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关键词:大学生 和谐社会 公民教育 道德规范
论文摘要:公民的素质直接影响到国家与社会的生存和发展。培养合格的公民是一切教育的基本目标,也是国家时教育的塞本要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民主政治的建设需要由具备相应素质的公民来实现。文章主要分析了当前加强大学生公民素质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大学生进行公民素质教育的主要内容、途径和方法。
在加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邓小平曾提出带有根本性意义的问题,即“大学究竟起什么作用?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这些问题的提出,实际上反映了高校的办学与人的全面发展的关系,以及关于人才培养的目标、要求、模式,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教育制度、教育内容、教育方式等关系问题。在面向21世纪的过程中,大学所面临的最大挑战应是如何培养学生成为一个良好的公民。
一、大学生缺乏公民素质的主要表现
1.社会公德意识淡薄,缺乏法治意识
市场经济在充分调动人们积极性的同时,社会主义的道德信仰也受到市场经济中物质利益和个人主义价值观的冲击,原来建立的计划经济基础上的道德伦理,正在失去其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而市场经济所需要的公平正义、规范诚信等道德与伦理建设滞后。特别是当失信所带来的收益远远要大于由此所付出的成本和代价时,更促使市场主体作出逆向选择,完全背离基本的社会道德准则。大学生对社会缺乏理性思辩和分析选择能力,也容易将观察了解的一些社会消极现象当作社会本质,从而误导他们失去公德意识,甚至做出与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相背离的行为。因此,与构建和谐的社会生活秩序这一外在内容相配合,构建人们内心的精神和谐秩序即社会主义道德信仰是建设和谐社会更高层次的精神动力。
2、相当数量的学生缺乏法治意识
亚里士多德在他的《政治学》中反复强调崇尚法律,服从法律对法治的作用。他写道:“法律能见成效,全靠民众的服从。”“邦国虽有良法,要是人们不能全部遵循,仍然不能实行法治”。fzl然而在我国长久人治社会模式下,公民对法治的信任感和依赖感先天不足。加上公民所获取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并不系统,在处理涉法问题时,也不懂得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利益。近年来,随着大学生中独生子女增多,他们年轻气盛,遇到磕磕碰碰的事情极易采取极端手段。
3.缺乏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观念
权利与义务本是一对对立统一的范畴,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但有一些大学生确立了权利观念为核心的意识之后,极力回避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主要体现为:强烈要求获得个人的政治权利、经济权利和社会权利,同时极力回避或逃脱个人对他人和社会应尽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把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割裂开来,偏重对个人利益的保护,过多地要求国家、社会、他人为其实现权利和实现自我价值提供条件和加以保障。于是,很可能在实现自己的权利过程中侵犯着别人的权利。正如美国社会学家丹尼尔·贝尔所说:“任何社会都不可避免的问题是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之间的关系,个人动机和集体要求之间的关系”。
4.人文素质教育缺失
人文素质教育就是利用人文科学的优秀成果,通过知识传授、亲身实践和环境熏陶等途径,提高人的心理素质和社会文化素质的相应方面。其核心就是解决“如何做人”的问题,包括如何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以及人自身的理性、情感、意志等方面的问题。人文素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教育,伦理道德教育,艺术审美教育,传统与文化教育,科技与社会教育,政治、法律、经济基础知识教育,文史哲基础知识教育,心理与人格教育等。长期以来,我国的高等教育在为国家建设培养高层次人才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由于过去盲目照搬苏联的办学模式,片面强调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在专业划分上过细过窄,文、理、工径渭分明,各自封闭,使大学生在人文素质教育方面受到了很大影响,虽然近几年高等教育在努力纠正这一偏失,但由于长期的恶性积累,收效不佳。
二、高校对大学生进行公民素质培养应采取的具体措施
第一,培养公民的科学理性精神。现代社会是一个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文化多样化的个胜化社会。复杂的现代社会对分辨能力、判断能力和推理能力的要求较之传统社会要高得多,一个人如果缺少这种能力,哪怕再善良,也无法履行对于社会的种种义务。康德说过:“无规则即是无理性”,从辩证法的意义上也可以说,“无理胜即是无规则”,在一个理性缺失的度里,规则的普遍运行只能是一种奢望。理性的实质是人类思维与行为的根据。众所周知,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困境之一就是传统文化的重情感轻规则的价值取向。中国社会仍处于转型时期,社会分化和社会重组正在向纵深发展,尽管社会成员的规则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但广大基层社会成员在圈子社会中依赖亲缘等关系开展社会交往的习惯并未真正改变。西方人有一套对所有的人都适用的行为准则。中国人则本能地将人分为两类:一类是与之已有固定关系的,另一类则是与之没有固定关系的。这些关系就像一根根看不见的线,把中国人紧紧串连在一起。如果一个人理性素质不高,会表现为行为散漫、自我控制能力薄弱、无法遵守纪律,因而导致其行为缺乏应有的可预见性、可协调性。对于中国这样一个传统上讲究私德、轻视普遍规则的国家来说,如果教育公民真正做到遵守规则、一视同仁、公私分明,就会产生非常积极的效果。
