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3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高等教育
对于培养未来高素质人才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的高等院校而言,大学生党员是广大青年学生群体中的骨干精英和新生力量。他们的思想状况、综合素质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和党的建设事业的成败。在新的历史背景下,广大学生党员的数量与其他党员一样数量不断呈献出增长的态势。大学生党员数量的不断增加壮大了党组织力量,为党组织补充了新鲜血液。大部分学生党员能够在日常的学习、工作中做到刻苦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构建全面合理的个人交际圈、注重对理论知识的学习并且能够在各级党团组织或学生社团组织中发挥表率作用。然而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部分学生党员“入党后不能按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能充分发挥,具体表现为思想松散、行为懒散、学习下降,甚至违法违纪,损害党在学生中的形象。”由于全国各地高等学校的管理培养环境相对类似及单一,因而在全国各地高校纷纷出台蕴含各自特色的培养管理机制的背景下,将不合格党员退出机制纳入学生党员再教育或后续教育机制中从而借鉴其他党政机关及其他部门针对党员群体实施的不合格党员退出机制对于创新高等学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无疑具有极强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本文试结合地处西部宁南山区的师范高校即宁夏师范学院拟探讨地方高校不合格学生党员退出机制构建。
一、建立更加严格与规范的“入口机制”
在高校构建不合格学生党员退出机制的首要原则便是严格党员培养、考核、发展各项程序,把好党员群体跨入党组织的第一关。
2014年6月1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细则》中首次明确提出:发展党员工作要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
高等院校“不合格学生党员退出机制”的重点从表面上看似乎是在“退出”方面,实则不然。作为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摇篮,高校党建工作者与各基层党组织必须充分认识到该机制的关键应该是“先抓落实教育培养再谈处置与退出”。不容置疑的是,不论是未升本的专科学校还是已升格的本科高校,高校党建工作的传统工作的重要组成始终是“发展党员工作”。发展大学生党员加入党组织的工作最关键的步骤自然便是把好“入口关”,并且使入口须保持通畅。把好“入党门槛”,将“严”字贯穿其中。此原则旨在从“入口端”净化党员队伍。《细则》还透露出,承担着接受申请、考察、教育等任务。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入党门槛”问题,并专题研究“党员发展和管理”,提出“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要求。
此项工作主要应该注重以下方面:一是严格做好选苗工作。要在青年学生群体中主义发现培养思想坚定、素质合格的积极分子。各基层党组织应积极组织青年学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使广大青年学生在了解党史、各项理论的过程中不断加深对党的认识、培养对党的感情从而树立入党的正确动机与意愿;二是时刻关注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状况与成长。在青年学生对党的历史与各项理论有了一定的认识之后特别是初步确立了入党的意愿之后应该有针对性的为他们提供帮助和深入了解党组织的渠道。如指导帮助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入党申请书、指派培养联系人等工作;三是丰富党课培训的内容与教学手段。根据党章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党课培训是学生入党的必经阶段。在党课培训的课堂里必须丰富党课的教学内容。这样能够充分营造有利的学习氛围,调动入党积极分子的积极性和学习热情,从而使教学效果事半功倍。宁夏师范学院政法学院作为学校党委组织部确立的分党校之一在党课培训中将“唱红歌、表演革命建设题材的话剧、对学校周边红色文化学习”补充到党课培训中,这一措施起到了较为明显的效果。
二、创新学生党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思路,切实做好“事前预防”工作
