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06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高等教育
论文摘要:作为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中的一项重要任务,质量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始终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立足于“中国高等教育质量”调查研究,从中选取高校教师“对教育质量保障与监控的评价”的相关数据进行调查分析,就政府、高校、社会三方主体10个方面的影响因素进行重要性排序,结果表明:管理人员和教学人员评价具有一致性,其中重要的影响因素是政策法规、学术环境和教学科研条件,保障与监控主体的重要性排序依次是社会、高校和政府。
论文关键词:高校教师;高等教育质量;高等教育质量保障;高等教育质量监控
一、问题提出
二战后出现在西方一些国家的“质量运动”可以说催生了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确立,从世界范围来看,部分发达国家采取“教育立国”和“人才战略”等举措“力图形成一种交换和平衡”,一些发展中国家也开始进行以“简政放权”、“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为主要内容的高等教育监控体系改革。
在我国,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中央政府主要通过一系列的方针政策来监控高等教育的质量;80年代以来,对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和监控的研究与实践逐步开展起来。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出台,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以高等工程本科教育和硕士、博士学位授予质量评估为重点的高教评估研究和试点工作。伴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推进,高校也被要求对自己的办学质量负起越来越多的责任。可以说,随着单一的政府主管部门的集权化控制管理走向以政府评估为主导、以高校质量管理和监控为主体、以市场竞争为辅助手段并有社会机构参与评估的新格局形成,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初步确立。
在打造教育强国的进程中,建立高等教育质量监控体系、开拓和发展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事业无疑是我国教育改革中的一个重点。借由参与“中国高等教育质量调查”的机会,我们对全国104所普通高等院校的教师进行了问卷调查,并对其中关于“对教育质量保障与监控的评价”的信息进行了分析,以期清楚了解我国高校教师视野下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和监控的认知情况,并为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和监控寻求解决新问题的方向与方法提供参考。
二、研究方法
1.抽样
本研究采用分层随机抽样法,对全国104所高校的教师进行了抽样调查,其中“985”高校22所,“211”高校31所,地方本科院校46所,高职高专5所,调查共收回有效问卷4726份(见表1)。
从样本可以看出,调查群体范围较大,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研究取样的代表性。本研究所使用的高校教师定义为:普通高校的管理人员和教学人员。
2.工具
所用问卷由“高等教育强国发展战略质量与水平提升”课题组设计,对调查问卷中“对教育质量保障与监控的评价”的专项题目进行分析,所用的数据均源于“中国高等教育质量调查”数据库。问卷从“政策法规保障高等教育质量的作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有效性、政府对于高等教育质量监控的效能、高校教学与科研条件建设保障质量提高的程度、高校学术生态环境、高校质量监控机构的作用与效果、高校学生评教的作用、高校教师参与质量监控、社会对于高等教育质量监控的效能、用人单位对于高等教育质量反馈的渠道”10个方面,来了解高校教师所认为的影响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和监控的重要因素,每个问题设置5个选项,以5到1表示重要性排序,5为最高,1为最低,分别对应着5分至1分,由被调查者根据自己的评价做出选择。3.数据分析每份问卷都统一编号,并按照统一标准对资料进行审核、编码和输入,然后采用专业统计软件spss16.0进行数据的统计分析。
三、结果
1.管理人员和教学人员评价
按照分工不同,我们把高校教师群体分为管理人员和教学人员两部分。管理人员侧重行政工作,在对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和监控的评价上与直接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学人员有着不同的体验,然而这种不同只是程度上的不同。
通过表2可以看出,管理人员在10个项目上的得分全部比教学人员高,但是对这10个项目的重要性排序却高度接近,说明我国高校管理人员和高校教师对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与监控的评价具有一致性。
2.高校教师综合评价
为了更加清楚地显示我国高校教师对调查所列出的10个项目重要性的评价情况,将管理人员和教学人员在这道题目上的所有信息综合后计算均值,结果如表2所示,高校教师认为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与监控中最重要的三个因素分别是:政策法规的保障、高校的学术生态环境和教学科研条件,排在最后两位的分别是学生评教和本科教学工作评估。说明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与监控中最根本的还是先要有完善的制度保障,其次是高校自身的环境,除了开展教学和科研活动的经费、设备等硬环境的保证,更重要的是要有一种朴素向学、追求真理的清新的软环境。当然,排名靠后的选项并不是说这些因素不重要,调查列出的l0个因素都是质量保障和监控的重要因素,而评价者所传递的信息其实可以理解为这些因素尚没有发挥出应有的功能,或者是需要创新操作形式来达成预期效果。
3.三方主体重要性评价
作为教育活动直接或间接的参与者,政府、高校和社会在不同程度上担当着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与监控的主体角色,从已有研究来看可以概括为:政府调控、高校执行、社会参与。本次调查所列出的10个项目也分别指向政府、高校和社会三个层面,将相关选项进行合并计算可以得出高校教师对三方主体重要性的评价均值和排序(见表3),