第二,着力加强哲学
社会科学建设。借鉴国际上世界一流大学的成功经验,应清醒地认识到人文社会科学在一流大学的形成中具有无可替代的地位和功能。综观世界著名的一流大学,它们不仅以公认的自然科学成果引领世界科研,而且均拥有享誉全球的人文和社会科学学科。例如:哈佛大学的哲学、法学,牛津大学的文学,斯坦福大学的心理学、教育学,耶鲁大学的政治学、法学,芝加哥大学的经济学等。在哈佛人看来.,学生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如何成为一个良好的公民,而不是成为一个什么专家。具体而言,哈佛的教改有四大目标:
(1)培养全球性的公民;(2)发展学生适应变化的能力,(3)使学生理解生活的道德面向;(4)让学生意识到他们既是文化传统的产品,又是创造这一传统的参与者。哈佛课程因此求广不求深。一个重要理由是,大学要为学生面对现实生活作实际的准备,而不仅仅是提供专业知识。为此,要进行两方面的探索。其一,加强科学人文素质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机结合。尊重人、关爱人,讲诚信、讲奉献,热爱祖国和人民,具有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价值观,既是人文精神的具体表现,也是思想道德教育的基本内容。要把古今中外人类文明的精华进行梳理和归纳,结合中国国情,结合当代大学生成长的特征,结合各地区、各学校的实际,开展多种有效的宣传教育。其二,加强“第一课堂”和“
第二课堂”的有机结合。这就要努力做到两个“充分发挥”,即:充分发挥第一课堂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第二课堂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阵地”作用,切实解答好“大学究竟起什么作用?培养什么人?”以及“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课题和根本问题。
第三,加强社会主义公民意识的教育。社会主义公民意识包含着丰富的思想内容,其要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民主意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公民应认识到自己是国家权力的主体,树立起“人民主权”的意识,在国家政治生活中重视、珍惜和维护自己的政治权利。
(2)平等意识。平等主要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经济平等、政治平等、人格平等。通过思想政治教育帮助公民逐步确立社会主义平等意识,在社会公共生活中,要求懂得尊重人、关心人,爱护儿童、尊重妇女、尊敬老人、扶助病弱残疾人,等等。(3)权利义务意识。权利问题是现代文明的中心议题,公民权利和义务意识是现代文明中的重要观念,也是贯穿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中的核心内容。权利意识的确立,有利于公民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公民树立义务观念,有利于形成维护法律秩序和法律尊严的良好素质,同时养成对国家和社会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4)法治主体意识。法治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公民只有树立起法治主体的意识,才能激发起参与法治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公民只有树立起法治主体意识,才能尊重和维护法律的权威。因为尊重和维护法律的权威,就是尊重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维护公民作为法治主体的权威。公民自觉遵守法律制度,依法办事,实质上就是按照自己的意愿和要求办事。(5)政治参与意识。政治参与是普通公民通过各种合法有序的方式参加政治生活,并试图影响政府决策的行为,是公民政治权利得以实现的重要方式,反映着公民在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体现着政治关系的本质,也是衡量政治体系民主化和现代化程度最主要的标准之一。公民的参与意识越普遍、越自觉,参与的行为越广泛、越深人,政治文明就越进步。(6)全球意识。21世纪将是以成熟化、信息化、合作化为特征的“新国际化”时代。未来社会对人的发展要求愈加具有国际性,这就要求高等教育要培育和树立大学生的“全球意识”。全球意识教育的内容有:关心地球、适应变化、友爱合作的国际态度以及相互理解、相互依存、求同存异的国际意识教育和国际活动能力的培养。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种教育手段,帮助学生了解世界的现状,预测世界发展的趋势。同时要积极培养学生海纳百川的开阔胸怀,让他们以世界人的胸怀迎接未来世界的挑战。
目前,我国高校中尚未形成独立的公民教育课程体系,对大学生进行公民教育,主要依靠对大学的思想政治理论课进行创新,将公民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有机的结合起来、与学校社团活动结合起来。帮助大学生培养起良好的现代公民意识,理解公民的深刻内涵,真正认识到作为一个公民所应有的权利和所应承担的责任,从而自觉地将党和国家对大学生思想政治的要求内化为自身的行动,这是大学公民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共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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