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3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高等教育
随着社会复杂程度的不断提高,危机对我们的影响越来越大,民办高校作为一类重要的社会组织,也面临许多危机管理问题。
一、高校危机管理的含义
危机是指严重困难的关头,有危险又有机会的时刻,即"危险与机遇"。高校危机是指严重威胁高校或高校师生利益和正常发展状态,并可能带来破坏性后果的不确定性情境或事件。危机管理从广义上说包含对危机事前、事中、事后各方而的管理。
高校危机管理是指高校管理者在面对危机时采取积极应对措施,运用科学的方法及团队合作以预防和化解危机及事后对危机进行评估等一系列过程。高校管理者需针对潜在的、现实的危机,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采取切实有效的对策和行动,尽力用最快的速度、最少的资源,通过必要的危机意识教育、危机处理和危机控制来防止危机的发生或减少危机的伤害,最终使危机得到解除。
二、我国民办高校主要危机现状分析
我国民办高等学校准市场化运作的特征,注定了它不可能像公办高校一样在政府的资助及政策的保护下,过着生源无忧、经费不愁的日子。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我国大多数民办高等学校都身处生源危机、经费危机、师资危机及就业危机的四面埋伏之中。
(一)生源危机分析
学校是办学机构,对于民办高校来说,生源的数量和质量直接关系到学校的生存。目前,我国公办高校的连年扩招、现行的招生制度、民办高校的急剧膨胀及相对于公办高校高额的学费使得民办高校的生源情况一年比一年严峻。生源是民办高校安身立命之本,民办高校的生命力有赖于源源不断的生源支撑。但近年来,各地民办高校均不同程度地出现了"招生难"的现象。据有关报到,近几个许多民办高职院校出现了"零投档"。生源不足严重制约着民办高等学校的进一步发展。
(二)经费危机分析
1.缺乏政府资助。虽然《社会力量办条例》中规定"在可能的情况下对民办学校予以补贴",但是由于我国总教育经费投入不足,难以拿出更多的教育经费投入到民办高校中去。1995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199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也分别以立法的形式对保证教育经费和高等教育经费六条来源渠道的支出、增长和管理做出明确规定。但对于我国民办高校而言,似乎并不适用。
2.经费来源渠道单一。国家教育民展研究中心调查显示,民办高校最主要的经济收入是学费部分,占全部收入的将近80%。以学养学,是大多数民办高校获取办学经费的选择。
3.经费管理不规范。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对于民办学校的经费管理问题做出规定,民办学校应当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民办学校资产的使用和财务管理受审批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民办学校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但是,由于当前政府的监管不力,许多民办高等学校并没有按照要求建立完善、科学的经费管理制度。许多民办高等学校的经费支出结构并不合理,没有发挥经费使用效益。
(三)师资危机分析
民办高校师资质量的高低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因为一所学校师资队伍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该校的办学质量。而师资队伍的稳定与否又直接决定着师资质量的高低。一支稳定的师资队伍不仅有利于管理,而且还会致力于教学和科研质量的提高。但是目前我国民办高校的师资队伍状况却不容乐观,存在着很大的问题。有资料表明,我国民办高等学校的师资主要是以兼职教师为主的。兼职教师具有稳定性差、工作责任心不强等问题,直接影响民办高等学校的教学质量。优秀、稳定的师资队伍是提高和保证教学质量的基本前提。因此,能否建一支稳定的师资队伍已经成为制约我国民办高等学校发展的重要因素。
三、我国民办高校危机管理对策
通过危机分析发现,当前我国民办高校的发展环境异常严峻,可谓是危机四伏。我国民办高校要突出重围,赢得更大的发展空间与机遇,就必须对这些危机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
(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危机管理就是通过及时地预测组织内外部可能发生的各种危机,采取一系列的管理手段和方法加以预防,使之化解减弱尽可能地降低给组织带来的危害。由此可见危机管理的重点就在于危机预防,把危机扼杀在萌芽状态。贯彻预防为主的危机管理原则,要求我们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1.要增强民办高校管理者的危机意识,无论是作为宏观管理主体的政府机构,还是作为微观管理主体的民办高校内部管理人员,都要时刻站在危机的高度审慎地应对学校内外部环境的变化。
2.健全法规,预防危机。学校内部必须建立健全危机管理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预防危机不但要求学校对可能诱发危机的薄弱环节直接进行预控,更要求教职员工一丝不苟地作好本职工作,这样才能防患于未然。
3.还应加强对危机监测。危机监测是应用预测技术对危机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危害程度进行的估计,这种估计是通过对危机前兆和起因的严密观察,并对所获信息进行处理、评价取得的。危机监测是危机防范的前提和基础,对组织有针对性地预控危机,提高组织对危机的反应速度具有重要意义。
(二)学生为本的原则
我国教育的根本任务就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民办高等教育作为我国整个教育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同样肩负为社会主义培养人才的重任。因此,对于民办高等学校来讲,人才培养是其根本任务,也是民办高等学校一切活动的核心。在危机管理中,这一核心也同样不可偏离。
由于危机的危害性及破坏性,可能会造成危机管理目标的多重性。在有些情况下,一些民办高等学校的管理者为了追求短期利益,往往置学生利益于不顾,甚至有时可能以牺牲学生利益为代价来换取一时的发展。比如在出现生源危机时,一些民办高等学校为招揽生源,不惜一切代价搞虚假宣传,虚张声势。
在危机管理中贯彻学生为本的原则,要求民办高校管理者树立科学的办学理念。在危机管理过程中,时刻把学生利益放到最重要的位置,把质量视为学校的生命线,不断地的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
(三)教学优先的原则
教学工作是学校一切工作的中心。离开了教学工作,人才培养就无从谈起。从根本本上说,学校的其他一切工作都是为教学工作服务的。因此,在危机管理中,一定要树立教学优先的原则,尽最大努力保障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这也是学校这一特殊组织,区别于其他组织的一个根本特点。
我国民办高等学校在危机管理中,一定要明确教学工作的优先地位。在必要的时候,要动员一切力量保障教学的正常运行。一旦面临经费危机危机时,民办高校管理者首先想到的不应是精简师资,而是精简后勤人员或行政人员。因为一定的师资是教学顺利进行的前提。师资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教学的质量,进而制约着学生的质量。
贯彻教学优先的原则与学生为本的原则两者并不相矛盾,而是有机统一的。教学优先的原则就是要保障学生接受教育的权利,这正是学生为本原则的充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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