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3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高等教育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而要实现这个总目标,就必须一直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当家做主的主体地位,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将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紧密结合,坚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
一、培养青年教师的法律素养是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依法治校和依法执教的基本要求
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才能够充分地实现人民真正的当家做主,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法治化才能够稳步有序地向前推进。而依法执政既要求我党依据宪法来治国理政,也要求我党依据党内相关法规管党治党。会上还明确了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就是: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要加强宪法的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快建设完善法治政府;保证司法公正和高度的司法公信力;增强全国公民的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同时加强法治工作的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我党对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实际上,从199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开始,就明确标志着高校大学生的管理在国家基本的法律层面上得以确立,高校对大学生的管理从“人治”一步步地向“法治”转变。而实行依法治校,其实就是要按照教育法律法规的相关原则与规定,开展大学生的教育、教学和管理活动,尊重大学生的人格,维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教书育人环境。现如今只有高校青年教师这支主力军具备了扎实的教育法律基本知识,在管理的过程中,自觉守法、依法和依校规、校纪开展工作,深刻贯彻法治观念,有助于缓解和化解高校与大学生之间的矛盾,防范法律纠纷和风险,才能够为大学生营造出较好的学法守法和用法的法律氛围。从而为学生的法律素养的养成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
高校青年教师作为高校依法执教、依法治校的主力军,他们法律素养的高低就在一定层面上决定了依法执教、依法治校是否可以顺利地实施。从而进一步对高校教育活动的成效产生相应影响。高校青年教师的法律素养是高校中依法执教的基础,他们法律素养的高低势必决定着他们依法执教的水准。教师是履行教书育人职责的专业性人才。承担着教育及全面提高公民素质的使命,而依法执教则是这个社会逐渐走向法制化的必然趋势。高校青年教师作为教育活动中的主力军,在当今这个教育法制化的时代,从一定意义上说,已经成为整个教育教学活动过程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执法者。在依法执教的过程当中,实际承担着非常重大的责任。高校青年教师这种责任的履行,也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其法律素养的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对依法执教的很多方面都有积极推进的作用,比如有助于高校的青年教师正确树立教育的责任意识、自觉地维护学生们的合法权益,以及处理高校中的各种关系等等。高校青年教师若是没有较高的法律素养作为支撑。依法执教就会变得很难实现。依法执教实现不了,则势必会对我国教育事业法制化的进程产生影响。同样,依法治校的遍及实施也有赖于青年教师法律素养的提高。尤其是在现在这个时代,我国很多高校法制观念和依法管理的意识相对不强、依法治校的相关制度及相关措施还不够健全、在具体的教育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着种种问题,所以高校青年教师法律素养的培养与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对高校实施依法治校起着关键性甚至决定性的作用。为了更好地完善依法治校有关制度的建设,使依法治校成为高校的一种自觉行为。我们要积极推进高校青年教师法律素养的培养,从而也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出一份力。综上所述,提高高校青年教师教育法律素养是依法执教、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
二、培养高校青年教师的法律素养是建立健全学校民主制度的本质要求
民主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坚实的基础。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又是实现民主政治最根本的保障。邓小平同志在20世纪70年代就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及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这就是邓小平同志提出的有关于我们国家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工作的基本思想。民主是法制的基础以及价值体现,法制则是民主的基本性保障。为了保障民主制度能够有效实施,提高人民的法律素养势在必行。因此,提高教师尤其是高校青年教师的法律素养就成为建立健全学校民主制度的本质要求。在高校的管理实践中,在对学校的一些重大问题讨论和决策时,由于青年教师相应法律素养的不足,导致其民主意识不够,起决定性作用的仅仅只有少数的学校领导,甚至只是个别的校领导,大多数老师和大学生丧失了他们民主参与的权利、也缺少了民主协商的种种机会,最后只剩下执行上级决策的义务,这既不符合高校法制化的基本要求,同时也不符合高校民主制度的基本要求。自此看来高校青年教师若是能够具备较高的法律素养,那么相应地,就能对高校建立起较为完善合理的法律制度起到监督和促进的作用,同时也促进了高校相关民主制度的建立与健全。例如,高校申诉制度的建立,就可以为部分教职工和大学生权益提供相关救济,一定层面上加强了高校与青年教师、高校与大学生之间的沟通。保障了高校青年教师和大学生的民主权利及合法权益,推进学校依法民主管理进一步发展,从而也有利于建立健全学校的民主制度。 三、培养高校青年教师法律素养是维护学校稳定、构建和谐校园的有力保障
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公布后,我国又陆续颁布了一些关于高校和学生管理的法律法规,从而使得高校与大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发生了尤为明显的变化。此前,高校与大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是行政法律关系,以权利服从为基本原则,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体制的改革与变迁,尤其是高等教育从免费逐渐转为收费后,高校与大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分为了两类,除了上述行政法律关系之外,还增加了民事法律关系,以平等有偿为基本原则。高校与大学生的法律关系走向复杂化,这势必对高校青年教师从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工作、引导学生发展等方面,提出更高的法律素养要求。
在高校这个大组织中,教育的法律法规在维护着高校的良好秩序和保障着高校的稳定。这就意味着高校青年教师在维护学校的稳定大局中肩负着非常重要的责任。高校青年教师法律素养的高低与否直接关系到其是否能够切实公正地维护高校和大学生的根本利益,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并且消除高校的一些不安定的因素,高校青年教师法律素养的高低与否还直接关系到其能否正确处理好高校中的种种纠纷与矛盾维护高校的稳定。故高校青年教师要切实地提高自身法律素养,因为这不仅仅可以增强遵纪守法、公正合理的自觉性,同时还能够运用教育法律法规来正确地解决高校中产生的一些相关法律问题,化解学校发生的种种法律纠纷,处理好高校在快步改革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种种矛盾和问题,正确地梳理高校、教师和大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依照法律来协调及处理种种利益关系,并教导大学生以理性、合法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利益要求。高校青年教师法律素养得到培养和提高,同时也达到间接发挥宣传法制教育的作用,进一步维护了学校的安定和团结,也进而为维护整个社会的稳定打下敦实的基础。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要求加强高校大学生思想道德与法律素养培养,在高校这一大环境当中,势必要构建起和谐校园。目前来看,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正处在非常关键的时期。随着我们国家经济体制以及其他各项改革的深入发展推进,社会急剧的变迁,引起了经济社会生活的大变动,而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及管理的完善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这种多种经济成分的共同发展、多种利益群体的同时出现,反映到意识形态领域,就转化为多种思想观念相互碰撞、社会成员逐渐出现思想困惑或混乱、各式各样的世界观、价值观和精神文化需求,高校的青年教师,刚刚步入社会参加工作,更加容易受到形形色色的社会影响,从而产生心理危机。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正是为了避免可能出现的社会经济问题,要化解形形色色的矛盾和问题,使全社会凝聚成为一股合力,为实现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做出努力。和谐社会从本质上讲是一个多层次多方面的价值系统,又是各价值和谐共存的状态。多层次多方面价值系统和价值追求要求提高高校学生思想道德与法律素养的培养,前提就是必须提高高校青年教师的思想道德与法律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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