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06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高等教育
绩效工资从其本质上讲是通过员工的工作业绩而给予奖励的一种带有激励性工资制度。在高校实施绩效工资改革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理顺高校收入分配关系,构建更具激励性的薪酬体系,从而进一步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广西高校的绩效工资改革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目前进展如何?存在哪些难点和问题?实施绩效工资后的激励效果如何?围绕这些问题,笔者展开了深入的调查与研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和对策。
一、广西高校绩效工资改革的现状
广西高校从2012年开始推动绩效工资改革,从2013年1月起进入了实质性实施阶段,各高校基本上形成了本校的绩效工资改革实施方案及其配套的绩效考核办法。据对广西8所本科院校和10所高职院校绩效工资实施情况的调查统计,截至2013年10月,以上18所学校80%的院校仅兑现了绩效工资基础性奖励,奖励性绩效工资未能真正兑现,仍采取平时按月预发、年底结算的方法过渡,并未真正意义上的完全实施绩效工资。广西高校实施绩效工资的积极性普遍不高,困难重重,裹足不前,绩效工资改革的激励效果并未显现,某些高校反而出现教职工工作积极性下降的现象。
二、广西高校绩效工资改革激励不足原因分析
(一)对绩效工资理解偏差,改革受阻
由于工资的刚性,历次的工资改革都是涨工资,例如之前的公务员阳光工资改革,薪酬也得到大幅度提高。因此,根据以往的经验,教职工普遍会想当然地认为“绩效工资就是要涨工资了”,加上近几年来物价的飞快上涨,教职工对涨工资了抱着极大的期望,这是对绩效工资改革的理解偏差和误解。从广西目前的绩效工资改革政策来看,在职人员实施绩效工资后不太可能涨工资,反而由于内部分配制度的改革进一步拉大了收入差距,致使职称较低人员和新进人员的薪酬水平有所下降,这是绩效工资改革受阻的主要原因。
(二)政府财政支持不够,改革欠吸引力
广西绩效工资改革实行绩效工资总量控制,经上级部门核定后当年原则上不作调整,严禁超出总量发放津补贴。广西近3年来一直按2011年各院校津补贴的实际发放水平进行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没有建立增长机制。按照广西当前的政策,对于数津补贴实际发放水平已经超过了当地绩效工资水平控制线(2012年广西全区工资水平控制线为人均3.4万元/年)的绝大多数的高校来说,改革得不到财政的资金支持,绩效工资改革中需要的所有资金由各高校自筹,各高校均面临巨大的资金压力。由于绩效工资改革后基础性奖励强制统一标准,且较之改革前的生活性补贴有了大幅度增长,增长的部分财政不予以承担,导致各高校自主分配的部分减少,各高校用于课酬、行政坐班费、科研等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发放标准降低,大大挫伤了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高校想再多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奖励绩优者和突出贡献人才更是难上加难,广西财政上的支持不给力致使各高校绩效工资总量没有得到增加,改革吸引力自然不够。
(三)编制严重不足,改革推进困难
广西高校普遍存在编制严重不足,师资力量紧缺问题,其中高职院校尤为严重。目前广西高校的编制数普遍是在2008、2009年按当时的办学规模进行核定的,近5年以来没有重新核编,广西高校在近5年间得到了迅猛的发展,现有的编制数已严重不足,编制瓶颈引发一系列问题。首先,为了维持学校的发展,各高校尤其是高职院校引进了大量的聘用人员,个别高职院校编制外人员甚至是编制内人员的2倍之多,由于巨大的资金负担,各高校普遍对编制内和编制外两类人员实行不同的薪酬管理制度,编制外人员工资水平远远低于编制内人员的工资水平。这既不利于同工同酬的统一管理,产生不公平和内部矛盾,也为绩效工资改革埋下了隐患。其次,编制的不足进而影响到岗位设置各层级岗位职数的严重不足,造成大量获得职称晋升的教职工无法兑现所获职称对应的岗位等级工资,这类人员的收入在绩效工资改革中将受大很大的影响,教职工对此意见特别大。最后,编制的不足,导致岗位设置管理改革未能完成实现,进而影响绩效工资改革的顺利推进。岗位设置是绩效工资改革的前提和基础,大量编制外人员的存在,致使“以岗定薪,岗变薪变”无法真正实现。绩效工资改革也仅限于编制内人员,对于编制外人员仍然无法做到一视同仁,要实现从按身份管理转变为按岗位管理仍然是任重道远,绩效工资改革也就困难重重。
(四)绩效考核难度大,教职工抵触
根据改革的要求,绩效工资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实绩和贡献,如何正确客观地衡量出高校教职工的业绩和贡献变得尤为重要,这有赖于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办法和指标评价体系。由于高校岗位类别多、岗位差异大,再加上很多工作难以量化和考核,目前广西各高校普遍感觉绩效考核办法的制度难度大,教职工对考核办法的认同度不高,抵触情绪较大。一是绩效考核指标偏重于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等容易量化的考核指标,而忽略对成果质量、教师对学生的指导和付出等难以量化工作的考核,不能正确有效地引导教师的行为,容易出现功利主义。二是在绩效考核指标设计时,普遍对教职工所需完成的基础工作量标准设置较低,很容易完成,绩效考核的激励效果不佳。三是同类岗位所处部门不一,考核标准和考核内容差异大,难以统一管理,容易引发不公平感。
