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06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高等教育
高等教育是整个教育系统中的一个部分、一个层次,在教育系统中占有很高的地位,研究高等教育价值具有巨大的现实意义。当前,中国全方位向现代化迈进的过程中,教育的经济功能增强,科技理性被倡导,人力资源开发普遍受重视。高等教育从社会的边缘被推向了社会的中心。国家“科教兴国”的战略将高等教育经济价值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然而,在强调高等教育社会功能和价值时,人们同时发现高等教育的本体价值被歪曲、践踏,科学理性凌驾于人文关怀,工具价值席卷整个高等教育领域。重新审视高等教育价值问题成为当务之急。
一、高等教育价值取向概念界定
高等教育价值取向是指高等教育主体对高等教育的价值判断和在价值判断基础上根据自身需求来进行教育选择时所表现出来的一种价值倾向性见。高等教育价值的多样性和高等教育主体及其需求的复杂性决定了高等教育价值取向的多元性。在其现实性上,多元化的高等教育价值取向是不能整齐划一、齐头并进的,往往存在畸轻畸重、矛盾冲突的现象,特别是在高等教育正从社会的边缘走向社会中心的现代社会,这种矛盾冲突更加尖锐。重视这样一种冲突的意义在于,它己经成为高等教育主体现实抉择的一种强有力的逻辑。
二、我国高等教育价值取向的现实状况
多元化的高等教育价值取向是矛盾冲突的,这体现在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公平价值与效益价值、当前价值与长远价值对峙冲突的多个维度。但是,各个维度的冲突并不彼此孤立,而是相互交织在一起的,最后凝聚成国家、学校、个人三类主要高等教育主体之间的冲突(因为在实践领域这些价值取向最终要表现为国家的高等教育政策和学校、个人的高等教育行为)。只是由于国家与学校、个人地位的不对等性,这种“冲突”又是以一种“非冲突”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也就是说,国家与学校、个人在价值取向上的冲突,并不表现为国家教育政策与学校、个人教育行为的直接对立,而是表现为学校、个人对国家高等教育政策的被动适应以及由此带来的迟滞社会发展的长效性严重后果。
首先,从人才培养模式看,关于人才培养模式,一般有通才模式与专才模式之分。由于受苏联的影响,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是专才培养模式。在必须“通过满足政府部门的专业化人才需要来寻求经济成功和生活保障”的社会背景下,学生不可避免地会在自己的学习中重视专业知识而忽视人文修养。过于狭窄的专业教育,直接影响到所培养人才的质量。从长远来看,是无益于社会发展的。因为未来社会的人才只具有人类智慧和技巧是不够的,他还必须感到自己和别人之间融洽无间:具有一种人类和谐。
其次,从高等教育层次结构看,高等教育层次结构主要是指不同程度和要求的高等教育的构成状态,包括专科教育、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三个层次。“高等教育的层次结构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国民经济的技术结构决定的,反映了社会分工的纵断面。”然而,由于国家对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在资金和政策投入上的明显倾斜,伴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到来,我国的高等教育在层次结构上一度出现了盲目升格的现象。一些中等专业学校升格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大量的高等专科学校盲目升格为本科院校,高等教育对人才的培养不遵从社会分工的逻辑,不按照教育规律办事,是导致高校毕业生结构性失业的一个重要原因。基于此,我们便不难理解,高等教育所具有的个人职业功能何以会出现危机。
再次,从高等教育功能看,高等教育有三大功能:教学、科研以及直接为社会服务,科研与教学相比,通常能给社会带来更直接、更显著的效益。因此,国家往往把一所高校的科研成果作为评价其整体水平的重要标准。这样,高校为了追求所谓的大学声誉,为了获取更多的经费支持及特权,纷纷以科研为重点进行着激烈的角逐,而教学则无足轻重,成了科研的附庸。科研不仅被看作大学存在的支柱,更是教师的生命。当然,不排除一部分教师出于学术的探索兴趣执著不已,但更多的教师则把科研异化为对职称、声望、金钱的追求。科研被严重地扭曲,“重科研轻教学”在高校已是不争的事实。这种过于功利的“科研”,虽然给教师、学校和社会带来了一时的利益,但我们也正在为此付出代价。因为对教学的忽视,就是对学生素质的忽视,因为培养人才的基本途径没有保障,面临越来越激烈的社会竞争,大学生们有些无所适从,对学校、国家的抱怨越来越多,这势必造成社会的不和谐。
三、高等教育价值取向的归向选择
高等教育价值取向的矛盾冲突是当前我国教育领域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这个问题直接关系到高等教育能否最终走出发展的“瓶颈”,并促进个人与社会、国家的可持续发展。高等教育主体正确的现实抉择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
