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3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高等教育
近年来,与高等教育大众化、高等教育组织多元化相伴随的是各界对高校分类问题的重视。学术界常见以“高校分类”为主题的讨论,分类标准多,分类体系庞杂。然而,与理论繁荣和政策重视不相称的是:实践中,各高校对自身的定位越来越感到茫然和不知所措,甚至出现错位发展。这种问题突出体现在应用型本科等新兴高等教育类型中。因此。找寻高校之本质、建构适切于新兴知识型的高校分类体系是当务之急。学术是高校的本质,理应成为高校分类的重要视角。以学术为基点可以实现对高校更为根本和更为有效的分类。
一、学术的结构理论
学术的结构包含知识型和知识操作方式两个方面。其中,知识型包括知识范型和知识类型两个层次;知识操作方式包括知识的研究、知识的传播和知识的应用三种类型。
1.知识型
知识型的含义有两个方面:一是知识范型,二是知识类型。知识,日用而知之,以至于人们不知亦不想知何为知识。在学术研究中,学者们会以知识为研究视角或研究背景,而很少去探究知识本身。事实上,这一日用而知之的“知识”远远比我们所认为的要复杂得多,它兼具动态性与复杂性。
知识的动态性体现于其型态的历时性上。在不同历史时期,知识拥有不同的范型。北师大的石中英教授将人类的知识型划分为原始知识型(神话知识型)、古代知识型(形而上学知识型)、现代知识型(科学知识型)和后现代知识型(文化知识型)四种。
知识的复杂性体现于其结构的多元性上。知识本身作为一个复合体,其内部又包含多种知识类型。关于知识类型,学术界已有诸多不同的研究。具有代表性的分类有如下几种。例如:陈述性知识、程序性知识和策略性知识;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一般性知识和专业知识等。依据知识的生成路径或者最终去向可以将知识分为两类:理论性知识和实践性知识。理论与实践是人类活动的两极,理论性知识与实践性知识的分类具有极大的包容性。各种分类方法得出的知识类型均可被归入这两类之中。
知识的类型具有相对稳定性。不论在何种知识型下,知识的总体类别是一定的。但受知识型演变的影响,不同知识类型之间的关系会有所动荡。即在不同知识型下,各类型知识之间的等级位次会有所不同,又体现了知识类型的不稳定性。那么,知识型是如何影响知识类型的呢?具体来说,前三种知识型均为等级性知识范型。在等级性知识范型中,各类知识之间呈塔形排列,称为“宝塔式知识型”。例如:在科学知识型中,科学知识、理论知识是等级位次最高的知识类型,实践知识、缄默知识则位于该知识型的下层,不受重视。后现代知识范型是一种去等级知识范型,各类知识之间只有类型之分而无等级之别,称为“扁平式知识型”。知识范型作为一种近似于范式的概念,它规约着人们的所思与所为。在特定知识型下,人们总是不自觉地以该知识型为活动的背景或思考的前提。如果人们所处的知识型是“宝塔式知识型”,那么,人们更会有以该知识型中居于主导地位的知识类型代替知识整体的倾向。比如:在科学知识型下,人们一提到知识,往往不自觉地就会想到科学知识,很少会考虑实践知识等其他位于边缘地位的知识类型。知识的动态性与复杂性交互作用,共同将知识塑就成为一个繁杂的客体。知识是如此之复杂,以至于人们在使用时不得不将其神秘色彩褪去而趋向于对之简化理解。
2.知识操作方式
知识操作方式包括知识的研究、知识的传播和知识的应用三种类型。所谓知识的研究,指公开的系统化的探究。依据研究的性质,可将其划分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两种类型。所谓知识的传播,在文中主要指教学。依据传播的目的(致力于塑造何种对象),可将其划分为理论性传播和应用性传播两种类型。所谓知识的应用,即指知识的转化过程及结果。依据转化的目的地,可将其划分为转化至理论、转化至理论到实践的中介和转化至实践三层次。
知识操作方式受制于知识型。首先,不同类型知识的操作方式的具体内涵和实施方式有所不同。例如:理论性知识的研究方式通常为基础研究,而实践性知识的研究方式通常为应用研究。其次,在不同知识范型中,各种知识操作方式因作为其基础的知识在知识整体中的特定等级位次而拥有不同的显性化程度。如在形而上学知识型下,传播是诸知识操作方式中显性化程度最高的一种。到了科学知识型,研究和应用逐渐开始显性化,成为显性的知识操作方式。
知识型与知识操作方式共同构成学术的结构。其中,知识型决定知识操作方式。而知识范型则从根本层面上决定学术整体。有什么样的知识范型,便会有什么样的知识类型序列,就会有什么样的知识操作方式,也就会有什么样的学术观。
二、以学术为视角进行高校分类的合理性
