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3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高等教育
伴随我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更多的学生有机会进入高等学校进行深造。同时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人数也日益增多。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明确提出“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关键是机会公平,基本要求是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此外,中共十八大报告也指出:“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国家和政府在资助贫困生方面出台了许多相关政策和措施,如“奖、贷、助、补、减、勤”,使得一大部分学生受益。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何通过目前的物质资助转化为物质与发展能力资助相结合,从而达到资助育人的目的任重而道远[1]。
一、现行资助模式存在的问题
(一)“贫困生”认定机制有待完善
根据国家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除了“国家助学贷款”需要受助学生在毕业后若干年内还清以外,其他如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等项目均为无偿补助[2],申请人仅需出具家庭经济困难材料(励志奖学金评定取决于综合测评成绩),交给学院认定即可。这一方面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受资助程序得到简化,另一方面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譬如:学生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需要在当地民政部门盖章认定,而知情的学生早早通过关系弄好材料交给学院,学院在认定的过程中一般以学生交的材料为准,因为贫困生并没有一个唯一的标准,一般交了材料就给认定。
(二)资助体制存在的弊端
目前,国家的资助政策是对学业成绩较好的贫困生给予国家励志奖学金,相比于很难得到的国家奖学金获奖比例较高。因此,这种导向使得部分学习成绩好的学生想办法进行贫困生资格认定,因为国家奖学金往往一个学院就很少的名额,而励志奖学金有较高的奖学金额和比例。另外一个现象就是国家助学金发放是有一定金额和名额,这个时候导致的结果往往就是凡是符合贫困生条件的学生都能拿到补助,甚至出现过多的名额发不掉的现象。
(三)“贫困生”身心健康问题有待解决
贫困生问卷调查显示,27%的学生认为“家庭贫困不光彩”,自卑心理严重,拿到奖助学金后,会购买高档个人用品,以满足虚荣心。18%的贫困生认为“勤工俭学掉面子”,一味“等、靠、要”,懒惰不愿意吃苦,不愿意参与力所能及的兼职赚取生活费,毫无自强自立之心。45%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从小缺乏优质的教育资源,没有机会培养兴趣爱好,导致自我发展能力不足,在学校里不擅于表现自己,缺乏自信,不易与同学融洽相处,经常感到自卑,嫉妒其他同学。
(四)受资助学生综合能力培养不足
贫困生大多来自偏远地区,从小接受的教育使其相对处于落后的状态。虽然国家通过各种物质资助解决了其生活上的部分困难,但新时代对大学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能力和知识的需求也多样化,这部分学生的综合能力并不能很好的提高。他们得到的资助大部分用于解决生活的需求,而没有更多的资金拓展其社会实践能力。研究表明[3]:大部分贫困生回答“最大的困难是什么”的时候,都选择了“发展能力”;面对“除了经济援助外,需要获得什么资助”的时候,选择了“实践锻炼能力”。由此可见,单纯的给予已经无法满足当代学生成长的需求。
二、构建新型高校资助育人实践体系
针对以上这些问题,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建立更加规范的认定程序
我校在认定程序上做了比较细致的规定,高度重视大一新生的“绿色通道”,“绿色通道”是指对交不起学费的学生优先让其入学报到,这部分学生绝大多数确实是家庭经济困难交不起学费,才办理了生源地贷款或者想在学校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这部分学生将作为重点资助对象。当然,有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由于对资助政策缺乏了解,在入学之前千方百计筹齐学费到学校报到,这部分学生也是重点需要关注的对象。因为在目前的体制下,要不是贫困生很多资助政策将无法对其补助。因此,在学生中加大对资助政策的宣传,把信息通知到确实需要的学生。然后就要进一步细化认定程序,首先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班级同学对其进行评议,利用相应制定的表格进行打分,结合他平时的消费习惯、生活用品购买等主要信息进行贫困等级鉴定。辅导员再进行考核,这时候结合学生不同的生源分布,因为不同地区经济差异较大,将贫困生分为“特别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此外,提出认定机制每年进行一次,使得某些不符合的学生从中“淘汰”出来,也使得一些发生意外的学生能加入其中。
