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关于高等教育质量法律控制系统的研究分析
日期:2023-01-06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高等教育
【论文关键词】高等教育质量 法律控制累统
【论文摘要】在现代社会中,大学被誉为人类社会发展的“加油站”,因此高等教育质量问题已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探讨高等教育质量就需要构建一个可行的、可以不断提高的高等教育质量的法律控制系统。
高等教育院校是人才的培养基地,而质量是高等教育的生命线,所以,高等教育质量问题是对高等教育进行研讨的核心命题。但是,在当前的高校中普遍存在着注重学校的发展速度、规模扩张幅度,而忽略了学生本身的学习,使得高校教育质量臼益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
1高等教育质量问题的研究
虽然现阶段已经提出要对现代人才理论和高等教育质量问题进行反思,但是这并不是目的,关键在于寻找一个路径。对高等教育质量的关注也就是对人才的关注,因此有必要以人才的理论为突破点,去找到高等教育的合适位置。
2教育质量法律控制系统
2.1高等教育质量的监督系统
高等教育质量监督也就是特定的主体对高等教育质量进行监督控制。从管理学的角度进行考察,考察高等学校是不是一个组织,是不是一个管理组织;从经济学的角度考察,主要是考察我国高等教育领域是否存在“搭便车”和“代理”的现象;从高等教育管理现状看,我国教育行政组织把许多本应属于学校组织的管理权集中到了教育行政组织,把其所管辖的学校当成没有法人地位的内部部门,把整个组织当成一个现象来管理,形成过度集权的现状。
高等教育质量监督系统是高等教育朝着有序化、高质量、高标准发展的保证。它是一个以“质量为中心,以全面参与为基础,目的是让顾客满意,组织内多有成员及社会收益并且旨在持续改进的体系”。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审核和质量评估。根据
现代质量管理的一般原理的基本要求,一个有效的学校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应该有组织职责、资源管理、过程控制、测量评估、组织学习和持续改进等六个要素组成。
在实际中,我国高等教育监督系统的现状却是很不理想,部门之间的联系松散,教师的监控也十分薄弱,没有学生的监控,对于系统性的思考十分缺乏,而且还受到了严重的传统约束,这些都严重阻碍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对高等教育管理体制进行手术,加强内部监管,是必须建立在对管理体制的现状有清晰的认识并以之为前提。就目前的教育管理系统而言,实施监督权的主体主要有:党委、校长、组织部、纪委——上对下的监督;院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下对上的监督;校务公开——管理者接受群众监督。
2.2教育质量的责任追究系统
目前,我国的高等教育正在向大众化、国际化发展方向迈进。随着各高校的持续扩招,量的问题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但是质的问题却曰益严重。高等教育领域需要的是全方位的创新,并不是单一的借鉴国际通用的一些质量管理体系。创新的目的在于提升高等教育的质量,因此就必须引进新的理念和方法,从而形成新的生产函数,创造出新的产品,针对教育的质量就必须设计质量的责任追究制度。
高等教育的质量责任是为现时存在的高等教育质量体系提供量定原则,衡量行为人在多大程度上背离了为维持秩序所要求的尺度,高等教育质量责任同样的意味着防止不法行为扰乱法律上保障的使忠诚公民确证的一种合法性的期待。对于责任制度,应当包括“义务制定”、“归责要素”和“负担形式”三方面内容。高等教育在实质上也是一种服务性的行业,那么高等教育质量责任无疑也是一种产品质量责任。高等教育质量责任法律系统是调整高等教育质量方面的权利、义务、责任关系的一个有机的法律发展整体。
构建责任法律系统,需要具备高等教育质量责任规范的系统结构、系统模型、稳定可能性的机制。该系统是将法律作为对高等教育质量进行综合质量的基本手段和方法,是一个高等教育质量责任的功能要求和动态过程,其主要构成包括:主体部分——高等教育质量责任的立法系统、辅助部分——国家领导系统、意识系统——行为人的观念系统、执法系统一一对于高等教育的一系列环节予以法律执行的系统、司法系统—一保证高等教育质量的系统、信息反馈系统——包括各种机关的反馈和传媒的反馈、监督系统——权力机关等的监督。总的来说,高等教育质量责任法律系统是一个多层次、多信息、多路反馈的环状结构。
该系统的的作业分析基本上可以分为三个层次,即宏观分析、中观分析、微观分析。每一个层次都其独特的有静态分析和动态分析、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等。其作业的步骤依次为:系统目标的确定、系统分析剖析、系统模型的选择和研究、系统的运筹划算、系统优化选择和系统成功评价。我国的高等教育质量责任法律系统的特征可以概括为多主体、多目标、多功能、多路协调、共同控制的复杂系统,一个内部复杂外界模糊但又可以预测的系统。我国的责任法律系统根据违反法律饿不同将该系统分为了违宪责任、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等四种类型。
2.3教育质量的责任救济系统
法律救济落实到高等教育领域,就是保障高等教育权利的充分实现。高等教育的质量责任是高等教育服务的提供者以及对高等教育服务质量负有直接责任的人违反高等教育质量义务应承担的不利的法律后果。高等教育质量责任救济的根本在于宪法的救济,其主导是诉讼的救济。
3总述
目前,我国正逐步的走向依法治国,作者探讨高等教育质量的保证问题,其目的就在于立足现阶段的各种教育关系,求得一个相对合理的规划,构建一个可行的、可以不断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法律控制系统。
本文链接:http://www.qk112.com/lwfw/jiaoyulunwen/gaodengjiaoyu/638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