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3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高等教育
我国的高校法学教育过程中所培养出来的人才,大都只具备较高水平的法学理论知识,对于法律的应用和法律工作的实践方面缺少经验,很难满足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时代对法律人才所产生的需求。因此,需要建立实验室,通过实验室模式来探索制定应用法学教育的新模式,通过建立法律案例模拟实践环境,提高学生将所学知识灵活运用的能力,通过对于典型真实案例再现教学训练学生的法律思维和法律语言,从而提高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
一、高校法学实验室建设过程中的问题
在高校法律专业的教学过程中加强实验室建设,不仅符合现代高等教育发展的规律,同时也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培养高素质应用型实践能力强的法律人才的内在需要。建设高校法律实验室有着深刻的必要性,同时在具体的开展过程中也存在着诸多问题。
(一)法学教学与高等教育课程机构发展脱节
在现代高等教育的发展过程中,法学实验室的建设是题中之义,不过在现阶段我国的高校法学教学过程中存在着与高等教育课程机构发展脱节的问题。根据三层塔结构理论,现代高等教育的课程结构可以分为一般文化教育、专业学科知识教育和跨学科实践教育等三个层次。然而,在我国长期以来的高校法学教学过程中很少有职业化的训练,即使是专业实习和模拟法庭也显得流于形式、不甚规范。建设法律实验室能够将不同层次的教学内容和课程结构结合起来,从而推动法学教学成为一个循序渐进、潜移默化的过程。
(二)法学教学缺乏创新
法学教学过程中缺乏创新,既是影响我国法学教育科学发展的重要原因,同时也是建设法学实验室的重要推动力。一般观点认为,社会学科相比于自然学科,往往科学性不足。自然科学可以在教学过程中通过科学试验来反复论证,而社会学科更多的要求学生的体会和领悟,其对于科学实验的需求并不甚强。然而,发达国家社会学科,特别是法学学科发展的经验证明了这一观点的错误,包括德国教学讨论课和美国诊所式教育都取得了重大成功。在我国的法学教学过程中组建法学实验室、加强法学实验课教学、建立理论与实践联系更为紧密的教学平台有着深刻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
(三)新时期法学教育体制不健全
随着市场经济规律在当今社会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很多法律专业的实务部门不再将招收法学专业大学生开展实习教育作为自身的义务,而是对大学生的实习收取费用,这虽然符合经济规律,但是却在事实上增加了大学生和学校的经济负担。不健全的法学教育体制带来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脱节,法学专业的大学生往往由于缺少实习机会而只能“纸上谈兵”。建设新型的高校法学实验室能够有效解决这一问题,从而促进大学生实习工作的开展,为学生提供真实而方便的法律活动空间。
二、高校法学实验室建设对策
建设高校法学实验室是一项系统性很强的工作,需要本着系统、全面而又细致、精确的原则和理念深入持续开展,将改变观念与加大投入相结合,将建设高素质实验室人才队伍和构建高水平实验室评价体系相结合。
(一)改变观念与加大投入相结合
新时期加强我国高校法学实验室建设,首先要转变观念,从高校领导到高校法学专业教师,再到高校法学专业学生,都要充分意识到法学实验室的作用,并在实践中加以支持。加大对于法学实验室建设和开展的教学资源投入,一方面加强师资力量配置,完善法学实验室专职教师与兼职教师配置并用的方法,提高教师的工作效率和实验室的教师队伍水平;另一方面,购置配套的法学实验课教材,为开展实践性互动教学奠定基础。此外,还要加强法学实验室的以管理制度建设为核心的软件设施配置、以多媒体影视设备和计算机网络设备为主体的硬件设施配置以及实验经费的准备等。
(二)建设高素质实验室人才队伍和构建高水平实验室评价体系相结合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实验人才队伍,对于提高高校法学实验室建设整体水平有着深刻的影响,借鉴理科实验室建设的标准和经验,完善实验室建设过程中人才队伍的结构建设,将年龄结构、学历结构、专业机构、知识结构等多方面综合考虑,采取妥善切实的措施提高人才队伍整体水平。
构建高素质人才队伍需要与建设高水平的实验室评价体系相结合,根据高校法学实验室的建设水平和法学教育的发展特点,设立具有法学专业特点的实验室评价体系,为实验室教学工作提供完善的支撑。
本文链接:http://www.qk112.com/lwfw/jiaoyulunwen/gaodengjiaoyu/203199.html上一篇:区域创新与地方高校人才培养的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