分类的依据理应在于事物的本质,即事物之所以为其自身而非其他的特点。学术即为高校之本质,是高校之所以为其自身而非其他社会组织的特点。真正将高校与其他社会组织区别开来的应是知识与知识操作方式联结起来的学术这一整体。学术的本质地位体现在其对高等教育、高等教育组织产生与发展的决定、引领作用。知识型决定高校组织的发展轨迹。知识的操作方式决定高校职能的发展演变。学术是高校分类的重要视角。基于学术进行高校分类具有合理性。
1.知识型与高校组织发展
对知识的向往与渴求促成了教育及教育组织的产生,从高等教育机构的术语指称演变来看,从“大学”到“高等教育”的词面演变实质上是“知识金字塔”趋于扁平的反映。“大学”是高等教育最初的指称,意指精英教育,其背后的知识支撑是等级分明的“宝塔式知识型”。“高等教育”则是近代出现的高等教育指称,意指大众甚或普及教育,其背后的知识支撑是去等级化了的“扁平式知识型”。知识型的演变是高等教育指称演变的主要动因。 知识本身的发展还会决定大学内学科和事业单位比重的变化。这从高等教育机构的实体形态尤其处于底层的学系(或讲座)在横向的分化过程可以看出。欧洲早期的大学所传授的知识只有文学、法学、医学和神学4大科类。17世纪,独立的学科出现,学科开始呈加速度发展。到19世纪,知识的学科化和专业化倾向日益明显。而在20世纪,知识总量更是呈几何级数高度增长,催生出大量新兴学科。为适应学科领域的不断扩展、分化和融合,大学组织在横向上按照知识的内在逻辑呈加速分化的态势,开始以“学院”和“系”为主要形式。可以说,大学组织结构的变化是以知识为中心和依据的。知识内部结构变化的规律决定着大学组织结构变化的趋势。“大学内部的系所、学院和学科群组织结构的形成和确立,很大程度上是由知识自身的属性所决定的,即不断趋于分化与整合的学科制度化的产物。”同样,知识的共享性及易复制性特点使世界各国大学在组织结构上亦具趋同性。无论是德国的“大学一学部一讲座(研究所)”模式,还是美国的“大学一学院一学系”模式。都是一种三层级结构并一直比较稳定地存在着。另外,近代大学组织管理的科层化与扁平化的冲突问题日渐加重,从根本上也可以归因为科学知识型与后现代知识型在交接过程中的各知识类型等级地位的调整震荡和动态冲撞。
正是知识型和知识类型的发展和演化造就了丰富多样的高等教育生态和高等学校形态。从历史角度来看,不同类型高校的存在或消亡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作为其立身基础的知识类型等级位次的调整与变动。任何一种新兴高等教育形式(如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出现,都是作为其立身基础的知识类型在知识整体中地位提升的结果。从表面来看,这类高校的出现是社会需求的产物。从更为根本的层面来看,其生成动力理应归为地方性知识、实践性知识地位的提升。而学界关于“高职本科”的提出更是实践性知识之层次提升对理论研究产生需求的直接反应。
2.知识操作方式与高校职能分化
知识操作方式从根本上受制于知识型。作为各知识操作方式基础的知识在特定知识型下的等级位次会决定该种知识操作方式的显性化程度。显性化程度高的知识操作方式往往会被制度化为高校职能。可以说,知识操作方式是高校职能的本体,是知识论形式的高校职能。高校职能则是知识操作方式的制度化体现。在19世纪以前,知识的传播是显性化程度最高的知识操作方式。教学因此成为首个制度化了的知识操作方式,进而成为大学教授的神圣职责。19世纪之后,受科学知识本身的发展以及其他各知识类型地位调整变动的影响,知识的研究、知识的应用等操作方式日渐开始显性化,并开始制度化为高校职能。相应的,教授们的职责也由原来的教学发展成为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在特定时代下,军事、科技发展以及国家政策更倾向于知识的研究。这又进一步加剧了知识的研究的显性化程度。与之相对应,科学研究开始成为教授们的中心工作,成为大学的主要职能。教学和社会服务沦为其附属。
三、基于学术视角的我国高校分类反思与构想
学术的结构不仅影响高等教育生态和高等学校形态,也会影响人们对高等教育、高等教育组织的系列观念和看法,并进而决定高等教育、高等学校的样态。这在高等教育分类标准设计上有明显体现。学术作为高校之本质,其内涵较为全面,不仅为我们审视已有的高校分类方法提供了重要视角,而且也为我们较全面地构建高校分类体系提供了全新思路。
1.学术视角下的我国高校分类反思
以学术为视角审视既有的高校分类方法,分析已有高校分类引发诸种实践问题的机制和原因,通过分析,可以看到以学术为视角的高校分类的优势所在。
第一,既有高校分类并非基于高校本质。我国已有大部分高校分类是以知识操作方式(高校职能)为标准进行的。广东管理科学研究院以武书连为首的课题组所做的高校分类中,“型”的设计便是基于知识操作方式进行的。由于知识的操作方式较为多样,基于知识操作方式的分类标准也种类繁多,例如:国家建设重点、学科门类、高校的管理隶属关系、办学形式、办学体制、科研规模等。分类标准繁多导致分类体系庞杂,使各类高校面临“婆说婆有理,公说公有理”的混乱局面。
