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关键词: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道德自律
论文摘要:网络在造福于人类的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道德问题。“他律”在网络道德教育中面临着困境,所以,“自律”应是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的着力点。
一、网络引发的道德问题
1,网络道德失范现象突出。在大学校园里,通过网络窃取他人邮件、机密情报,破坏他人的数据,使用他人的信息及资源或攫取他人隐私的事件时有发生;一些自控能力较弱的学生时常浏览色情信息;有的有意无意地传播黄色信息。这不仅毒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而且使业已存在的道德失范趋势日渐加剧。
2.信仰危机。网络交往的一个很大特点是采用间接的人机对话方式,交谈对方的身份、职业、性别等基本情况,具有隐秘性。匿名交往、匿名发布消息,削弱了信息发布者的道德责任感和自律意识,诱发一些人的破坏欲。有的随意地伪装自己,随意地编造故事,把网络社会的人际交往当作一种游戏活动,诱发了信仰危机。
3、价值观念错位。互联网的基础设施一半以上设在美国,美国正凭借自身的网络设施和技术优势,发动一场抢占信息空间和信息资源的“信息战争”。据统计,在当前国际互联的信息中80%以上的网上信息和95%以上的服务信息是由美国提供的。西方资本主义文化正在并将继续对我国国民特别是青年学生的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伦理、民族认同感等造成潜移默化的扭曲、侵蚀和消磨。毋庸置疑,受这种“西化”的影响,部分青年学生迷失方向,片面追求个人主义、利己主义、功利主义,出现价值取向的严重错位。
4.道德情感冷漠。随着“虚拟情人”、“虚拟朋友”等虚拟事物的诞生,一些学生迷恋于从网络上寻找精神家园,人与人之间直接的交往机会减少了,由此造成了同学、老乡、师生之间的感情联系变得淡漠。过度沉溺于“虚拟”境地,人就可能成为网络的奴隶,导致个人亲情、友情的丧失,使现实交往中平等互助、和谐一致的道德关系难以维持。
二、网络道德“他律”面临困境
1.传统法律面临着挑战。首先,网络违规、违法的证据的取得是一个难题。由于网络违规、违法实施过程所用的时间极短,销毁证据所需的时间也很短,从而增加了取证的难度;同时由于互联网将全世界紧密地连接起来,这样,违规、违法者随便使用一台联网计算机即可实施其信息收集和传播,而不受距离远近的限制;而且即使是侦破了的案件也会因司法管辖基础不适用,或法制不健全而难以对违法者进行起诉和审理。据统计,只有1%的网络犯罪被绳之以法。其次,网络犯罪的界定在当前还是一个模糊的概念。由此可见,“虚拟性”所带来的网络行为主体活动行为的罪与非罪的判定使传统法律难以介入网络进行监督。
2.网络本身脆弱。由于网络技术是在逐步开发过程中形成的技术系统,其自身还存在着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如网上信息传输可能要经过多个网络设备,从这些网络设备上都能不同程度地截获信息内容;每个网络上或多或少都有一些自行开发的应用软件,其自身也存在着开发工具不完备或技术不成熟的状况。因而,在一定程度上,网络是脆弱的。
3.经济控制乏力。在现代社会中,大多数的经济实体都联人计算机互联网络,只需输人有关命令或程序,并进行转账或资金划拨,就能轻而易举地获得巨额财富,这也正是网络犯罪愈演愈烈的内在原因。
4.道德监督和评价困难。在现实社会中(物理空间),与法律的刚性相比,道德更多地表现为非强制性,道德评价的手段主要是内心信念、社会舆论和传统习惯。而网络社会中(电子空间)道德规范变成了超柔性,道德评价只能靠个人的内心信念来维系。尽管网络是开放的,网上交往是超越空间和时间的,但网络的交往是间接的、虚拟的、符号化的,交往主体的身份很难明晰,这使得传统道德的社会舆论、传统习惯的监督和评价作用消失殆尽。
三、网络道德教育更需要强调“自律”
“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马克思的这一论断精辟地阐述了道德自律的意义。所谓道德自律,就是道德主体借助于对自然和社会规律的认识,借助于对现实生活条件的认识,自愿地认同社会道德规范,并结合个人的实际情况践行道德规范,从而把被动的服从变为主动的律己,把外部的道德要求变为自己内在良心的自主行动。道德自律对于缺乏强有力他律的网络来说,其意义尤显突出。
1.自律是实现他律的基础和归宿。实际上,如果没有网络道德的自律,一切网络规范和原则都将成为虚说。因为,任何他律,其精神和价值只有深入到人们的心灵中去,被人们所信仰,才能形成认同、尊重、信任和服从的自律行为。所以,良好网络秩序的形成,须臾离不开网络个体的自觉、自律,只有做到道德自律,才能从根本上杜绝网络的失范和越轨行为。
2.自律能引导学生进入“慎独”境界。在网络社会里,各种文化与价值理念交织纷纭,各种论断莫衷一是,各色诱惑比比皆是,面对这一真假难分,是非难断的多彩世界,理性与冲动的较量时常存在。在缺乏有力的他律警示与有效规范体系作参照的网络世界里,要想增强大学生道德行为上的自我控制力,行之有效的途径之一当是通过现实世界与网络世界的种种教育手段,不断增强大学生道德自律。“只有自律才能既充分体现个体白尊、自主与自由,又充分培养个体的自我控制力,养成良好的‘慎独’习惯”。
四、大学生网络道德“自律”的培养