三、提升广西高校绩效工资改革激励力的建议与对策
(一)澄清误解,正确认识绩效工资改革
高校的绩效工资改革是在国家政策指导下进行的建立在岗位设置聘用管理基础上的一项全新人事制度改革,实现由身份管理转变为岗位管理,以岗定薪,岗变薪变,以绩定薪,奖优罚劣,打破大锅饭格局,构建更具激励力的薪酬管理体系。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大类,兼顾了保障性和激励性双重因素。广西基础性绩效工资占全区控制线50%的比重,能很好地保障最低收入水平,奖励性绩效工资是活的部分,体现各高校的自主分配权,高校应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和特点设置科学适用的奖励性绩效分配方案,更好地发挥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力。在绩效工资改革过程中,针对教职工对政策的理解偏差和误解,应加强沟通和答疑,认真澄清和正确引导,在制定奖励性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时做好充分的调研和数据分析,广泛征求意见,让广大教职工充分理解和参与,争取得到大家的一致认可,只有这样绩效工资改革才能顺利推进和成功。
(二)增加投入,科学管理绩效工资总量
高校绩效工资改革成功的关键在于能够切实提高教职工的工资收入水平。广西第一、第二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之所以取得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财政的大力支持,使得改革后的收入水平得以大幅度提高。因此,广西财政应加入对高校绩效工资改革的资金投入,至少应承担基础性奖励部分,使得教职工的收入切实得到提高,缓解目前生活成本快速上涨的压力,增强改革的吸引力,促进高校事业的健康发展。其次,广西应建立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的增长机制,绩效工资总量应按一定幅度逐年增长,建立绩效工资总量年度内追加制度,以较好地满足广西高校事业发展的需要。最后,对于高校服务社会方面的收入不应纳入绩效工资总量,有利于更好地鼓励高校服务社会功能的发挥,也有利于绩效工资金总量的控制和管理。
(三)抓住症结,加快增编核编步伐
绩效工资改革离不开合理的机构编制设置、科学的岗位设置聘用管理等改革措施的支撑,广西高校普遍存在的编制问题是进行绩效工资改革的最大障碍。政府应高度重视,想方设法尽快解决广西高校编制严重不足问题。一是应根据各高校的发展状况逐年增加一定数量的编制名额,以解决广西各高校的燃眉之急。二是建立机构编制重新核定的常态机制,每3年重新核定一次编制数,更好地满足高校事业发展的需要。三是积极探索编制管理改革,借鉴外省的编制管理经验,例如湖北省的动态核编管理等。
(四)围绕激励,完善绩效考核体系
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是绩效工资分配的依据,也是绩效工资改革成功的关键。在构建高校绩效考核体系时,应紧紧围绕激励做文章,以增强激励力为目的,从调动积极性和创造性出发,既要研究高校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又要研究教职工的复杂需求,在此基础上提炼考核指标和制定考核办法,只有这样才能增强绩效考核的科学性和正确性。根据弗鲁姆的期望理论,一种激励因素的作用大小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人对激励因素所能实现的可能性大小的期望;二是激励因素对其本人效价的大小”,即激励作用的大小取决于实现目标的容易程度和达成目标后获得的收益对个人的价值判断两个方面。根据这一激励理论,首先在绩效考核结果运用设计中,要考虑教职工更关注什么,奖金、晋升、荣誉、培训学习机会等,什么样收益对他们更有吸引力,设计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其次,在设定各岗位最低工作量时应遵循“跳一跳原则”,即设定的绩效考核指标和内容不是轻易能完成的,而是需要教职工付出一定的努力才能达到,而且这个努力程度是能被广泛接受的,这样才更具有激励效果。
四、结语
目前,广西高校正在逐项开展各项人事制度深化改革,绩效工资改革虽然存在许多不足,但仍有推行的必要性。在绩效工资改革有关政策支持、配套环境不完善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多的发挥主观能动性,做好沟通和宣传,努力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进来,克服困难,使绩效工资改革顺利有效地推进下去。
【参考文献】
[1]何旭曙.高职院校绩效工资改革的实践和对策研究[J].经济师,2012(7)
[2]迟艳琴,郭景婷.管理学基础[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10
【基金项目】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重点课题(2013jyB 006)
【作者简介】伍爱春(1976- ),女,广西全州人,硕士,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科长,讲师,研究方向:人力资源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