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3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高等教育
一、新时期背景下“校务公开”的提出
自2002年教育部办公厅、全国总工会办公厅联合下发《全面推进校务公开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来,全国范围内各级各类学校的校务公开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当初《意见》里所讲的校务公开,从内容上看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政策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从对象上看,则主要是面向校内教职员工,其目的是推进学校的民主管理,让教职员工更多地了解学校各种各样的政策事项,以便于他们的参与。而从教育领域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时间看,则显得更早。有学者认为,“校务公开”是由“村务公开、厂务公开、政务公开”延伸到教育领域的一项重要的民主政治建设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2008年颁布实施,赋予了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适用于教育领域的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重要职责。2010年,教育部适应形势需要,在广泛组织开展全国范围的校务公开工作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办法明确了高校信息公开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原则、职责分工,对高校信息公开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公开的程序和要求、监督和保障等做出了具体的规定。该办法对确保校内和校外公众知情权的落实,进而通过知情权的落实进一步促进全社会的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2014年,教育部发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包括10大类50条具体项目,特别对高校招生、财务、人事等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进一步细化内容、明确范围。
校务公开迄今已全面推行十余年时间,信息公开办法也已推行多年,各地各学校大胆探索,在规范管理、加强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和民主政治建设方面积累了经验,形成了诸多新形式、新做法。但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网络时代带来的信息传播和交流方式的巨大变化,校务公开面临许多亟待应对的新问题。基于此,各地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不断加强高等学校校务公开的顶层设计,以进一步提高此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深入推行校务公开的现实途径分析:以河海大学为例
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学校师生和社会公众对校务公开工作内容、层次、水平需求的不断提高,现行的高校校务公开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急需改进和完善。比如,一是在公开的内容范围上,对于公开与不公开范围的确定,公开与保密的界限,有待进一步清晰界定,定密工作随意性较大,较难做出准确判断。二是在公开的方式上,公开的主动权还主要掌握在学校。师生和社会公众作为“被动受体”的一方,对校务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公开是否及时、职工反映的意见是否得到落实等,缺乏有效的评估,这在一定程度上消减了校务公开的实际作用和效果。三是目前的校务公开制度是政策层面,而不具有法律规范的强制力,对不公开信息的行为不能追究相关人的法律责任,当师生或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受侵犯时,难以得到行政和司法的救济。
针对上述问题,河海大学做了一些有益探索,重点在以下几方面寻求突破,以确保校务公开的实效性,切实推进学校科学民主依法办学。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校务公开工作。
学校党委领导校务公开工作,把握校务公开的大方向,不断推进学校的民主管理进程。校长办公室作为校务公开工作的负责部门,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的优势,坚持公开内容的真实性与公开形式的多样性相结合,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校务公开的工作制度,规范校务公开的程序,确保校务公开健康有序地进行。纪检、监察和工会是校务公开的监督部门,维护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校务公开的真实性和实效性。教代会是校务公开的重要平台,学校的事业发展情况、重要举措、重大事件均向教代会报告或通过教代会审议。各级教代会充分发挥学校和基层工会的作用,为师生谋利益,办实事。经过几年的不断完善,学校已基本形成由党委统一领导,学校行政主持,纪检、监察、工会协调、监督,业务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校务公开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积极稳妥地推进校务公开工作。
(二)建立健全制度保障体系,强化校务公开工作的规范运作。
健全校务公开配套工作制度。《关于实行校务公开制度的实施办法》对校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内容、形式、组织领导、责任分工等作了明确的规定,使该项工作有章可循;《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河海大学行政办事流程指南》等近百个规章制度,公开议事内容,规范办事程序,增强工作透明度;同时,还积极推行挂牌服务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失误道歉制、责任追究制等,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管理效能。
完善校务公开网络信息管理制度。制定《河海大学信息工作规范》等规章制度,对校务公开信息工作的组织体系、目标要求、运行程序做出规范要求;实行信息员工作制,建立信息员队伍,由各单位信息员专项负责校务公开信息的收集、发布、更新和反馈,学校定期对各单位信息员进行校务公开、信息化等方面的培训;建立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校务公开信息发布由校办归口管理,各单位通过校园网发布的信息均要通过校办的审核。
执行校务公开监督、评议制度。一方面,坚持重大决策公开,对于各类先进、评奖、考核、职称、招标等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情,均做到事先公告、事后公示,让师生参与监督全过程。另一方面,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和评估,抓好各项政策措施和工作计划的落实。在校园网办公自动化系统开辟专栏,接受广大师生对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学校还将各学院校务公开工作列为年终考核和评优的重要指标,对学院的校务公开工作机制、工作成效进行调研和考核,并将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梳理和总结,在全校范围推广。 (三)以服务为抓手,突出重点内容,将师生利益落到实处。
