颖性而失去法律保护。
四、应对措施及解决对策
地方高校拥有科技成果如何转化为知识产权专利,并在其自身发展的过程中合理利用、充分保护的成熟经验。欧美发达国家对在大学的知识产权保护、技术转移等方面形成了一套完善科学的法律体系。以国外的知识产权制度发展为启示,结合地方高校知识产权运用、保护和技术创新激励机制的现状,探索建立一种适合中国国情的对策尤为重要。
(一) 增强知识产权意识
在地方高校的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知识产权意识薄弱的现象,如学校校名、标识是高校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以 “清华”商标成为全国高校首个被认定的驰名商标的反侵权斗争为例,可见地方高校的发展也应积极申请知识产权专利,保护高校自身的科研成果,防止产权流失。同时,高校的科技工作者也应增强产权意识,积极维护自身及所在高校的利益。
(二) 重视校企合作,发展产学研相结合的知识产权运营构架
在中国的地方高校发展过程中,以其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强大优势,涌现出一批由学校智力产生的科研结果为支撑的企业,如清华同方、北大方正、北大青鸟等。要将产学研相结合,以市场为导向,利用企业为中枢,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市场上高新技术产品或者全新的服务模式。
(三) 地方高校联合建立知识联盟
对于地方高校知识产权的运用、保护、和创新激励机制而言,最重要的是建立起知识联盟。高校知识联盟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高校、企业和其他组织间以协议的方式组成的一种使双方获得新知识和创新能力的致死集约关系。地方高校知识联盟的建立,增加了区域内每所高校的知识容纳水平,使得行业或科研领域的知识得到共享,从而使各个高校的的研究朝着更深的广度和宽度来发展。
(四) 合理优化薪酬体系,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
科技工作者是科技创新的主体。只有建立完善激励机制,对积极参与的科技人员进行奖励,才能更好的防止科技成果的外流和高校知识型人才的流失,为高校的发展提供恒定的动力。在薪酬和福利方案的设计中,对于不同层次的人才提供不同的选择。同时对有突出贡献的予以奖励和资助促成其拓宽研究的广度,使薪酬体系更加人性化。(作者单位:渭南师范学院)
项目:渭南师范学院2014年人文社科育苗项目(项目编号:14SKY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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