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基于计划行为理论来分析大学生舞弊问题,可建立大学生舞弊计划行为的结果模型,从模型中提取直接影响考生舞弊行为的道德观念、制度规范、学风考风、工具因素和考试模式等五个因素。针时这些因素。应从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加强制度规范、严抓考风考纪、消减舞弊工具作用等五个方面入手,消除心理诱因,减弱行为意向,构建完善的舞弊行为防范机制。
论文关键词:计划行为理论;舞弊行为;防范机制
1934年,lapiere在对美国的餐厅、宾馆和汽车旅馆经理的邮寄问卷调查中,询问“是否会接待中国人”,发现这些人在问卷调查中的态度与他们的实际行为完全没有关系。这项研究颠覆了人们认为态度影响人的行为的常识.但是,随后几十年社会心理学关于态度与行为之间的关系研究的结果大多符合人的常识,即二者存在关系。许多研究围绕如何解释和预测二者的关系而展开,其中计划行为理论(theoryofplannedbehavior,tpb)是最有影响的理论之一。20世纪80年代,ajzen在理性行为理论(theofreasonedaction)的基础上,增加知觉行为控制变量(perceivedbehavioralc0n—trod,形成计划行为理论,并且上世纪90年代以来,应用于多个行为领域:和艾滋病相关的风险承担、乳房的自我检测、慈善、避孕套的使用、控制烧荒政策、折扣卷的使用、毒品/酒精成瘾、健身、快餐消费、健康相关行为、道德行为、戒烟、睾丸的自我检测、暴力控制、选举行为、女性职业行为等。
本文从态度与行为的相关性角度,基于计划性行为理论,对大学生舞弊行为进行探析,希望能够深化大学生舞弊行为的研究与拓宽计划行为理论的应用范围。
一、计划行为理论的框架和重要概念
计划行为理论扩大了理性行动理论的适用范围,研究不仅仅局限在那些在人们意志控制之下的行为,试图能够对其他行为给出合适的解释和预测。计划行为理论和理性行动理论都认为行为意向是影响行为最直接的因素,其他因素都是经由行为意向对行为产生间接产生影响的,两者的主要差异在于计划行为理论在行为意向的影响因素中引入了“知觉行为控制”变量,并认为当感知行为控制达到可以准确反映实际行为控制的程度时,就能够同意图一起被用来预测行为(见图1①)。
行为态度(attitudetowordthebehavior,ab)是指个体对执行某种特定行为的积极或消极评估,它主要受行为信念(behavioralbeliefs)的影响。行为信念是指行为将会导致预期结果的主观可能性,包括两个部分,一个是行为信念强度(strengthofbelief,b),指的是行为结果发生的可能性,另一个是行为结果的评估(evaluation,e),它们共同决定行为态度,根据期望价值模型,用函数式表示:abo~∑biei。另根据bagozzi等人的建设性批评,态度不仅要重视态度的工具性成分,例如,有用一有害、有价值一无价值,还要重视态度的情感性成分,例如,愉快一痛苦、喜欢一不喜欢。主观规范(suhjectnorm,sn)指的是当个体决策是否执行某种行为时,个体感受到的重要的或组织对他的行为决策所产生的压力。主观规范收到两个方面的影响,一个是规范信念(normativebelief,n),它指的是个人预期到的重要参照个人或团体对该行为的期望,另一个是依从动机(motiva—tiontocomply,m),它指的是个人依从规范信念的意向或强度。按照期望一价值模型,用函数式表示为:sncc∑nimi。cialdini、kallgren和reno三位学者主观规范区分为三种不同的类型:个人规范(personalnorm)示范性规范(descripi—tivenorm)和指令性规范(injunctive)。_5]知觉行为控制(perceivedbehaviorcontrol,pbc),指的是个体感知到的执行某种行为的控制能力,反映了个人对促进或阻碍执行行为因素的知觉。同样地,它也受两个因素的影响,第一个是控制信念(controlbeliefs),指的是个人感知到的促进和阻碍执行某行为的因素。控制信念是对某些客观条件的知觉,这些条件包括个人能力、机会、环境、资源等,如果知觉控制行为能够准确反映实际控制条件,那么他可以作为实际控制行为控制的行为指标,直接预测行为的可能性。影响知觉行为控制的另一个因素是知觉强度(perceivedpow—er),指的是知觉信念对行为的影响强度。用函数式表示他们之间的关系为:pbcoc∑cipi。
二、基于tbp模式的大学生考试舞弊行为分析
(一)大学生舞弊行为的tpb模式剖析