第二,分类者所处知识型与新兴知识型存有冲突。已有高校分类并未对知识作出专门考虑。人们默认的知识观念往往会左右其分类行为。当今的科学知识型是“宝塔式知识型”。科学知识是居主导地位的知识类型。人们在没有有意识地思考知识时,往往会默认“科学知识是知识的全部,凡知识所指必为科学知识”。受此种认识影响,分类者更倾向于认为以科学知识为基础的“研究”为高校本质,并进而以此为标准分类。随之便出现了诸如研究经费、科研规模、博士学位的授予数量等常见分类标准。尽管分类仅是分类,没有排名功能。也不能当作排名之依据。但受人们头脑中默认知识观引导,分类还是容易产生分级排名之效用。以我同的高校分类为例,目前,我国学术界最常见的高校分类是依据高校职能进行的。依据高校的职能,高校分类为研究型院校、研究教学型院校、教学研究型院校以及教学型院校。在科学知识型下,唯有“研究”以居于各类知识之首的科学知识为主要活动基础,迎合了人们所默认的“科学知识是知识的全部”的知识观念。这样,人们便不自觉地将分类变成了分级:研究型院校的级别高于研究教学型院校,研究教学型院校的级别高于教学研究型院校。教学研究型院校的级别高于教学型院校。总之,凡带“研究”二字的高校必然高于不带“研究”二字的高校。需要说明的是,当知识型发生了转变,高等教育的生态和高等学校的形态必然发生相应的变化。那么,基于原有知识型的高校分类设计也必然要求作出相应的改变。若学者们仍然以其默认的知识观念为分类前提,必然会使既有的高校分类设计与新兴知识型之间产生不适应性,导致基于新兴知识型的新兴高校类型感到茫然不知所措,产生错位发展现象。学者们所持知识型与新兴知识型之间存有冲突又成为高校定位混乱、新兴高校发展错位的另一重要原因。
总之,已有的高校分类方法均是以“属差”而非“种”这一本质为标准进行的。致使各种高校分类如同“盲人摸象”,虽有理但片面,总归不能够容纳全局,不能适应各种变化。但已有的各种分类又确有其合理性。其合理性就在于它们对当时主导知识类型的契合。 2.基于后现代学术的我国高校分类构想
当下,后现代知识型已然崛起。我国高等教育实践已对新兴知识型作出了反应。各种新兴高等教育组织正如雨后春笋般不断出现。然而,分类者因未对知识作出考虑而仍沉迷于科学知识型,仍以科学知识为默认前提对高校进行分类。这已经造成了实践中各高校尤其各新兴高校类型如应用型本科的定位模糊、发展错位等问题,限制了新兴高等教育的发展。
基于后现代知识型,在充分考虑各种知识类型的基础上可以构建出基于学术的我国高等教育分类框架(见表1)。
现代知识型是“扁平式知识型”。各知识类型间再无等级之分。各知识类型地位平等。理论性知识与实践性知识平起平坐。基于这两类知识的各种操作方式亦没有主次之分,仅有内涵之别。后现代知识范型、知识类型与知识操作方式共同构成了后现代学术的全部内涵。
基于后现代学术可以将我国高等学校分为以下两类:第一,普通型本科院校。理论性知识是此类高校的活动内容和立身之本。基于理论性知识的操作方式即该类高校的职能,具体体现如下:在知识的研究方面,侧重对理论知识的创造和创新;在知识的传播方面,侧重培养理论型人才,旨在培养他们的理论创新能力;在知识的应用方面,侧重学术影响力、理论成果的实践转化等方面。第二,应用型本科院校。实践性知识是此类高校的活动内容和立身之本。基于实践性知识的操作方式即该类高校的职能,具体体现如下:在知识的创新方面,侧重理论到实践转化过程、实践本身的创造和创新;在知识的传播方面,侧重培养应用型人才,旨在培养他们的理论转化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在知识的应用方面,侧重获取专利、提升技术转让率等方面。
需要说明的是,普通型本科院校与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差别只在类型,不在等级。两类本科院校一般拥有相同的学科类别,只是学科内容的类型有所不同。以教育学科为例。普通本科院校的活动内容主要在于教育学理论:通过教育学理论研究致力于教育学理论创新:通过教育学理论人才的培养致力于造就各级各类教育学理论教师和教育学理论研究人员;通过各种学术交流致力于扩大本校教育学理论的影响力,增强对教育教学实践的服务力。与之相对应,应用型本科院校的活动内容主要在于教学学术理论:通过教学学术研究致力于教学学术理论、教学技术理论的创新;通过教学学术人才的培养致力于造就各级各类教学学术研究人员和一线教师;通过各种教学理论实践致力于找寻改进教学效果、提升教学质量的有效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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