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3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高等教育
高校学生党组织、团组织、社团、学生会等学生组织是按照一定的规则,为完成某一共同的目标而形成的高校学生集合体,我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很大程度上要依靠这些学生组织。西方发达国家的高等教育的经历比我国要早,因此形成了丰富的教育管理理论与实践经验,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模式呈现出清晰的发展脉络,学生组织管理研究已经与学生发展、职业生涯规划等大学生发展研究联系在一起,因此国外高校在学生组织管理方面形成了一些颇具特色的经验与做法,值得我们借鉴。
一、我国高校学生组织管理面临的挑战
(一)高等教育大众化。近年来随着人们对高等教育的高度重视,我国高等教育规模不断扩大,高等教育的大规模发展,给予更多人接受高等教育的同时也给我国高校学生组织的管理提出了严峻的挑战。随着学生群体的迅速扩大,高校大学生为了实现其多元化的发展和多层次的诉求,形形色色的学生组织不断产生。面对繁多的学生组织,高校学生组织可利用的资源很大程度上已经跟不上学生组织的快速发展,因此各类学生组织之间的竞争较以前更为激烈,学校管理层也已经认识到对学生组织的管理已不能仅由校方单一掌控,学生共同参与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二)“一校多区”的办学格局。随着高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不少国内高校通过异地新设校区或多所高校合并办学,形成了“一校多区”的办学格局[1]。不同校区之间的学生组织既要保持相对的独立性,又要彼此之间相互联系和互动,许多新实行多校区办学的高校学生组织常出现,学生组织管理分配不明确,任务分配不合理,不同校区学生组织之间联系甚少而引起的学生组织工作的断链现象。
(三)新媒体的高速发展。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使诸如:QQ群、讨论组、微信朋友圈、微博等一系列新媒体广泛引用于各类学生组织中。网络信息传递快捷、实时信息量大、获取信息方便等特点,给高校学生组织的工作开展带来了很大的变化。学生组织工作的数字化,使不同学校、不同地区学生组织之间的相互联系与交流变得更为方便和快捷,学生组织之间跨校、跨地区活动的增多,对高校学生组织的管理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二、国外高校学生组织管理的特点
学生组织最早在欧洲和美国出现,如美国最早的学生组织出现在15、16世纪,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有哈佛大学、普林斯顿大学等高校的学生组织,他们大多是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兴趣组织起来的,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对于美国,其高效的主要学生组织形式是学生社团,学校各项学生活动主要由社团开展。学生社团的蓬勃发展与美国的历史和国情密切相关[2]。法国思想家托克维尔就曾指出:“美国是世界上最便于阻挡结社和把这一强大行动手段用于多种多样目的的国家”[3]。以下几点是关于国外学生组织管理的运行状况及特点:
(一)社会化管理。国外高校的学生组织,其活动经费部分由学校拨款,绝大部分来自学生组织的自我盈利。学联、学生会都会有自己的产业,如咖啡厅、小餐吧等。作为学生负责人,有一个很重要的工作就是要让这些部门获得盈利。同时学校也允许社团在校园内组织一些以盈利为目的的服务项目,所得收入全部免税作为社团活动经费使用。学校有严密的材物极差制度来保证对学生组织的财务监管:学生组织的任何收入都不能为组织内个人所得,学生组织对自己的财务负责,要求保管好财务记录,每年向学校提供详细的财务报告。同时国外的一些社会组织也十分重视与高校学生组织的交流,很多基金会可以直接为学生组织提供物质支持,因此国外高校学生组织管理绩效的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有社会认证与社会影响力。
(二)法制化管理。国外发达国家高校学生组织管理上也体现出明显的法制化特点。其中澳大利亚政府对高校学生组织管理纪委重视,政府部门会制定专门的法律制度约束高校学生会的管理。2005年澳大利亚霍华德政府通过了《资源学生会费用法案》,该法案赋予了学生自愿加入学生会的权利,学生会不得强制学生缴纳会费,学生不为使用的服务支付费用[4]。在英国,从学校管理政策的制定到考试作弊问题的处理上均有律师提供法律咨询,依法处置[5]。而在德国,学校被看做是整个国家法制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高校实施法制化管理,效果突出。
(三)学习型组织。1994年,美国大学人事协会(ACPA)发表了《学生的学习是当务之急――学生事务的含义》一文,明确将学生的学习发展作为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首要任务。理性主义认为教育的精髓在于发展智力,学生组织的任务是要让学生秉承团体的学术理念获得自身发展,因而受理性主义影响深远的德国,高等学校各种学术交流很活跃,大学生大学生科研小组每周几乎都有全体成员参加的组会,小组成员轮流介绍研究进展情况,然后一起研讨。
三、借鉴与启示
(一)组织管理制度规范化。我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大学要有内部章程,但中国大多数大学至今都没有章程[7]。我国高校学生组织管理制度的不完善导致了我国高校学生组织管理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不足。现代意义上的法制不只是一种制度化或社会组织模式,而且也是一种理性精神和文化意识。如果学生组织参与高校治理有一个合法的、完善的法律机制,那么它就能够合法、平等地参与高校治理。学生组织真正参与治理需要坚强的制度保障,我们应健全和完善切实可行的高校学生组织参与管理法规建设。从而为学生组织是指参与高校治理提供合法依据,为建立平等、民主、和谐的高校治理体系打好基础。
(二)组织管理人员专业化。目前,我国越来越重视学生组织管理队伍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的建设。我国高校学生组织管理队伍的主体主要是学校党政干部、团干部、辅导员和班主任。管理者的观念往往是影响学生组织能否有效参与治理的重要因素之一。首先管理者要转变“绝对权威”的老观念,要把学生组织当成治理过程中的合作伙伴,认同他们也是高校治理的多元主体之一。此外,管理者还应引导学生树立参与意识,强调学生组织在治理过程中的主体性。
(三)学生组织参与领域扩大化。目前我国高校学生组织参与高校治理的领域已经不断拓展,但是其参与领域还局限于表层管理,这样不利于学生组织真正参与到高校治理中。要深化学生组织参与学生事务管理,不仅仅局限于校园文娱的管理,还应在学生的日常生活事务、专项服务管理上进一步深化,是学生组织更全面、深入地参与学生事务管理,更好地搭起学校与学生之间联系的桥梁。扩大学生组织在高校治理中参与领域不仅有助于培养学生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同时还有利于校方相关政策、管理的落实。
本文链接:http://www.qk112.com/lwfw/jiaoyulunwen/gaodengjiaoyu/2016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