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3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高等教育
一、当前我国高等院校教学管理和行政管理的关系分析
我国高校内部的教学管理和行政管理都是为实现学校的整体工作目标服务的,二者关系是否协调直接影响着我国高等院校的整体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当前我国高校内部教学管理和行政管理之间的关系还存在着混淆不清的现象,其主要表现在:
(一)二者在管理中缺乏清晰的职责定位
从当前我国各个高校设置的管理机构来看,其在具体的管理工作中缺乏清晰的职责定位,从而导致管理真空现象的出现。如当前我国许多高等院校中学术性管理机构只是作为行政管理机构的“附属”而存在的,一些高校内部的学术性管理机构并没有明确的章程,而相关委员会活动的举办时间也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同时,在高校内部的各种学术性委员会中,大多数教授委员都具有一定的行政职务,并且多是以院系领导或机关部处的身份来参加的。这种情况的存在很大程度上使得学校内部的学术性管理机构呈现出行政化的管理特点,从而导致缺位现象的出现。
(二)二者的位置存在着“本末倒置”的现象
高等院校作为培养高素质人才的主要教育基地,其自身的特殊性质决定了学校内部的学术管理应当是各项管理工作的核心。但当前我国一些高等院校在管理工作的开展中,许多重大决策和问题仍依赖于行政管理机构来解决,而不是学术管理机构。从当前我国高校设立的管理机构来看,许多高校内部缺少相应的院、系级学术管理机构,且大多数学术管理机构所开展的活动也只是一些职称评审和学位评定的相关工作。而关于学校的学科建设战略、学术规划制定等学术政策方面的重要问题则要依靠行政的方式来解决。此外,当前的许多高校中还普遍存在着事情无论大小,都有行政管理部门来进行处理的现象。同时,一些院校为了突出行政管理部门的决策作用,对大多数无任何职务的教授和教师的意见并不重视,从而严重抑制了他们在学术领域进行钻研的积极性。
(三)行政管理存在着越位的现象
我国的高等院校作为事业单位,其行政级别主要是由党政机关所赋予的,其从低到高主要划分为正处级高校、副厅级高校、正厅级高校和副部级高校,并且高等院校中的校级领导也都是由上级任命的。高校中采用的这种行政管理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会对学术事务产生较多的干预,从而导致越位现象的产生。如许多高校里面的教学委员会、学位委员会以及学术委员会成员和领导人不是学者和教授,而是大多数由学校内部的行政负责人来充当,从而极容易导致学术组织行政化现象的出现。此外,由于我国高等院校的权力结构大都为行政权力模式,并在决策时缺乏自由和民主的氛围,从而使得许多学术人员的相关意见受到忽视,不利于学校整体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协调我国高等院校内部教学管理和行政管理关系的有效措施
我国高校内部的教学管理和行政管理是不可分割的,并且在工作运行上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但是由于具体职责和管理目标的差异性,使得二者在具体工作开展时经常会发生矛盾与冲突。因此在新时期的高校教育改革中,要充分发挥高校内部的各项管理职能,就需要正确处理和协调学校内部教学管理和行政管理的关系,其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
(一)正确定位高校内部的行政权力
我国高校内部的行政权力主要是指学校内部的行政管理机构对高校内部资源进行有效整合的干预力量和影响力。从本质上来说,行政权力具有鲜明的隶属性和层次性特征,但由于高等院校具有自身的特殊性,从而决定了高校中的行政权力具有较强的外在决定作用。高校中的行政管理权力具有一定的职责范围,其不能代替学术权力而行使职责,如果一个学校中的管理权力过分向行政管理方面偏移,就会导致学术权力的削弱,从而影响管理权力的平衡性。因此,在新时期的发展中,高校管理机构要对行政权力进行正确的定位,既要认识到行政权力的实施对于学术权力的保障作用,又要减少对学术性事务的干预,从而保证各项管理事务的有效实施。
(二)合理定位学术权力,促进学术权力的回归
学术权力主要是指高等院校内部的高级知识群体在教学、科研等学术方面的影响力,其权力的扩张与收缩直接关系到高校内部的学术自由度。因此,在实际的高校内部事务管理中要确保学术权力的主导地位,积极促进学术权力的回归。如高校中的教学和相关学术研究活动应当由教授或者专家学者来进行组织和确定,且高校中的各层领导和各个群体都要尊重和重视学术力量的作用,并保证学术权力的充分发挥。但同时,我国的高等院校也要通过约束机制的采用来保证学术权力的适度发挥,促使其权力执行的程序化和规范化。
(三)调整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之间的相互关系
高等院校内部的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在管理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二者是性质不同的两种权力,因此,在实际的管理中要正确定位二者的具体位置与职责,调整好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从当前我国高校内部管理的实际情况来看,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在运用上具有错位和越位等的混淆情况,这就需要高校管理者在管理中将二者进行适当的分离,确保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在各自的使用范围内正确发挥其作用,以形成二者权力协调与互补的良好运行机制。在实际的调整中,高校要积极建立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两者并重的管理模式,改变一切以行政权力为核心现状,切实保障学术权力的重要地位。同时还要积极鼓励教师、学生以及工作人员在内的多方力量参与到学校的管理中去,确保学校管理的民主化与高效率,从而促进我国高等教育质量的全面提升。 (四)建立健全高校内部的学术管理制度
从高校内部的整体管理层面来讲,管理制度的建立对于各项权力的规范化实施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在协调高校内部行政管理和学术管理的相互关系时,要建立健全相关的学术管理保障机制,明确学术管理的职责,以确保学术权力在高校管理中的权威与地位,促使学术权力的充分发挥。如在实际的学术权力实施中,高校可以通过成立校、院(系)等各级教学委员会、学术委员会、职称评审委员会、“教授会”等形式来充分发挥教授、专家等在高校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以确保他们的学术权威,提高他们在学术管理上的地位和优势作用。
(五)加强高校行政管理机制的优化,促使管理效率的提升
针对当前我国高校内部行政管理和教学管理的矛盾与冲突问题,高校管理者在提升教学管理地位的同时,还要积极优化高校内部的行政管理机制,消除“官本位”的不良思想,积极引入相关的竞争机制,重视行政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绩效成绩,通过优胜劣汰的方式来提高他们工作的热情与积极性。同时,高校还要积极进行简政放权,通过适当扩大院(系)自主权的方式来激发基层寻求自我发展的动力,以促使行政管理人员形成教、科、产服务的良好管理观念。
高校内部的教学管理和行政管理是相互补充、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行政管理的良好发展对于教学管理权力的发挥有重要的保障作用,而教学管理的顺利进行在一定程度上又会促进行政管理的良好发展。因此,在高校管理制度的改革中,学校管理者要正确处理教学管理与行政管理二者之间的关系,严化二者在权力实施中的具体定位与分工,并通过二者之间的良好合作来提升高校内部的管理效率,从而促进我国高等院校整体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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