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幸福感(Occupational Well-being)是主体对自身职业工作做出积极评价、自由实现职业理想所产生的自我愉悦的精神状态。调查发现,辅导员职业生活状况令人担忧,不少人因缺乏职业热情而设法转岗或争考公务员。
一、高校辅导员职业幸福感缺失现状
(一)客观因素
调查表明,大部分高校明确规定辅导员必须24小时保持手机畅通。管理制度上,高等教育大扩张时期,超重的工作负荷、僵化的管理制度和狭隘的发展空间成为高校辅导员职业幸福感的“三大杀手”。工作对象上,高等教育大众化很多有厌学情绪的学生涌入高校,互联网的普及使不少学生因沉迷于网络,加重了辅导员工作的难度,加之自主择业的就业方式使一部分学生在就业严峻的情况下,承受着家庭经济上的压力和学习压力,由于以上原因造成心理障碍在高校比例在10%以上,大学生心理问题增多也给辅导员的工作带来了更大的难度。此外,不可忽视的是:高校辅导员被认可度低。幸福比较理论[3]强调幸福是相对的,取决于用来判断的标准。很多高校辅导员是刚毕业的本科生,多是没有编制的专职辅导员,工资待遇就与专业教师有极大差别,使得许多高校里争取获得更高学历转到专业教师岗位成为辅导员进一步发展的必然选择,辅导员已成为过渡职业,职业幸福更是无从谈起。
(二)主观原因
有人认为幸福能力就是“接受幸福的能力。”幸福可以被意识、体验和创造,却不是必然。高校专职辅导员幸福能力的缺失体现在自我认知存在偏差。自我认知是对自我的认识与评价,因年龄、性别、受教育伦理学程度等的不同,高校辅导员在自我意识完善过程中,有时不能客观地认识和评价自我,出现自我认知偏差,甚至造成自我认知障碍,损及职业幸福感。一是职业认知偏差,其产生原因有自傲与自卑两种情况。二是人格认知偏差。同样的教育对象,有的高校辅导员能从学生身上获得尊重、获得真挚的爱,可有的却认为简直就是“天方夜谭”。积极的人格和高度的职业认同是获得职业幸福感的重要条件。
二、提升高校专职辅导员职业幸福感的若干建议
诚然,幸福感作为一种主观内在心理体验,是理性、感性和德性的多层次结合,我们可以通过种种与之相关联的事物来提升高校辅导员的职业幸福感。
(一)加强政府和社会“保障”作用
幸福的第一层楼是物质生活,第二层楼是
艺术生活,第三层是独立思想。校辅导员的工作千头万绪、职责不明、角色困惑造成较低的成就感,而且个性化的为人处事方式得不到认可,也容易导致职业倦怠,降低幸福感。提高高校辅导员幸福感,提高从业人员的坚定性,需要切实解决待遇问题。国家对此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提供维护高校辅导员体面而尊严的基本生活保障,赋予辅导员明确的工作职责和合理的社会地位,才能有效提高辅导员的工作效率,保障工作质量。同时社会也应该为辅导员工作的有效开展建立支持系统,为他们追寻职业幸福感提供外部氛围。因此,尽快建立一套合理公正的升职提薪制度,从根本上改善专职辅导员的生活条件和工作环境,增强自豪感和职业认同感,使辅导员能悦纳本职工作,在本职工作中能实现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保障幸福感的获得。
(二)增强学校主阵地“主导”作用
1.力保物质和精神福利
首先是开源节流。如学校可以加强与当地政府、知名企业联系积极争取合理资金;利用学校名人资源、企业家等资源争取赞助;合理开发学生餐厅等营业点;注意节约不必要的浪费等。此外,要积极利用精神福利。领导们的关心行为能够增加教师的工作满意度。遇见辅导员多一些微笑和问候;举行多层次的辅导员座谈会、联谊会等都会使辅导员感到精神的愉悦,促进情感相通。也只有这样,辅导员才可能真正自觉自由地完善自身素质和提高职业素质,真正形成深入主体生命的幸福感。
2.统筹安排工作时间与工作量
