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3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高等教育
一、从近年来十起影响较大的学生杀人案件中反应出的特点
从马加爵一夜间将同宿舍四名舍友残忍杀害的案件报道于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起,大学生犯罪屡见不鲜,大学生的暴力犯罪更是频频见于各大媒体的报道中。以杀人行为为代表的大学生暴力犯罪的逐渐增多,使得社会各界为青少年一代能否健康成长,为祖国未来的建设深感忧虑。大学生杀人犯罪行为的增多,某种意义上反映出地区及国家青少年犯罪逐渐呈现严重化的趋势。
就近十年影响较大的十起案件基本情况制成下表:
从上表可以得出,大学生杀人犯罪行为具有如下特点:
1、作案手段残忍,后果严重
以上表为例,从作案方式看,八起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或凶器杀人,占总数的80%,绳勒方式杀人为1起,投毒1起,占20%;从杀人过程看,持刀乱捅致人死亡居多,七起均为捅杀数刀,有两起死伤2人以上,其中一起死亡4人;从犯罪后果看,十起案例共造成12人死亡,2人受伤,平均每起大学生杀人案件造成1.3人死亡,0.25人受伤。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表明了大学生暴力犯罪有严重化趋势。
2、大学生杀人犯人际关系缺陷多
以上表为例,凶手与被害人之间多为同学、恋人、老师、父母等熟悉亲密的关系。十起大学生杀人案件中只有一起被害人为路人关系相互间不熟悉,90%与被害人为熟人;其中恋人关系1人,同学关系11人,母子关系1人,情人关系1人,舍友10人,更有甚者一被害人是犯罪大学生的老师。这种与被害人的亲密关系,从侧面反映出杀人大学生道德缺陷,心理承受能力、矛盾化解能力的缺失。
3、作案地点较为单一集中
以上表为例,作案地点发生在校内为七起,占70%;其中宿舍内五起,占到50%;对撞到的路人突然行凶一起,占10%;有预谋的将被害人骗至校外出租屋杀害的一起,占到10%。从这里不难看出,校园内为案发第一现场的比例居高不下,在宿舍内对同居的舍友直接下手的比例逐渐增多。
4、心理素质及承受能力极差,在矛盾和挫折压力下激情杀人较为多见
以药家鑫为代表的激情犯争论在学术界曾引起过不小的风波。由于处于某种特殊的心理压力之下,无法正确的自我调节释放心理压力而产生的突发性的犯罪行为是大学生杀人犯罪的诱因之一。在十起大学生杀人案件中,因感情纠葛、舍友矛盾、母子间金钱纠葛等原因造成的无法正确疏导负面情绪而杀人几乎占了90%以上。
二、大学生杀人犯罪形成的因素
1、客观因素
1.1家庭因素
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个环境,由于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普遍实施,当今大学生大多为独生子女,从小娇生惯养,形成以自我为中心的偏激性格,从心理上未能形成包容、理解、关爱他人,尊重他人生命的意识。加之,许多父母以工作忙为由,教育子女的重担反而落到上一代人身上,隔代教育的溺爱,是勇敢、坚强、独立、宽容、大度等优秀品质的天敌。
1.2学校因素
我国以应试为主的教育方式致使严重欠缺道德品质、尊重生命、基本人格的教育弊端产生。不少学校对学生的人格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生命教育、感恩教育等多是表面文章,雷声大雨点小。从中小学到大学,基本都只强调知识的传授,而忽视了对学生人格的培养,以及法律知识的普及。
1.3社会因素
当今的大学生,都是改革开放后出生的一代,他们成长在社会转型期,经济的改革开放,带给他们的除了物质生活的极大丰富以外,也伴随着核心价值观的缺失。激烈的社会竞争,让整个社会的心理应激和承受能力的符合加重。社会财富分配的不均,加之媒体中暴力内容的渗透,致使暴力成为一种解决问题和矛盾的方式根植于青少年的脑中。
2、主观因素
由于大学生处于青少年这一特殊的年龄段,因此大学生杀人犯罪现象,与其特殊的心理阶段有着必然的关系。
(1)大学生心理成长的不成熟性。大学生由于年龄的限制基本还处于青年期,此时心理起伏比较大、易冲动、心理承受力弱,不能正确及时地调节、发泄自己的情绪;加之大学生人生初入社会,而社会的复杂性使其故若没有正确的引导,极易受到消极情绪的影响,误入歧途,甚至杀人犯罪。(2)人际冲突解决的策略欠缺。不良的人际关系处理策略会使人际关系走向偏差的方向。研究发现,"直接攻击"仍然是大学生人际冲突行为的一种较为直接和普遍的方式。(3)社会发展造成贫富差距导致心理失衡。昂贵学费与生活开支增加了家境并不富裕的大学生的心理负担,而同学之间的攀比之心让经济窘迫的他们感到特别自卑敏感。一旦发生伤及自尊的事情,心理便会失衡,其很有可能会形成"士可杀不可辱"的偏激心理,致使走上杀人犯罪的道路。(4)人格缺陷和变态心理。应试教育使大学生长期生活在竞争激烈的环境中,同时年少的他们又缺乏身心自我调节能力,因而诱发了心理障碍和心理变态。而心里疾病往往被高校教育者以及本人所忽视,致使心理障碍得不到及时的排解,心理压力得不到及时释放,从而导致偏执型、抑郁型、暴力型等人格缺陷的产生,使得因心理变态而导致杀人犯罪的事件在大学校园里时有发生。
三、总结
大学生杀人犯罪行为的频发,一次次地给我们敲响了警钟。通过从大学生杀人犯罪案例入手,对犯罪成因深入分析,使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大学生的心理素质亟待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知识需要加大灌输。大学生犯罪既有社会客观因素,又有个人主观因素,而如何从心理疏导法律普及等方面做好大学生暴力犯罪预防工作,教育防范大学生暴力犯罪的产生是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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