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3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高等教育
一、完善、加强高校残疾学生体育教育的公平监督、约束与评价机制
在法制上重视、完善现有有关高校残疾学生体育教育的法律、法规。加强法律、法规的真正实施,把高校残疾学生体育教育工作纳入各种检查和评比。例如,纳入高校的评估体系。真正引起的高校重视,从而加大对残疾学生体育教育在体育教师人员培养、完善适合残疾学生体育教育的教材、场馆设施上的投入。
二、加强从事残疾学生体育教学与锻炼的科研工作
当代,体育锻炼与身心健康关系的研究日益受到国内外专家、学者的重视。但关于体育锻炼对残疾人身心健康产生积极影响的研究报道却极为少见。在国外,有些学者曾做过关于残疾成年人参加体育活动对其身心健康影响的研究;在国内,仅有为数不多的几位学者曾做过有关体育锻炼对弱智学生身心健康影响的研究。然而,大范围的关于各类残疾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对其身心健康产生影响的研究几乎是一片空白。要更好地开展残疾学生的体育活动必须有科研工作做保障,只有进行科学研究,才能不断地改进残疾学生体育运动方法,才能了解残疾人参与体育活动的原因,以及体育活动带来的积极与消极结果;只有进行科学研究,才能在课程内容的设置上做到科学性、实效性和趣味性,使康复锻炼知识、方法、运动处方原理等教学内容更加具体、实效。医学、生理学、心理学、教育学等学科均为特殊教育的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体育科学也应为特殊教育做出自己的贡献。各种康复装置、康复手段、科学合理的锻炼处方是帮助残疾学生学会自立、自强的一种手段。随着《全民健身纲要》的施行和《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贯彻执行,我们有必要重视和加强残疾学生体育教学与锻炼的科研工作。
三、教材选择“普适性”和“个别化”的统一
教材内容选择是特殊群体体育课程中的难点问题。从目前高校体育保健大纲来看,这个问题并未得到很好的解决。主要原因,是难以切合特殊群体的特殊要求,特殊群体的特殊性在于其个体化,这和课程的普适性原则存在着矛盾。关键是如何创造一定条件,把这种矛盾统一起来,这和普通学生的因材施教原则是相通的。但是,由于特殊群体的个体差异性更大,难度也就相应突出,这是目前特殊群体体育教育所面临的最为严峻的问题。从理论上说,不同身体状况的学生应有自己的个性化教学内容,进行个别化教学指导,但实际上由于高校的教学资源不足及其他原因,针对特殊群体的教材内容,只能满足普适性,对个体的特殊需要尚无解决手段。而且,在教材内容选择上,未能很好考虑科学的系统性与个体的实用性,对于通过这些课程的教学能达到什么目的,对特殊群体将来的终身体育习惯培养有什么帮助没有明确的目标,教材就不能不表现出相当严重的随意性。这种随意性,最突出的表现在于不看对象,一味片面追求养生康复,而传统的养生之道基本上是针对中年和老年的,忽略了这个群体首先是处于青春期的大学生,其次才是有特殊体育需要的人群。从教育机会均等的角度讲,特殊群体可以进入大学并和普通学生一样接受体育教育,这已经体现了形式上的平等或起点的平等,但受到人们对特殊群体认识的限制,人们还不能从多角度来考虑特殊体育教育,在这方面,我们的学术积累还比较薄弱。因而,还不可能真正实现全方位地帮助、教育特殊群体学生,要实现过程和结果的平等,非得把特殊群体体育教育的学术研究水准大大地提高不可。
四、设置一定的理论课
实践课是在理论课的指引下完成的,理论课又可以帮助学生对体育建立一定的理性认识。每一学期要开设一定量的理论课,理论课讲授关于残疾人体育的目的和任务、体育与身心健康、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应遵循的原则、怎样制定运动处方、传统保健内容的基础知识以及所学专项的技术、战术、竞赛规则、裁判法等。这样对学生强身益智、防病治病、涵养道德等方面都有显著的作用,并为走上工作岗位继续坚持体育康复锻炼奠定了基础。
五、加强从事残疾学生体育教学的师资培养
师资培养应受到重视,并且培训内容、方式应发生大的变化。建立培训分级管理制,在加强教师的学科专业基础上,有计划、有系统和可持续的方式下增加特殊教育、心理和医学的一般训练,培养出各种专家型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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