对于一名学生党员而言,党员接收大会的召开只表示其“行为上入党”,“思想上入党”对其的考验则更具深刻性和实效性。该群体中的不合格党员往往与管理环节中存在的失误和机制的不完善密切相关。“党员的质量不仅与入口接纳有关,还与管理教育相连,要使党员入党后素质不退化,重视党内整体教育环境很重要。加强党员教育必须增强政治性、思想性和原则性”。一是严格制定并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坚持定期进行组织生活是学生党员群体管理工作的基本形式。各教学单位的基层党组织必须丰富和创新学生党员组织生活的内容。将过去单一的集中学习的形式,要结合时事热点,关注国家大政方针,调动学生党员的参与热情;二是重视实践教育;可将传统学习方式拓展为开展各类社区志愿服务、外出参观考察、举办党史知识竞赛等;三是在学生党员日常管理过程中始终充分利用新手段。随着互联网日新月异的进步与革新、智能手机及其技术、电脑的普及等,基层党组织可通过建立党员QQ 群、微信群、公共电子邮箱等网络交流平台,便于学生党员之间更加便捷的交流与学习;
三、把好退出的工作的“出口关” 为了增强学生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在强调“事前预防”原则的基础上还需重视“事后惩戒”,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退出口子的狭窄,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力度不足,考核党员的制度未尽效用,直接影响到党组织在职工群众中的威信。”
少数学生党员理想信念动摇、先锋模范与服务意识意识淡薄、组织纪律不强,甚至思想蜕变、腐化堕落
一是健全定期考核定级制度,其重点在于落实预备党员与正式党员的管理与评价考核制度。通过党员自评、群众测评、党支部评议、院系总支会议评定与上级党委审定环节,由上级党委来最终认定是否属于不合格。
其一,考核定级制度的构建应该注重考核项目的丰富性、多样性和个性化考核相结合。针对不同年级和考核对象自身的特点,如年级高低、是否担任学生干部等设计相应考核指标,增强考核科学性、针对性。其二,突出过程控制,强化日常动态跟踪考核,各基层支部要定期关注任课教师、班主任、辅导员等教师及班集体其他学生反映的意见。针对学生党员,要注重其一贯的表现和全程考量即全面、历史、辩证地考察考核对象,避免定期考核“一锤定音”。
“从严治党”是党永葆生机与活力的关键步骤。严格考核与评价制度是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让学生党员在已制定的管理考核制度中感受到压力与动力并存。要注重不断改进考核方法手段,坚持促进科学发展的考核导向,让学生党员不敢消极不敢怠慢,有奔头有劲头。把学习成绩进步、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关心班集体、帮助同学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既看发展又看基础,既看显绩又看潜绩。
二是健全党内关怀帮扶机制与严格落实党内的考核评价机制,对于不合格党员要根据其综合表现进行及时处置。
在党员评价考核定级制度的基础上,根据考核定级结果应及时对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党员制定出处理意见并加以落实。对不合格的学生党员应该有不同的处理方式。态度好、问题不严重的,可给予一定范围内的改正期。在改正期期间党组织应该对该类学生党员启动诸如谈话交流等手段在内的帮扶机制。之后视效果决定是上报上级党组织使其退出党组织还是重新接纳。
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对无视或漠视党纪及党员身份的学生党员进行惩戒。
针对违反党的纪律和校纪校规,并且造成恶劣影响的个别学生党员要坚决进行惩戒措施。如劝退或除名。结合院系学生工作的实际状况来看,曾出现过学生党员违反校纪校规的不良事件诸如个别纪律观念淡薄的学生党员与其他同学发生口角而导致打架事件的出现等。此类事件严重影响了学生党员的整体形象,并且对于党建工作的整体效果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对于涉及此类影响较大的个别不合格学生党员无疑应该追究其责任,将其违反相关规定的不良行为上报上级党组织,待由上级党组织出具劝退或除名的惩戒措施。
当前各高校构建不合格学生党员退出机制均属于未定型机制,因而具有较大的实施与操作空间。“让不合格的学生党员出的去,让优秀的党员进的来”。此种机制的“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动态调整”的特色贯彻到学生党建工作中的重要性可见一斑。
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健全机制、务求实效,不断提高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着力把各方面先进分子和优秀人才更多吸收到党的队伍中,努力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相信通过长时间的试点和学生党建工作经验的积累,将对不合格学生党员退出机制自然会形成一整套严密周全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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