首先要减轻工作时间压力。学校领导应充分调动班主任、任课教师及部分学生领导的力量,共同分担解决学生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其次是缩减每个辅导员管理的学生人数,按国家教育部规定,严格以1:120至1:150比例配备辅导工作人员;再次,减少各种形式主义的检查和评比,减少辅导员的非教学任务负担,对辅导员教学和科研不作硬性规定。此外,还要尽量稳固工作对象,避免循环管理不同年级、频繁地更换教育对象等。总之,学校应主动联合学校各级行政管理部门为辅导员创设一个宽松和谐关爱的环境,缓解工作强度过大的工作压力,提升职业幸福感。
3.创新评价方式和管理模式
当付出的劳动得不到认可会极大地扼杀辅导员工作积极性,必降低职业幸福感。领导者应充分考虑学生良知的养育、人格的熏陶、责任感的培养等软性指标,记绩与测评相结合。只有通过赏罚分明的激励竞争机制,让辅导员在本职业中不断追求更高的发展目标,才能不断增加辅导员的价值感和幸福感。对辅导员要运用适切的管理模式,如从培养职业情感、统一辅导员形象等方面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其中CIS管理模式具有显著提升职业形象的作用比如我们应将辅导员队伍作为一个团队,着统一服装,佩戴工作牌;提炼出既能满足辅导员自我实现需要,又能赢得公众支持、理解和信赖的辅导员精神。如浙大的“求是”精神,还可以根根据实际,创建辅导员之家,制定服务公约、劳动纪律等,通过这些活动即凝聚人心,明确方向,同时也促进了辅导员按章办事,提高工作效率。
(三)发挥自身“主动”作用
首先,要不断完善自身人格。众多研究表明人格是最可靠、最有力的预测主观幸福感的指标之一。人格差异与幸福感的关系密切。辅导员职业幸福的实现需要主体具有健康向上的人生观、价值观,否则必定是远离幸福的人。人格魅力出自超脱的精神境界。辅导员只有摆脱了职业感的束缚,不把职业当成谋生的手段,抛弃一切世俗的、外在的各种顾忌,像孟子那样以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为乐,也才能达到沉浸在人类心灵的塑造之中‘孔颜乐处’的境界。
其次,在职业生活中提升幸福感。“幸福感来自于敬业:当某位学生毕业时拉着你的手,痛苦流涕的说,这辈子不会忘记您的教诲,我要以你为榜样……”辅导员每天亲历的工作现场是获得专业发展的最佳场所,它对于辅导员来说才是最为切近的。得天下英才而教之是人生的一大乐事。如今的辅导员要集中更多时间
和精力去从事能够激励、鼓舞学生奋勇向前的教育活动,用爱去感化,去引导,在潜移默化中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还可以在创新性管理中体验幸福。“能给人以尊严的只有这样的职业——在从事这种职业时,我们不是作为奴隶般的工具,而是在自己的领域内独立地进行创造
最后,充分享用闲暇时间。休闲是从文化和物质环境压力中解脱出来的一种相对自由的幸福生活,它体现了个体自由价值方式。在独处中,可以阅读、观察、反思,获得独到的见解,获得对生活世界的领悟,从而拥有一颗自由的心灵。一位毕业班辅导员说:“虽然几乎没有闲暇时间,但我还是会挤些时间来放松,没有好的休息,工作状态就会很糟,有些业余爱好对修养身心非常有益”。对广大辅导员来说,要学会科学安排自己的工作与休闲活动,平时加强体育锻炼,克服不良爱好,养成良好习惯。在闲暇时间里,辅导员可以阅读和思考,可以运动、写作、从事艺术或手工艺等活动,这些活动可以极大地丰富精神世界,使心灵得到彻底的放松,享受到完全的自由,并愉悦地成为自己生活的主人。
参考文献:
[1]马蓉.一位农村教师职业幸福感的叙事研究[D].西南大学.2009,6.
[2]郑杰.给教师的新建议.登上人生幸福的三层楼 [J].
上海教育.2004(7).
[3]毛宇锋.现代管理模式下高校辅导员职业化建设[J].
教育与职业.2010年3月.
[4]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0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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