(二)国家奖助学金评定科学化
前面谈到针对贫困生的上学问题,国家出台了很多政策对其生活上进行补助,尤其重要的就是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但在具体实施中碰到了一些新的问题,就需要科学化评定这两种奖学金。针对国家助学金,其对象就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我们实践过程中,发现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由于受教育条件落后,往往成绩较差。英语底子薄,四级无法通过,学习能力弱,经常挂科,尤其在国家增加“贫困计划”招生后,贫困生的这种现象更为明显。因此,对这部分贫困生学习成绩适当与国家助学金挂钩,因为通过四级和不挂科是大学生最基本要求,增加其学习的动力。另外就是国家励志奖学金,这部分只有贫困生能拿到,在利益的诱惑下,很多成绩中上游的学生加入到贫困生认定之列,解决问题的办法就是增加非贫困生通过学习能力获得学校认可的机会,加大国家奖学金以及其他校外奖学金的补助范围和额度,让其不再去争取贫困生的名额。 (三)建立勤工助学为载体的资助模式
相比于之前资助仅仅是物质方面,而且又影响贫困生心理健康,可以通过勤工助学的方式使得受资助者通过自身的劳动取得相应的劳动报酬。勤工助学是培养学生自立自强,树立劳动光荣的思想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大学生进行社会实践的大好机会。勤工助学是大学生了解社会、认识社会的良好途径,同时在实践中也锻炼了自身的综合能力。目前大部分高校学生从事的勤工助学项目大多是由学校自身提供,如图书管理、机关办公室助理、科研助理、学校餐厅等。建议社会机构,构建“勤工助学联盟”,起到放心中介的作用,提供更多的机会,除了传统的家教、商城促销等兼职机会,主要承担专业相关的兼职或者试用,使其通过兼职更好地锻炼专业技术技能。通过勤工助学进行资助育人,一方面学生通过自身的辛勤劳动,获取一定的报酬,改善生活质量;另一方面,通过专业技术的兼职,提升专业能力,也培养其艰苦奋斗的品质。
通过这种资助模式,能极大地解决真正贫困生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导致的心理障碍。他们原来觉得家庭经济不好的心态会得到调整,通过自身的劳动获取的报酬能让他们感到心安理得。不再感到不劳而获而受到同学另眼相看,能增强他们的自信。在心情不再压抑的情况下,能更好地进行学习和生活。此外,通过这种资助又能解决贫困生能力培养不足的矛盾,不再单纯的给予,通过勤工助学能让他们在实践中掌握技巧,在实践中提升其综合能力。我院积极探索此新模式,利用校外的社会实践基地让贫困生进行勤工助学实践。
(四)增强诚信和感恩教育
孔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学阶段正是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形成的关键时期。现实社会中存在的一些弄虚作假现象,一定程度上冲击了大学生的诚信体系。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是重要内容,同时也是贫困生资助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诚信工作做好了,贫困生的认定工作就简单了,不会再有非贫困生夹杂其中,影响整体的奖助学金评定。高校和社会应共同建立和完善学生诚信评价体系,把学生诚信作为日常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诚信评价考核办法和监督机制,并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此外,目前贫困大学生普遍缺少感恩意识,缺乏一颗感恩的心。“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应培养贫困学生树立起感恩社会、学校、家人、朋友的意识,这也是资助育人工作的重点。
做好高校贫困生资助育人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它需要政府、社会、高校、学生等多个角色的积极参与,共同努力才能很好地完成。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育人工作,帮助他们增强自信,完成学业,使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创新型人才。
本文链接:http://www.qk112.com/lwfw/jiaoyulunwen/gaodengjiaoyu/202514.html上一篇:论新时期高校大宣传观的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