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3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高等教育
近年来,我国大力实施科技创新战略,在自主创新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了重要推动作用。然而,由于管理体制、社会文化以及技术水平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当前还普遍存在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的现象,不仅造成了科技资源的浪费,而且难以对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起到有力的支撑作用。本论文结合目前民办院校的发展现状,以及分析校企合作模式中的相互需求,最终提出校企合作的发展思路和模式创新。
一、当前民办高校管理类应用性人才培养的现状分析
(一)社会对高校管理类应用性人才的需求分析:我国企业总体管理水平不高,已是不争的事实,究其原因,最重要的是我国尚未形成一支足量的职业经理人才队伍。不同的企业,其经营业务也不一样,但作为企业中层的管理人员,所需的管理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要求是相通的,就是应该具有应用管理理论知识分析、解决企业管理中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创新能力,所有这些能力的要求,应该在高校管理类专业人才的培养过程中,通过各种渠道,尤其是校企合作,使学生得到应有的训练。
(二)校企合作效果不理想:从合作层次上,当前高职院校校企合作还处于浅层次的合作阶段,校企只是两个孤立的个体硬生生地凑在一起,并没有实质性的交流与合作;从合作质量上,由于种种原因无法继续深入,使得校企合作仅仅成为一种形式,合作质量无法得到保证。
二、高校管理类专业人才培养中的问题分析
(一)当前高校管理类专业的师资队伍本身缺乏实践能力:作为管理类专业教师,他们几乎都是从“校门”走到“校门”,所受的教育,正是有待改革的传统的“重知识传授,轻能力养成”的教育,很少具有企业实践的经历,在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上有着“先天”的不足。
(二)校企双方利益的分配差异:一方面,企业对校企合作不热。企业需要大量人才,与高校联手固然能解决人才来源,但为高校学生提供培训需要投入很大的人力和时间,对于多数实力不够强大的企业来说,他们宁愿选择去人才市场直接招聘人才。
另一方面,院校以教学为主,担心市场导向机制对于研究论文发表、教学运行等学术体系冲击太大,利益分配机制尚不够成熟。
(三)校企双方发展目标的背离:高校管理类专业教育,主要的问题是现行的教育机制不利于培养社会、企业对人才的需要。在对人才的知识传授及能力训练上,与企业的需要有距离。并且,在对学生能力训练方面,由于理念上的偏差,缺乏稳定的实践基地,以及师资队伍本身的不足,很难让学生受到必要的能力训练。
同时,在校企合作中的企业方很难满足高校方人才教育实施方案的要求,对于管理类的学生更难安排实习岗位。企业希望的是学生到企业参加生产性劳动,并愿给予工资报酬,说穿了企业需要的是劳动力。校企合作双方的动机和需求不一,其合作很难实现双赢,合作关系很难长久保持。
(四)校企双方运行机制的差别:校企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团体,高职院校的主旨是培养高素质、高水平的应用型人才,并不以营利为目的。而企业却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是企业的主旨。所以校企之间不同的团体性质决定了它们不同的运行机制,但是一旦二者进行合作,避免不了运行机制之间存在的冲突和摩擦就会增加二者合作的磨合期。
(五)地方政府功能缺位,形成校企合作的保障机制:地方政府未能充分发挥协调机制,未能形成校企合作的保障机制。政府尚未出台相关政策及有效措施,尤其是在鼓励企业主动与高校合作的积极性方面,其宣传力度明显不足,也缺乏有针对性的相关的利益性政策,至使企业主动与高校合作的效果并不理想。
三、加强校企合作的对策及建议
(一)校企互动,建设 “双师型”教师队伍:高校管理类专业引进人才,可以考虑引进在企业从事实际管理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经验的本科毕业的中层管理人员,作为“沙子”渗入,为建设“双师型”队伍打下基础。另外,鼓励高校管理类专业教师到企业工作,这样有利于教师在真实的企业管理中,使管理理论知识与实践有效的结合,为今后的课堂教学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原则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校企双方的有效沟通:校企合作的实质是建立利益共同体。从高校角度,利用自身现有的科研优势和社会影响力,主动与相关企业的沟通和互动,实现科技创新和现实需求之间的匹配;作为企业方面,应转变观念,积极为校企合作方面做出规划,作为企业发展的必要环节。
(三)积极组织和鼓励校企合作课题研究:高校应与企业建立联手搞研究的长期合作机制。以高校自身的智力优势吸引企业,就企业面临的现实和长远发展的管理问题,提出解决的方案,并在实践中,验证方案的有效性。这对企业无疑是大好事情,对高校教师同样是一种理论联系实践的机会,为教师在今后在教学中提供了真实、生动的教学案例。
(四)强化政府的责任及职能,积极搭建校企合作平台:校企合作是社会对人才培养的大需求,政府作为高校管理部门,应出台相应政策和规定,鼓励企业积极与高校联手。
1、政府应当充分发挥引导作用:企业与学校是两个不同利益的群体,要实现共赢是双方能够顺利合作的基础所在。作为企业而言,是依靠其生产或者服务满足社会的需要,最终要实现盈利的经济组织。而我国的职业教育目前绝大多数属于公办学校,主要还是依靠政府投入资金创办,这两者隶属关系和各自任务目标不一样,不能仅仅依靠它们自身相互之间的协调来处理双方合作过程中产生的利益、权利、责任、义务等问题,政府必须在其中充分发挥行政功能的主导作用,通过政策引导、组织协调和强有力的管理介入才能真正实现。
2、政府应当建立行业协会机构,加强对校企合作的掌控:行业协会对促进行业发展和职业教育的发展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行业协会清楚地了解行业情况,熟悉行业在市场经济运行中的规律,清晰地掌握行业动向,具备行业管理的丰富实践经验和长期跟踪行业状况的条件与能力,真正起到了行业代言人的作用。
3、政府应当制定和实施有利于校企合作的优惠政策:现阶段,我国校企合作明显呈现的是学校重视,企业忽视的不平衡格局,政府须以企业、学校各方利益均等为前提,制定和实施有利于校企合作的优惠政策,使得校企合作常态化、制度化。比如政府提供足够的专项资金作保障,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管理监督此资金的运作,将专项资金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也可以通过对参与校企合作项目的企业、人员和学生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充分调动校企合作项目中的各方参与者的积极性,并形成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
四、结束语
民办高校作为应用性本科院校能否培养出适合社会及企业需要的应用性人才,关键在于有一个应用性人才培养的机制及其形成的能强化管理能力素质的人才培养模式。而其中如何建设和形成有效的校企合作机制是重要问题之一,本论文在这方面作了探索性研究,提出了校企合作的对策和建议,尤其是对政府在校企合作中的发挥重要作用的建议,能为政府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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