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06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高等教育
本文通过研究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产生与推广的历史,分析其在改革开放之初对我国高等教育事业所做的贡献,对于指导我国当今社会如何继续发展教育事业有着积极、重要的意义。
中华民族在如何发展教育事业上面临着一系列基本问题:建立一个什么样的制度,要解决什么样的问题,它发挥什么样的作用。而“自学考试”作为一种全新而大胆的设想,在中国教育史上并无先例,在国际上也没有成功案例可循。
一、“自学考试”概念的酝酿
1978年2月,国务院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我们要建立适当的考核制度,业余学习的人们经过考核,证明达到高等学校毕业水平的,就应该在使用上同等对待。”3月,教育部通知部分省市就针对“高等学校同等水平者”进行考核问题提出意见。下旬,教育部邀请有关部委、高校领导进行座谈。会后教育部起草了《关于业余学习高等学校专业考核制度的初步意见》。4月,广东省、上海市先后提出《关于业余学习达到大专毕业水平的考核办法》和《关于对具有高等学校同等水平者进行考核问题的意见》。同月,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明确提出:“建立定期的考核制度,自学的人们可以到国家指定的高等学校或其它单位参加考核,证明已经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毕业水平的,由高等学校发给证书,各单位使用时应按同等毕业生对待,用其所学。”会后便起草文件《关于业余高等教育的考核办法(试行草案)》发给各部委、各省市自治区征求意见。1979年,“试行草案”修改为《自学考试办法(试行草案)》。至此,我国政府明确提出把自学和考试结合起来。
二、自学考试的产生
1980年2月中共中央书记处提出:“应拟定办法,规定凡自学有成绩,经考试合格者,要发给证书,照常使用,使年轻人不光迷信上全日制大学。”按照这个精神,在《自学考试办法(试行草案)》的基础上,又起草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行办法》,指出:“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学历、年龄的限制,均可自愿申请参加考试。”至此,“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思想被明确提出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行办法》是自学考试产生和发展最重要的创新基石。1981年l月,国务院正式批转了教育部上报的《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行办法>》的报告,并试点于北京、天津、上海等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行办法》的颁发标志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正式建立。
三、自学考试的试点工作
古今中外,自学考试未尝有过,因此试点尤为重要。1981年6月,北京市举行首次自学考试;1982年3月,教育部根据中央领导的指示,在京津沪基础上,增加辽宁试点。各地区领导十分重视试点工作:北京市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行办法》批转的同一天,就颁布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核制度》。这在北京市引起了巨大震动,掀起了广大市民踊跃报考的热潮。80年代初,北京、上海等城市中参加补习的青年已达400多万人,占这些城市青年总数的40%。试点自学考试的开展促进了社会办学力量的兴起,也掀起了广大群众自主学习的热情。1981年自学考试首次在北京开考,当时报考人数仅2686人,1985年上半年全国报考人数达到100万人。只用了短短的4年,自学考试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与支持,人们纷纷要求尽快推广这种教育形式。试点工作表明:自学考试完全符合我国特定历史时期的具体国情,它既为渴望知识的人开辟另一条成才之路,又为国家多快好省地培养和选拔人才。
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推广与发展
1983年5月,国务院批准教育部、国家计委、劳动人事部和财政部的请示,同意成立“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全国自考委要求各省、直辖市和自治区政府认真准备,逐步推广自学考试,并建立地方自考委。全国自考委又马不停蹄的于5月23日至26日在北京召开了第一次全体大会,并通过了《关于设立专业委员会的意见》和《关于制定专业考试计划的意见》等指导性文件。8月22日,教育部在昆明召开了“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座谈会”,会议部署自学考试的推广工作。至此,全国有17个省级行政区成立了自考委员会。在教育部的统一部署下,推广工作分为五个不同阶段逐步展开:第一阶段为 1983年下半年的江苏、云南、吉林、黑龙江、陕西5区;第二阶段为1984年上半年的贵州、四川、江西、山东、河北、湖北、广西、山西8区;第三阶段为同年下半年的福建、河南、安徽、浙江、甘肃、广东、湖南7区;第四阶段为1985年的西藏、内蒙、青海3区;第五阶段为同年下半年的宁夏、新疆2区。此后,全国各地都开展了自学考试。1985年底,自学考试的推广工作基本完成。
五、总结
自学考试的诞生呈现如下特点:它在相当程度上具有补偿教育的性质。它是继续教育的重要形式,应考者绝大多数已参加工作,它的服务对象主要针对传统学校教育不能覆盖的社会群体;它对普通高等教育起到了有效的补充。在学校教育力量不足的情况下,自学考试满足了社会需求,受到了广大民众的普遍欢迎。
作者简介:魏雷(1980— ),男,辽宁锦州人,硕士研究生,讲师,研究方向:成人高等教育;高岚(1987— ),女,浙江绍兴人,专科学历,研究方向:高等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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