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3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高等教育
民间民歌是一种综合性、整体性的乡土民间艺术,它是由劳动人民集体创作,以口头方式传播的音乐艺术形式,是”原汁原味”的民间歌曲,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完整地继承和科学地发展民间民歌是对艺术本质的理解,对于拯救、挖掘、弘扬祖国丰富的民族文化具有历史性意义.民族高等院校作为人类文化的传习地,民族高校应利用自身的优势,开发利用乡土音乐,把民间民歌引入到高校声乐教学中,在多样化的办学层次和类型中找到自身的定位和发展目标,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社会发展服务逐步探索一条切实可行的民族高校音乐专业持续发展之路。
一、民族高校声乐教育现状及发展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民族教育取得巨大成绩,先后建立了14所民族院校,是培养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各级各类人才的摇篮。但由于所处地理环境与自身办学条件原因,同发达地区的高校相比仍处于落后状态。就声乐教育来看:民族高校一开始也沿用其它专业院校和普通高校音乐专业声乐教育的模式,教学中紧密地结合声乐的发声、呼吸、共鸣与演唱等进行,沿用传统的以美声唱法为基础的民族、美声教育。没考虑民族高校多处偏远地区,交通不便、自然环境恶劣,信息闭塞,很难引进优秀教师;职称结构不合理,初级职称多,高级职称少,形成宝塔形。加之专业教师少,担任着繁重的教学任务,教师学习、进修机会少,专业技术相对差些。另一方面少数民族地区基础教育落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学生整体音乐基础相对薄弱些,因此民族地区高校在声乐教育教学体系中与其它专业院校以及普通高校相比存在着较大差距。
随着中央政府对民族高校的重视和扶持、高校多元化音乐教育的形成、原生态民歌的兴起,出现了良好的社会和人文环境,民间民歌这块民族文化宝地的研究,引起了学术界和社会各方面广泛关注。中国文联、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研究员白庚胜在《民间文化传承论》一文中谈到民间文化的教育传承,认为学校是传承文化最重要的场所;著名的音乐理论家、少数民族音乐家协会会长冯光钰的《民族音乐文化传承与学校音乐教育》中提出使民族音乐文化在现代学校音乐教育中得以继续传承的四项对策:(1)加强培养学校民族音乐师资的“母机”―――师范院校的责任;(2)加强学校民族音乐教材建设;(3)组织好课外民族音乐活动;(4)摆正中西音乐教育的位置。这些研究表明教育传承是民族音乐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民间民歌在高校的传承发展成为一种趋势,为民族高校声乐教育注入新的活力。许多民族高校以“面向少数民族,面向少数民族地区”为办学宗旨,树立民族品牌意识,试行本土特色声乐教育,突破了原来的教学模式,体现出自身的优势。如广西大学、新疆大学、吉首大学、四川民族大学、内蒙古大学、湖北民族学院、西北师范大学等,取得很好的效果。
二、民间民歌在民族高校传承发展的优势分析
(一)地理优势
民族高校多位于少数民族聚居地。这些地方常被誉为”歌舞的海洋””艺术的宝库”民族音乐储备丰富、多姿多彩,民间民歌底蕴深厚,地方戏剧韵味独特。当地政府对民族艺术的传承保护非常重视,投入大量资金保护世界级、当地政府都颁布了民族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音乐传承人相对多,民族文化保存较完整。
以少数民族聚居较多的云南、贵州、新疆、内蒙古四省说明:
相关保护政策同其他省份相比是实施较早,有些地区至今还没出来保护非物质文化的条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传统音乐名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传统音乐传承人比较多、一般传统音乐项全国省份平均是三项、传承人4-6人。
(二)民族院校的独特优势和基本功能
1.民族院校的办学宗旨是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服务”,她培养的对象是“少数民族学生”,民族院校是围绕其根本特色―民族性而延伸拓展的,民族和民族问题的研究是民族院校的强项,民间民歌的传承发展只有在民族院校才能把民间民歌的传承发展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研究。
