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3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高等教育
一、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现状
自从我国进入高等教育大众化时代和高校实行收费制度改革以来,如何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便成为一个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教育部门高度重视的问题。扎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是促进教育公平和维护高校稳定的重要保证,也直接关系到我国高等教育事业能否持续健康发展,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近年来,国家不断完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逐渐形成了“奖、贷、助、补、减、缓”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基本实现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庄严承诺。根据资助政策体系的顶层设计,国家助学贷款主要用以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问题,在整个助困体系中发挥着资助学生的主渠道作用。广义上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类型,本文所探讨的国家助学贷款主要指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它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在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下,专门用来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银行贷款[1]。自1999年设立以来,尤其是2004年实施新机制后,国家助学贷款在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中起到了无以替代的作用,近千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益于国家助学贷款而能够顺利入学和完成学业。以2011年为例,全国国家助学贷款新增审批学生117.8万人,比2010年增长3.5%;新增审批金额132.8亿元,比2010年增长15.6%,新增审批人数和金额再创历史新高。①
当然,现有的国家助学贷款体系也并非万全之策,其在制度层面和实际操作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局限。首先,国家助学贷款的违约率和不良率一直居高不下,实施初期,不少高校的违约率均超过了20%,也一度导致了大面积的停贷风波,新机制实施以来,逾期不还款的现象虽然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但是违约率和不良率并没有维持在一个较低的水平,这也给国家助学贷款的良性运转带来了干扰;其次,经办银行对于助学贷款的积极性和专注度不高,由于国家助学贷款成本高、效益低、风险大[2],业务额度虽小,但是银行需要投入的管理成本却并不低,而且能够获得的利益回报有限,还要承担较大的违约风险,以追求利润为目的的商业银行自然不会产生足够的热情;最后,高校在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落实过程中,也存在定位不明确、职责不清晰的问题,以至于没有将这项工作做实、做细,不少高校将国家助学贷款仅仅视作一种单纯的经济资助措施,没有意识到这也是一种良好的教育手段和教育机会,对于贷款学生缺乏有效的诚信教育和感恩引导,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进一步优化;此外,国家助学贷款的部分条款有待完善,比如贷款额度设定为封顶6000元而非按需贷款,这对于部分特殊专业的学生和自费的研究生来说,就显得有些不够,而且还款期限相对较短,让那些收入不高的毕业生在6年内还清所有本金和利息,依然是较有压力的事情,因此,一些学生也期待国家助学贷款能够在某些细节上做出调整和完善。
二、高校在国家助学贷款体系中的角色定位
(一)贷款体系的维护者
完整的国家助学贷款体系包括四个主体:政府、银行、高校、学生,这四方主体承载不同的角色,政府是政策导向的制定者,银行是具体业务的操作者,高校是贷款体系的维护者,学生是资助政策的获益者。如果单从经济行为层面上看,国家助学贷款是在银行和学生之间形成的契约关系,但是高校作为连接银行与学生之间的桥梁,在国家助学贷款的操作和实施过程中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可以说是整个助学贷款体系的重要维护者。只有高校在国家助学贷款机制中扮演更为积极主动的角色,才能更加有力地去维持助学贷款体系的良性运转。
(二)经办银行的协助者
尽管贷款业务由经办银行具体落实,但是助学贷款从申请、审核、发放、展期到贷后管理、催还款等一系列工作都离不开高校的协助。在对于贷款学生群体的信息掌握和管理权限方面,高校相比于银行拥有绝对的优势。高校更加了解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和毕业后的去向,可以为银行提供相关信息的支持,而且高校可以组织学生参与一些贷款业务的集中办理,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因此,高校应当积极配合经办银行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确保“应贷尽贷”,充分发挥国家助学贷款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主渠道作用。
(三)贷款学生的教育者
高校肩负着人才培养的重大使命,要将“育人”这一核心理念贯穿到各项具体工作中去,包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国家助学贷款的意义在于培养了学生自立自强的精神,使他们懂得刻苦学习、感恩自强,以积极的心态走向社会,这从另外一个角度体现了教育公平。”[3]所以说,高校不仅要教会学生申请办理助学贷款的流程和信用知识,还要以国家助学贷款为有力载体,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开展诚信教育、节俭教育、感恩教育和责任感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学生树立诚信守法的道德观念和感恩回报的人生态度。
三、高校在国家助学贷款体系中的职责分析
(一)健全管理机构
职责的履行需要专业化的机构去完成,高校要不断健全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机构。如今,绝大部分高校都设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资助中心还应当下设助学贷款管理办公室,由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和联络。同时,制定严密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条例,明确管理机构的责任和义务,从制度层面保障机构的正常运作。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各个基层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也应该配备专人负责国家助学贷款事务。 (二)加大宣传力度
高校需要进一步加大对于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力度,不仅要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知晓国家助学贷款的存在,更重要的是让他们明了国家助学贷款的具体政策、申请条件和流程以及还款注意事项等关键内容。在宣传渠道和形式上,也要多管齐下。除了在给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附上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以外,还要通过海报、网络论坛、专题宣讲等方式,明确相应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打消有意向办理助学贷款学生的疑虑。
(三)严格审核机制
做好学生申请贷款的审核工作,严把第一关,这是高校义不容辞的责任。高校要形成一套严密的审核机制,首先由学生本人提交申请,并附上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和相关材料,再由院系进行初审,经院系初审通过后再报送至学校层面审批,最后进行公示,每一个步骤都要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经过多级认定和最终公示,确保最有需要的学生能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资格。“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申请坚决不予批准,从源头减小不良贷款发生的概率,并向银行提供准确的信息,为银行防范风险提供帮助。”[4]
(四)开展教育引导
高校不能够满足于完成国家助学贷款的基本工作,还应当充分利用这一载体,面向贷款学生开展有效的教育引导,为资助育人工作添砖加瓦。加强诚信教育和节俭教育,不仅可以提高学生的诚信勤俭意识,有利于减少日后违约现象的发生,更能够帮助学生塑造健全人格,形成良好的道德观念。要通过举行形式多样、内涵深刻的专题讲座和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培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责任意识和感恩情怀,从更深层次发挥助学贷款工作的育人功能。
(五)加强贷后管理
在学生毕业离校之前,高校应当协助经办银行与贷款毕业生签订还款协议或者办理展期手续,同时全面统计收集学生的就业单位或去向、家庭地址、联系方式(包括手机、QQ、电子邮箱等)等有效信息,建立贷款毕业生的档案数据库,并与经办银行分享这些信息,以便后期提醒学生按时偿还助学贷款,避免因无意识或失去联络导致的逾期还款给学生日后购房买车造成不良影响。对于拖欠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学校也要积极配合银行做好贷款催收催缴的工作。
四、结语
国家助学贷款是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力保障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的基本学习和生活。尽管银行是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具体操作者,但是作为贷款体系的重要维护者和贷款学生的教育管理者,高校需要在国家助学贷款体系中找准自己的角色定位,明确自己的具体职责,从而发挥更为积极主动的作用。面对目前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局限,高校应当与教育主管部门和银行充分沟通、紧密协作,共同研究难点,进而化解问题,为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贡献自身力量,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无忧学习和全面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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