管理人员认为三方同等重要,教学人员认为社会比高校重要,高校比政府重要。总的来说,我国高校教师认为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与监控活动中最重要的主体是社会,其次是高校和政府。
四、讨论
人才培养、知识创新和社会服务是目前学界公认的高等教育的三大功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和监控就是为了确保高等教育功能实现而提供充分的条件和完善的机制,建立政府、社会与高校之间为持续提升教育质量而共同努力的协作关系,保证充分发挥这三大功能并取得良好效果。
然而,由于对“质量”概念的认知和各主体立场的不同,各主体又从不同角度对质量保障体系的运行呈现出不同的价值判断、利益取向和参与程度,由此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肩负的任务呈现出多样性的特点——既要符合国家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也要通过市场筛选来满足社会对不同规格人才的需求,还要保证高校教师学术研究和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更要实现学生知识、能力和人格的生长。此外,从操作层面讲,还必须确保形成一套切实可行的领导、组织、实施、协调整个保障活动的有机系统,以实现自身发展。
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与监控是在国家政府主导下,高校和社会作为参与者的形式建立和发展的,具有明显的中国特色,这与我国当代国情相符,可以说是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事业成长中的必经阶段。政府通过一系列的规章法律宏观控制着高校的准人制度、课程设置、教学内容、考核标准、资格审定等等,在输入保障、过程保障和输出保障各环节都具有绝对的权力。尤其是政府组织的评估活动是最权威的代表,对高校发展的影响力也最大虽然国家也鼓励学术机构、社会团体参加教育评估,提出要建立健全社会中介组织,包括教育评估机构、教育考试机构、资格证书机构等,发挥社会各界参与教育决策和管理的作用,但现实情况却是,官方性质的评估机构占多数,有的是隶属于中央或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行政机构,有的是隶属于政府部门的事业单位,二者都主要体现政府的意志,为政府服务。至于高校,一部分还没有开展专门的质量保障活动,也未设置专门的质量保障部门,所进行的质量保障工作更多是迫于外在的压力,自主保障的力度不大。调查结果不仅向我们呈现了我国高校教师对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和监控工作的现实评价,实际上也传达了他们对保障和监控改革方向的意愿。
五、延伸思考
英国高等教育质量保证署专家dianagreen认为,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是指:特定的组织为向学生和社会保证高等教育的质量,根据一定的质量标准体系,按照一定的程序,对高校教育质量进行的控制、审核和评估。不可否认,我国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和监控并不成熟,甚至可以说,现有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尚没有完全从传统的计划体制框架的束缚中解脱出来。在高等教育质量的控制、审核与评估各环节上正在积极改进,寻求新的发展方向。从我国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与监控现状来看,以下三个方向最值得尝试:
1.采用灵活细致的保障制度
在高等教育发展的不同历史时期,其质量标准是不一样的。在同一历史时期不同的国家或地区,由于实行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不同,受不同的文化背景影响,所选择和依据的高等教育质量标准不同。即使同一国家或地区的不同高校,由于所处的地理环境位置、经济投入、办学历史、教师素质以及生源条件等方面的差异,所依据并能够达到的质量标准也不一样。可见,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发展前提是多样化,多样化的高等教育应有各自的培养目标和规格,从而也应当有多样化的教育质量标准。如何摒弃统一的和不变的质量标准,通过更加细致的保障制度尽量满足不同方面多元化的质量要求,利用一种灵活的制度(而非硬性的规定)消除摩擦,努力创造并实现利益的趋同性,这是我们完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制度的最主要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了,其他问题都有可能迎刃而解。
2.回归自我监控和多方评估
监控是保障的手段之一,为了确保高等教育质量的实现及其保障系统构成的合理性与科学性,政府、社会、高校、自我四个监控主体从不同角度对高等教育活动及其过程进行观测和调控。而高校教师和行政人员是高等教育活动最直接的参与者,对学生而言,他们也是最亲近的引导者、管理者,所有的监控动作最终还是要回归到这一群体自身,他们对自己教学和管理工作状况及其结果的内心评估、体验、反省与修正,将最大限度地影响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成果,所有外在的监督与调控最终都必须转化为高等教育工作者的自我监控,才可能达到最优水平。至于质量保障评估的主体,应该也必将会越来越多元,高等教育的所有参与者(直接或间接的)都是评价主体。也只有这样,评估活动才能汇集尽可能详细的反馈信息,全面把握高等教育质量的现实状况,以便于准确分析问题,找到解决途径,最终能够满足多方需求。
3.编制质量监控与发展指数
有学者认为:在高等教育质量指标体系建构的基础上,有了明晰的调查内容、维度和项目;通过档案、问卷和深度访谈,实施抽样调查;获得数据、建立数据库、进行统计分析,掌握现状和问题,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研制一种操作性强、算法便捷、能够经常使用和敏感反映高等教育基本质量和水平发展现状和趋势的指数,也就有了可能。高等教育质量评价也一样可以简化为根据有代表性的大学(评价对象抽样)主要功能实现的变化即“高等教育发展指数”来观测、评价和预测整个高等教育质量与水平的起伏升降。这无疑是一种极具价值的思想,必将为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与监控的改革和评估制度的创新提供新的思路。通过发布这类指数可以将复杂的现象简单化,能够直观地反映整个高等教育质量与水平的情况,因而有利于及时采取适切的措施实现对高等教育质量的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