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3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高等教育
一、什么是综合计时制
综合计时制是区别于我们日常执行的标准工时制而言的,是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的部分职工,采用的以周、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国家规定对于实行综合计时制的员工,单位可以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等方式,以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产、工作任务完成。任何单位要实行综合计时制,必须经所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综合计时制主要运用于企业,高校虽然属于事业单位,但后勤编外合同工的日常管理与企业类似,因此作为高校来讲,可以积极向政府人事劳动部门劳动关系科室申请以年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制,申请到综合计时制后,高校后勤的合同工岗位可以在年工时不超过2000小时的前提下,根据工作实际自主安排工时。
二、高校后勤部门申请综合计时制的必要性
高校后勤在办学过程中,由于学校规模的扩大,用工需求急剧上升,聘用了大批合同工,工作在校园保洁、公寓值班、校园安全保卫、南北校区通勤等岗位上,然而与巨大的用工需求相比,后勤用工数量不足,往往缺编运转,导致部分工作岗位加班加点问题较为突出。很多合同工在职时,出于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顾虑,对于加班费问题往往之口不提,而一旦离职时,就拿起法律武器,秋后算账,在劳动诉讼中,赔付要求数额主要集中在要求学校后勤翻倍支付加班费。而高校后勤由于是事业单位,缺少关于合同工方面的制度规定,特别是合同工加班管理规定和加班费计算办法,也有的高校后勤出于经费成本方面的原因,不愿意支付合同工加班费,导致劳动纠纷频发,给高校后勤造成了较大困扰。因此,如何在加班费支付问题采取一些积极措施,来减少劳动纠纷,增强用工效益,成为高校后勤亟待破解的难题。
综合计时制是合法合理规避和减少加班费的有效方式,并且在很多企业都得到成功实践。相较于企业而言,高校后勤部门完全具有实施综合计时制的先天条件。比如高校有寒暑假两个长假期,高校后勤合同工岗位的工作强度和难度不大,学期中适当延长工时,只要安排给合同工的工作量没有超出工时总额,寒暑假合同工正常休假,后勤就可以依法不用再支付加班工资。即使安排工作量超出工时总额,双休日加班工资也仅按150%支付。而在标准工时下,日常工作延时支付的加班标准为150%,双休日为200%。实行综合计时制对于解决高校后勤合同工加班问题将会起到一定的作用。据调查,这一政策以前只针对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工还没有施行的先例。但只要高校后勤向政府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积极争取,是完全有可能获得相关部门对高校后勤实施综合计时制的批复。
三、实施综合计时制的方法步骤
综合计时制对于高校后勤而言既是一件好事情,也是一个新事物。如何结合高校后勤实际把综合计时制落实好,是一项具有探索性和创新性的工作,笔者认为可以按照以下方法步骤去开展工作。
1.应确定实施综合计时制的合同工岗位范围 高校后勤并不是所有合同工岗位都适合实行综合计时制,到底哪些岗位适合,哪些岗位不适合,应以加班情况是否突出和能否保证寒暑假休息为标准,对学院合同工岗位初步划分了两类:第一类是加班情况较多的岗位,比如公寓值班员岗位。在学期中,由于大部分高校学生周末和节假日无法回家,公寓值班员岗位往往在双休日和节假日仍然照常上班,但他们在学生寒暑假离校后,可以集中休息一段时间,因此特别适合采用综合计时制。第二类是加班情形较少的合同工岗位,比如保洁员、维修工、驾驶员等岗位,尽管也会因为一些突发应急事件,而有一些临时性的加班情况,但总体来说,加班问题不像第一类岗位那么突出,那么实行综合计时制的经济效益就不那么明显。第三类是加班情况非常突出,而且在寒暑假期间也无法休息的岗位,比如保安员,寒暑假仍然要正常上班,维护校园资产安全,这类岗位不具备实施综合计时制的条件。从对以上三类岗位的粗略分析来看,第一类岗位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第二类岗位实行综合计时制的经济效益并不明显(综合计时制实行12个月工资制),第三类岗位不具备实施综合计时制的条件。因此,高校后勤分析研究确定综合计时制适用的岗位,实行的范围是需要首先着手去做的工作。
2.要做好合同工的政策解释工作 国家劳动法律规定,单位实行综合计时制需要履行告知员工的程序,或至少在劳动合同中予以体现。由于高校后勤合同工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在合同工岗位上突然推行综合计时制有可能会引起不熟悉政策员工的抵触,影响到合同工工作积极性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效率。因此在推行综合计时制前,高校后勤部门应加强对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学习掌握,做好合同工的政策解释工作,使他们认识到综合计时制是经政府批准的,受法律保护,是实现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利益共赢的好措施。通过耐心细致的政策解释工作,赢得广大合同工的同意和支持,进而减少合同工对综合计时制的误解和高校后勤推行综合计时制的阻力。
3.要做好综合计时制的制度配套完善工作 由于综合计时制是一个新事物,高校后勤在推行综合计时制中就有可能会遇到一些新的问题,需要不断对后勤的用工制度进行修订完善。比如实行综合计时制后,假期工资如何发放的问题,如果当月发放的话,有可能出现个别人为“占便宜”,提前拿了假期工资就不告而别的情况,严重影响开学初的后勤劳动用工和正常服务保障秩序。因此有必要对假期工资的发放设定相应的条件,以完善政策设计,防止政策漏洞。为了使综合计时制在高校后勤部门得到很好的落实,还需要高校后勤部门不断加强对综合计时制的学习研究和对本部门合同工岗位工作特点和规律的研究,在此基础上,建立一套既符合综合计时制要求,又符合本校后勤部门实际的成熟完整系统的工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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