(一)完善国家政策,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价值取向上的冲突问题,最终都可以还原为政策和制度问题。一是许多冲突本身就是政策、制度缺失或不健全所造成的,二是冲突问题最终可以通过政策活动,利用制度创新来调节。因此,国家的高等教育政策和相关制度在解决矛盾冲突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1、完善学生的高等教育利益表达机制。学生作为高等教育的直接参与者和主要利益相关者,应该说对高等教育价值选择问题有更大的发言权,因此完善学生的高等教育利益表达机制是解决矛盾冲突的基础。学生自己的组织无疑是利益表达的理想方式。只是学生组织要真正发挥作用,国家制定有关法律法规,完善相关政策、制度,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理当是完善学生高等教育利益表达机制的应有之意。
2、建构不同学生群体的利益平衡机制。国家在完善学生的高等教育利益表达机制的同时必然会面临这样的问题:不同地区、不同学校层次的学生群体所表达的利益是各不相同的,有时甚至是矛盾冲突的。在这种情况下,建构不同学生群体的利益平衡机制显得十分必要,它是解决矛盾冲突的关键。为此,必须不断推进教育决策活动的民主化,特别是决策程序的民主化,让不同地区、不同学校层次、不同利益代表参与管理和决策,保证政府供给的教育政策全面反映绝大多数社会成员的需要和利益,形成一种有效的利益平衡机制,最大限度地平衡各种不同的利益要求。
3、建立科学的高等教育评价机制。科学的高等教育评价机制是协调矛盾冲突的保证,应包括这样三个方面:第一,“立体”的评价标准。“立体”主要是指根据高等院校的层次与差别建立不同的评价标准体系。这种立体的评价有利于调动各类高校的积极性,使他们在合理定位的基础上,形成特色,办出水平。当各类学校的差别主要在于特色的不同而非水平的高低时,高等教育个体自然能根据自己的需求做出教育选择。第二,“多元”的评价主体。“多元”主要指现代高等教育评价应是以学校自我评价为基础,有教育行政部门、社会、专家和学生及家长个体参与。具体而言,自我评价是从学校自身发展的需要着手的;教育行政部门的评价是从国家、政府的需要着手的;社会评价主要是指社会上的组织机构对高等教育的评价,这类评价是从高等教育培养的人才是否符合它们的需要着手的;专家评价主要从专家学者对高等教育的认识着手的;学生及家长评价是从高等教育的顾客需要着手的。这几类评价,从各自主体的特定需要出发各有侧重,有时难免偏颇,而综合利用这些评价则能全面地关注各类高等教育利益主体,有助于协调他们之间的矛盾冲突。当前,尤应注意放弃资源浪费极其严重的以行政为主的形式主义评价。第三, “弹性”的评价原则。“弹性”主要是指高等教育评价在原则上要短期效应与长远效益兼顾。对高等教育进行评价时无疑要考虑其短期效应,但高等教育本身的性质决定了其收益的长效性与滞后性。因此,我们在进行高等教育评价时更应该关注高等教育的长远效益。这有助于制约高等教育主体在价值取向上的功利主义。
(二)确立大学理念和大学精神
国家的政策、制度在解决矛盾冲突的过程中无疑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任何制度都是由人来执行和操作的,是制度的规定与人的操作的结合,才构成制度的有效运作。事实上,“许多立意很好的制度一到实际的运作中就走样变形甚至面目全非”。因此,我们不仅要从国家的宏观层面、制度层面去寻求冲突解决的措施,更应从学校、个人的微观层面、精神层面来探讨冲突解决的措施。高等教育主体价值选择过程中的功利主义是矛盾冲突产生的思想根源。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矛盾冲突的解决过程就是以大学理念、大学精神消解功利主义对大学负面影响的过程。“大学从中世纪到今天,在层次、类型、组织形式、结构及专业等方面都有很大变化。但是,在这些变化的背后,还是有一条主线贯穿其中,这就是大学的理念和精神。大学的精神虽然无形,但它确实体现在大学的各种活动之中:它关注人精神的发展,提倡学术自由,对人类文化和精神发展怀有使命感。”也就是说,尽管身处市场经济的氛围之中,大学依然保留着它远离市场的追求。这是大学理念消解功利主义负面影响的最主要的体现。大学发展的历史已经证明,缺少一定的无功利的自由空间,大学中的创造活动是无法展开的。在未来的知识经济时代,创造性更是大学的生命所在。所以,大学的价值取向如果过于功利化,大学的活动无疑会受到损害,甚至导致整个社会发展观念的扭曲。因此,尽管功利主义介入大学已成为必然,但是大学不能完全为功利主义所控制,大学应该协调好大学理念与功利主义的关系,使二者处于一种良性互动状态。
(三)培育青年学生的个性精神
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作为未来社会希望和脊梁的青年学生尤其如此。在国家权威的制约与功利主义的诱惑下,青年学生保持自由、独立的个性精神十分重要。青年学生是最容易接受新挑战的特殊团体,是社会情绪的温度计。他们有血性而少苟且,有理想而又有实现抱负的机会,有激情同时又有为理想献身的勇气。他们渴求文化知识,更是实践所学的行动者。他们与传统规范疏远,而易于接受时代的新标准和新原则,富有朝气和新鲜活力,走在社会发展的前列。因此,培育青年学生的个性精神,使他们勇于发现事物运动和社会变化的规律,从而发展和指导世界的命运。换句话说,矛盾冲突的解决过程也是培育青年学生以其个性精神通过批判、引导和创造来超越和消解国家权威和功利主义的负面影响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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