计划行为理论以行为意向与行为存在正相关为其理论预设,而行为意向又受行为态度、主观规范、知觉行为控制的影响。大学生舞弊行为意向直接影响大学生舞弊行为的实施,大学生个体对待舞弊行为的态度,他的主观规范和直觉行为控制直接影响舞弊行为意向。这三个因素均具有正负两个维度,正的维度对行为起激化、促进作用,态度越积极,收到的支持越大、知觉行为控制越强,舞弊行为意向就越强大,行使舞弊行为的概率也就越高;反之,负的维度起抑制阻碍作用,消减个体的舞弊意向,从而降低行使舞弊行为的概率。
考生的行为态度是指考生对自己如果进行舞弊行为的价值评价和情感倾向。价值评价是一种工具性的态度,粗略而言,可分为有用和无用的评价。有用的评价可能是由于舞弊可以帮助他通过考试,甚至获取高分,得到奖学金等等,无用的评价可能由于其平时学习努力,成绩优秀,根本就不需要通过这种不正常的手段去获取高分。情感倾向是一种情感性的态度,粗略而言,可分为接纳与排斥。在情感上接纳舞弊行为,主要原因是道德观念的淡化,没有诚信的观念,没有公平的意识,甚至没有羞耻之心;在情感上排斥舞弊行为则是由于有着强烈的道德观念,不诚信、不公平、没有羞耻之心是不可取。工具性的价值评价和情感性的感情倾向统一于考生个体的内在态度,存在多种组合可能性。第一种是有用与接纳的组合,这种组合最容易诱发人的舞弊意向;第二种是有用与排斥的组合;这种考生处在一个相当矛盾的境地,一方面,工具理性使他认识到舞弊可以帮助他,对他有价值,但是道德观念又在约束他。这种组合诱发舞弊的可能性大小取决于工具价值的大小和他道德观念强弱之间的比较,发生概率可大可小,但整体而言,比第一种没有道德约束的组合要小一些;第三种组合是无用与接纳,由于舞弊对其的考试结果没有影响,其没有进行舞弊的必要,所以不会产生舞弊的意向。但是这种组合并不保险,因为他没有内在的自律规范,也许在另一个考试场合,他认为舞弊有用了,他还是会毫不犹豫地进行舞弊;第四种组合是无用与排斥,这种组合最不可能产生舞弊意向了。
考生的主观规范是指个体在决策是否要实施舞弊行为时所感受的压力,感觉到的压力越小,实施舞弊行为的可能性越大,感觉到的压力越大,实施舞弊行为的可能性越小。具体而言,实施舞弊行为是所要面临的主观规范也可分为三类,即个人规范、示范性规范与指令性规范。个人规范在某种意义上可以等同于个体的自我认同和道德规范。道德规范在某些关涉道德价值的行为领域所起到的重要作用,以及道德规范对这些行为的解释的有效性与合理性,已经被一些研究所证明。舞弊行为本身便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个人规范(道德规范)对行为意向产生了直接而强烈的影响,个人规范越严格,道德规范越强,产生的抑制作用也就越大,产生舞弊行为意向的可能性也就越小,反之越大。
同时,个人规范也与态度中的情感倾向相互影响,道德感越强,产生的排斥情绪越高,道德感越弱,产生的排斥感也越弱。示范性规范在考试舞弊行为中,主要指的是在考场上同辈之间的相互影响,其实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考风问题。如果特定考生旁边的其他考生没有进行舞弊,整个考场上的风气很好,那么考生感受到的压力也就越大,反之,如果整个考场的考风很差,那么产生舞弊行为意向的可能性也很大。指令性规范指的是学校或者其他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或者法规,如正在制定完善中的《考试法》,规定国家教育类考试最高可判7年。这类指令性规范其带给考生的压力,起了很大的威慑作用,对舞弊行为意向的产生起抑制作用。这三类主观规范综合起作用,共同影响着考生的舞弊行为意向的产生,他们之间有时形成合力,如个人规范强、示范性规范大、指令性规范严厉,那么对舞弊行为意向的抑制作用着则越大;他们之间也有可能产生矛盾,使他们的作用力相互抵消,假如指令性规范强,但个人规范弱、示范性规范弱的话,就会消减指令性规范的影响力。考生的知觉行为控制是指考生预计有哪些因素对其实施舞弊行为起促进或者阻碍作用,是对自己实施舞弊行为的难易程度的评估。知觉行为控制受两个因素的影响,一个因素与完成行为能力的信心有关,ajzen称之为自我效能感;一个因素与行为控制有关,ajzen称之为控制力。考生的行为控制力与以下要素相关。第一,最直接的是当场的考试氛围,包括老师监考的松紧状态和同考场同学的考试行为等,监考越松,考风越差,控制力越强;第二是传递舞弊信息的工具,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通讯工具的普及,可供考生利用的舞弊工具越来越多,也越来越让监考老师防不胜防,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强可考生的控制力;第三个因素是考试形式和内容,包括考试的开闭卷形式、考试内容的来源、主客观题的权重等等。有一种观点认为防范考生舞弊应该做到考试内容客观化,考试形式标准化。笔者对此持有保留意见。我们知道选择题是最客观的,同时也是考生舞弊最容易的,瞟一眼都能瞟到很多答案。笔者认为考试内容的客观化,标准化反而增强了学生舞弊行为的控制力。其实这也是现行教育体制和教育理念下弊端的体现,高校行政权力膨胀,中大一统的教育体制,知识本位的教学理念,灌输式教学法大行其道,这些根本的原因导致考生舞弊行为控制力的增强。试想如果我们考的是主观性较强的题目,在书本上找不到现成答案,即使是开卷考试,恐怕学生也会感觉到自己实施舞弊行为的困难,感到自己的控制力弱,从而降低他对舞弊的信心。