1.引导大学生自觉以马列主义为指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马克思列宁主义中的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的价值取向同样是网络道德文化的价值取向。因此,在各种文化交融的网络时代,青年大学生更应该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建立牢固的“精神屏障”,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
2.帮助大学生确立网络道德理念。一些学生认为,计算机网络与道德问题风马牛不相及,网络的使用是知识技术问题而不存在什么道德问题,导致出现网络道德盲区,这是一种错觉。网络技术是人们进入网络社会必须掌握的知识内容,但不是全部。大学生要在网络社会更好地生存,除必须掌握网络技术等科学知识外,还必须掌握网络伦理道德等人文知识,信息技术越是发展越是要求个人的“道德自律”、个人应具有的高道德素质与之平衡。否则网络技术就可能成为危及网络社会及网络进一步发展的祸水。青年学生要把网络道德规范和网络技术置于同样重要的层面加以学习和掌握,只有将“技术人道化”,将道德关怀引入网络技术,正确处理技术与道德的关系,才能确保自身的全面、和谐发展。
3.加强网络道德认知教育。在校园中我们发现,大学生中许多错误的道德判断和行为选择,原因并不是道德主体的道德品质不好,而是由于对道德的“错知”、“假知”以及对“真知”的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而引起的。如在高校的校园网和商业站点的bbc上,许多学生以学术讨论为名,不负责任地评说时局,减否人物(尤其是各级领导人)。对这种“无纸化的大字报”,许多学生不以为然,反而认为是自己的言论自由权;又有一些“黑客”在未经他人许可的情况下入侵网民的“家”,“黑”其网页、窃取其信息或攫取其隐私。这些现象说明不少青年学生对网络道德存在着“错知”。所以,高校网络道德认知教育的重点应放在帮助大学生澄清和纠正“假知”、“错知”上,阐明“真知”及其“所以然”,因为“真的并不一定就是善,但善必须以真为前提”。
4.加强网络道德的心理调适。道德心理是建立在道德认识基础之上的心理倾向和个性特征;包括道德情感和道德意志。网络道德的心理调适是从网络道德认识到规范网络道德行为的中间环节,因而是网络道德自律的关键环节。学校的思想教育工作者要密切关注学生的精神状态,及时开展心理辅导,还可以利用校园网络开设心理网站,开展网上心理咨询服务和对学生的心理测评与训练,充分利用网络隐蔽性和开放性的特点,与学生进行心理对话,消除学生心理障碍和心理困惑,引导他们履行网络道德规范,克服报复、恶作剧、故意炫耀等不良的做法,使道德情感和正确的道德认识统一起来。在此基础上,引导学生进行意志锻炼,教育学生坚持现实人格与网上虚拟人格的协调统一,而不是相互冲突、分裂,要以自己的意志控制自己,形成遵守网络道德的坚强意志品质。
5.规范大学生网络道德行为。人们的网络道德行为的规范是一个由自发到自律再到自觉的发展过程。趋利避害是人的行为的自发选择,也是道德发生的基点。人们在网上总是力求通过网络使自己在知识、信息、交际和娱乐等方面的需要得到满足,而尽量避免其对自身利益的侵害。由己及人,青年学生在网上也不能使自己的行为妨碍、侵害他人的人格和切身利益。因此,高校应大力宣传并引导大学生学习有关计算机伦理道德,使青年学生都能遵守网络社会的基本的“游戏规则”。如美国计算机伦理协会制定的“计算机伦理十诫”,要求“用户不应干扰别人的计算机工作,不应偷窃别人的文件,不用计算机伤害别人”等等。2001年,我国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向社会发布了《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要求青少年“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只有当学生在明确了网络的利害关系,并掌握了网络道德规范的基础上,才可能有网络道德的自律。培养青年学生网络道德的自律行为,不仅要在无人监督的网络环境下“慎独”,而且还要洞察违背道德的行为,以网络道德的高度责任感,履行道德义务,提高网络道德行为的自觉性。
6.促使学生不断“内省”和“慎独”。在网络社会中,青年学生要做到道德自律,关键在于“内省”和“慎独”。“内省”和“慎独”都是中国传统道德所提倡的修养方法。“内省”就是通过反省检查以发现和找出自己思想和行为中的不良倾向、坏的念头,自觉地在自己的头脑中进行善与恶、是与非、正义与邪恶的斗争。“慎独”不仅是一种修养方法,而且是一种很高的道德境界。“慎独”,是指一个人在独立工作或独处,在无人监督、有做坏事的环境、条件和可能的时候,能自觉地严格要求自己,遵守道德原则和规范,不做不道德的事情。在网络交往中,我们常常可以看到,有些青年学生在现实交往中诚实、正直、公正,能遵守道德法规,不做坏事,但在“人——机——人”成为主要人际关系交往的模式中,在解除其舆论监督和评价的顾虑后,就暴露出低级趣味、自私、贪婪,甚至是无耻的一面。所以,我们一定要吸取我国传统道德的精华,将其合理的规范吸收到网络道德体系中,促使学生不断“内省”,从而达到在网络文化面前的“慎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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