把学校工作重点、难点及教职工群众和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校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努力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除按规定必须保密的事项外,学校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教职工聘任办法、教职工奖惩办法、经费预决算、社会保障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都通过多种形式让教职工知晓和参与。该向社会公开的积极向社会公开,以服务学校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工作、服务师生员工为宗旨,在校务公开内容上做好“四个结合”,强调“突出四点”:一是结合学校建设具有国际一流水利学科的高水平特色研究型大学的目标和实践,服务学校教学、科研中心工作,突出改革发展的“着力点”: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等事关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等;二是结合教职工权益保障,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突出师生关注的“兴奋点”:住房、工资、福利、晋升、考核、招生、就业等;三是结合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突出廉政建设的“关键点”:大宗物资采购情况、财务收支情况、基本建设情况、机关作风建设等;四是结合学校科学管理,促进学校事业健康发展,突出民主监督的“难点”:选聘任免干部、重大决策监督等。为进一步规范校务公开的内容,学校还编制了河海大学校务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和公开清单项目。
(四)畅通渠道,丰富形式,提升校务公开工作水平。
以师生需求为中心,全面普及教代会制度。学校教代会下设一系列专门工作委员会,如:民主管理及提案工作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就专项问题服务全校师生。同时,以点带面,逐步普及院(系)二级教代会制度,向基层延伸,校务公开服务渠道形成上下贯通的网络格局。
成立各类领导小组、工作组,重点解决学校事业发展中遇到的现实问题。有研究学校发展重大问题的,如人事工作领导小组、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后勤工作领导小组等;有处理学校专项重大事务的,如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国家重点实验室管理委员会等;有处理突发或非事务性重大事务的,如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等。各类小组的特点是为学校不同时期的中心工作服务,将校务工作环节置于“阳光”下,全面推进学校事业的发展。
积极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全面落实师生的知情权,主要运用布告栏、校领导信箱、举报信箱、校报、橱窗、广播等大众传媒开展校务公开工作。尤其加强推进电子校务建设,及时发布全校的规章制度、办事流程、文件资料、议事规程等信息,在校园网上公布校务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目前,全校所有学院和职能部门在校园网开通了网站,校园网络已经成为师生了解学校的重要信息来源和服务师生的重要窗口。
建立与师生民主对话的平台,保障师生权益。通过中层干部会、教职工大会、学生大会等各层次会议,校领导每周接待日和学生接待日、现场办公等形式,与师生交流对话,使教师、学生的意见与建议有机会有地方可以反映,学校及时了解情况,改进管理工作。
三、深入推行校务公开的现代意义
(一)实施校务公开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办学之旨。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教育是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中与人的关联度最直接、最紧密的,人是教育的出发点,也是归宿。以人为本是教育的手段,也是目的;是教育的基础,也是根本。《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进一步推进中国教育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贯穿《教育规划纲要》的精髓则是以人为本,实现教育的终极目标:人的全面发展。新时期高校深入推行校务公开,将学校制度安排、管理措施、信息发布、文化建设、权力运行等方面置于阳光之下,置于广大师生之前,保障师生权利、激发师生热情,正是充分体现现代教育的宗旨: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办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
(二)实施校务公开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必然要求。
《教育规划纲要》突出了建立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并将完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深化校内管理体制改革作为重要任务。高校作为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主体,优化自身内部的治理结构和制度设计是构建现代大学制度的关键,同时高校主体地位的确立和自主运行要求健全学校的内部管理机制。实施校务公开,通过透明的制度建设和师生的积极监督,使得大学内部利益相关者之间各种权利进行分配并得以制约,调整利益实现的体制安排、制度规定和机制设计,进而影响大学管理的机构、运行及其规则,实现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的优化。
(三)实施校务公开是增强高校依法治校能力的有力举措。
在依法治国已经成为我国的重要治国方略并被全面推向深处的今天,将教育管理和办学活动纳入法律的轨道必然成为现代法制建设的应有之义,依法治校必然成为新时期高等教育事业改革面临的首要任务。早在2003年,教育部就出台了《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对依法治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依法治校的措施作了具体的阐述,随之依法治校在全国高教行业全面推进,一系列的依法治校措施频出。实施校务公开,将学校的各项事务管理、权力运行等全面置于阳光之下,让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真正得到法治的保障,这不仅是学校管理理念的一次重大转变,更是践行法治精神的最好证明;不仅是依法治校的最好体现,更是将学校的各项制度全面推向规范化的有力举措。
(四)实施校务公开是推进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有效途径。
当前,高校反腐倡廉形势比较严峻,高校系统的违纪违法案件增多,特别是高校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增多,这与权力过于集中而又得不到有效制约和监督有密切关系。没有监督的权力容易滋生腐败。实施校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通过阳光治校,畅通广大师生员工直接监督高校决策的渠道,督促领导干部养成在监督下行使权力的习惯,真正建立起体现教育系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四、结语
在我国的高等教育事业全面推向纵深的今天,校务公开是高校实行民主管理、依法办学所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校务公开不仅是学校管理能力的重要体现,其实施的好坏更关乎一所高校能否拥有一个持续的竞争优势。但校务公开绝不仅仅是学校管理层的工作,它的全面实施和作用的最大限度发挥更需要全校师生员工及社会监督参与其中,让新时期这项在高校实施的阳光工程能够在科学、民主、法治理念的良好指导下,沿着科学的轨道健康地发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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