2.民族院校在搞好教学的同时,逐步培养了一支拥有实力雄厚专门研究民族问题的科研队伍,涌现出在国内外享有声誉的知名专家,出版了较有影响的论著和刊物,对非物质文化的传承保护起了重要作用。民族院校普遍设立了大量同民族传统文化相关的专业和研究机构,研究领域覆盖面广,涉及民族理论、民族语言、民族艺术、民族教育、民族习俗、民族戏剧等,担负着继承和持续发展民族传统文化的任务。以湖北民族学院为例:2008年成立了湖北民族研究所,下设南方少数民族研究中心、湖北民族学院少数民族生态经济研究中心、武陵山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基地等三个省部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以及湖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设立的湖北民族研究所。各负责3个稳定的研究方向,即民族历史文化研究、民族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教育与人力资源研究。该研究所立足于武陵山少数民族地区,以土家族和苗族为重点,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对土家族文化研究走在了全国先进行列。在办学形式上,充分体现民族院校本质特色,各民族院校设置民族语言专业,教材上也选用民族文字作资料,教法上采用民语教学、双语教学等。在课程设置上注重民族性、特色性,许多民族高校开设了间音乐、民间戏曲欣赏等地方特色课程,并聘请当地有影响的专职、兼职研究员和民间艺术家,长期从事研究和教学工作。
3.民族院校招生工作方面,采取“就地取材”的方式,录取“本土特色”而又热爱民族传统音乐文化的学生。这些学生来自农村,一般都具备“吃苦在前,享乐在后”的奉献精神,,他们生活在本土、有当地的人文背景,热爱家乡、热爱乡土文化、能演唱原生态民歌,走进高校后,系统地学习音乐理论知识和专业技巧,在保留他们各自声音特色的前提下演唱民间民歌,对于民间民歌的传承发展有重要意义:一方面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和学识投身当地音乐教育,将会带动当地音乐文化的普及,有利于民间民歌的保护与传承。 三、民族艺术在民族高校传承发展的意义
文化是一个民族最重要的内涵,是民族得以形成、赖以维系的纽带,文化发扎是民族发展的基本前提和必然要求。民族高等院校作为人类文化的传习地,一方面要主动承担传承民族民间音乐等非物质文化的义务,把民间的传承方式与现代学院式的教育方式结合起来;另一方面应承担培养保护非物质文化专业人才的义务,积极创建国家及社会文化事业急需的新学科,对于拯救、挖掘、弘扬祖国丰富的民族文化具有历史意义性意义。发展和繁荣少数民族文化是贯彻“双百”和“两为”方向,发展社会先进文化的必然要求,是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任务,通过学校教育的社会传承,特别是对青少年来说,在接受现代教育同时有意识专门从事对本民族本地区传统文化的学习,并在今后的日常生活中应用和继承,增强了民族自豪感和民族文化的认知度,为民间艺术的传承保护打好了群众基础,使民间艺术的传承保护成为体系。同时,推动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民间歌舞的繁荣发展,是适应西部地区经济文化建设的需要。文化是推动经济社会的重要力量,少数民族文化是支持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优势资源,民族高校必须发挥少数民族文化宝贵资源。积极打造精品民族文化,培养一批具有表演能力、教学能力的教育传承人对实现政府提出的“建设文化大州”、以文化发展推动经济发展的战略思想有重大意义。
我国是个多民族国家,文化底蕴丰厚、博大精深、五千年的文化底蕴被世人所称颂和赞扬。这主要基于各少数民族在长期的历史进程中创造了各具特色、异彩纷呈的民族文化,少数民族文化以其独特的迷人风采以及鲜明的特色成为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促进民族文化的发展,使其发扬光大,历久弥新,这就需要把文化发展与民族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民族高校是一个多元民族学习发展的“社会场”,不仅是传播知识的场所,各民族学生在一起学习和生活,相互影响,文化的共性越来越多,对各民族文化包容性越来越强,各民族文化不断交相辉映,促进了中华文化的无限活力和发展基点,通过高校的教育传承发展民族文化,更能让民族文化焕发出蓬勃的生机和闪耀的光彩。
民间民歌在高校声乐教育中的传承,目前还处于初行和摸索阶段,存在着很多困难,有待音乐教育工作者担负起责任,不断完善本土特色的民族声乐教育体系。实践证明,民间民歌如果没有上升到教育传承层面上,它所包含的深层文化内涵,以及所蕴藏的丰富传统文化资源就不能很好地挖掘和利用,我们应当抓住这个机遇,让民间艺术在民族高校音乐教育中占有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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