(二)突显信念的提取与大学生舞弊行为的tpb模型构建
突显信念(salientbliefs)是计划行为理论中一个重要的概念,他被认为是主观态度、主观规范、和知觉行为控制的认知和情感基础,它不仅可以解释个体为何拥有不同的行为态度、主观规范和知觉行为控制,而且还可以为制定行为干预措施提供有价值的信息。笔者借助tpb模式研究大学生舞弊行为,最终目的也正是要探究防范舞弊行为的措施。通过前一个部分的分析总结,笔者提取了下面五个直接影响考生突显信念的因素:
第一个因素是道德信念。考试舞弊行为作为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个体道德信念在产生行为意向的过程中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他不仅影响个体的情感性态度,而且也影响着个体的主观规范。第二个因素是制度规范,制度规范对考生的行为态度、主观规范和控制认知都会产生影响。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考试规定或者法规如果比较严厉的话,那么考生对舞弊的排斥也就越大,他感受到压力也就越大,也会考虑舞弊被抓的后果,增加了舞弊的难度。第三个因素是学风考风。一个学校的学习风气与考试风气对考生产生舞弊行为意向的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学习风气影响考生平时的学习行为,如果学风很好,考生平时很努力,那么他对舞弊的态度应当是消极的,反之是就可能很积极;如果考风很好,无疑增加了那些有舞弊意向的人的心理压力。第四个因素考试模式。考试模式本身也会成为一个影响突显信念的一个重要因素,原因是客观的具有标准答案的考试是滋生舞弊行为的温床。第五个是工具因素,也是当代社会科技发展带来的负面效果之一,这个因素直接影响着考生的行为控制力,考生如果能够轻易借助通讯工具传递舞弊信息,那么无疑会增加考生产生舞弊行为意向,实施舞弊行为的可能性。通过上述的总结,我们可以构建一个考生舞弊计划行为理论模式图,见图2。
三、基于tpb模式的考生舞弊行为防范机制
通过tpb模式分析,我们得出有五大主要因素影响着考生的行为态度、主观规范和知觉行为控制,进而影响考生舞弊行为意向,产生舞弊行为。为了防范舞弊行为的发生,我们也应该从以下五个方面人手:
(一)树立良好的道德观念。舞弊作为一种不道德的行为,是由于道德观念淡薄引起的,它不但让学生对舞弊产生积极态度,也弱化了考生的主观规范。树立良好的道德观念,包括诚信意识、公平意识、公正意识等,能够有效地消除产生舞弊行为意向的诱因。
(二)加强制度规范。要做到惩治舞弊行为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在考前让学生知道这些规章制度,产生威慑力,让他们明白舞弊行为的严重后果。这些制度规范可以影响学生的主观规范与行为态度,从而降低产生意向的可能。
(三)严抓学风考风建设。有些学生是平时不用功,考试靠舞弊产生了对舞弊行为的依赖性,形成对舞弊积极评价。要消除这些人的舞弊行为,只有通过狠抓他们平时学习管理,使他们学习进步,才能从根源上消除舞弊行为意向。有些学生本来没有舞弊意向,但是由于考风太差,另一些同学通过舞弊得到了理想的分数,而自己辛辛苦苦复习得来的分数,还不如他们,这样产生不平衡的心理也会有舞弊的意向发生,这种情形可以说是逼良为娼。所以一定要纠正考风。
(四)改变考试模式。如果考的都是书本上或者老师讲过的现成知识,这无疑是增加了考生的知觉行为控制力,使他觉得考试舞弊不是很难,助长了舞弊意向的产生。所以,应该转知识考试为能力考试,能力是很难造假的,能力也不是可以通过一张小纸条或者一条手机短信能够传递的。
(五)消减舞弊工具的作用。这里所指的舞弊工具主要指现代的通讯工具,这些工具为考试舞弊提供了很大的便利,舞弊行为辐射的范围更广了,隐蔽性更强了。工具因素直接影响的是考生的知觉行为控制,如果考生觉得通过通讯工具舞弊很容易,那么产生舞弊行为意向的可能性就很大。学校应该建立高科技的通讯信号监控机制、干扰机制、与屏蔽机制,消减舞弊工具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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