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06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教育管理
丁军梅,常州市觅渡桥小学 213000
绩效工资正式实施以来,教师待遇普遍提高,学校之间的待遇差距基本消除,对优质师资的流动起到了积极的意义,促进了区域优质教育均衡。但是,在学校内部,也产生了一些负效应,一些教师只愿意做好“分内”工作(与绩效挂钩的工作),还有一些教师“小富即安”,专业发展出现停滞不前的现象。针对这种现象,当务之急是寻找并消除不利因素,放大绩效工资的正向效应,促进教师队伍的持续发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折射出的问题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占总量的70%,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确定分配方式和办法。也就是说,学校对教师进行考核的是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
笔者通过比较常州市钟楼区20所小学、2所中学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发现,各校基本以《钟楼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为蓝本,设岗位津贴、工作质量奖、工作量奖、教育科研奖四大块考核项目。各项目所占绩效比例根据学校具体情况略有差异,但均把基础性工作的达成度作为考核重点。方案的操作性都比较强,体现了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在方案中,各校呈现出“四个倾斜”:(1)向语、数、英教师,特别是毕业班语、数、英教师倾斜。(2)向班主任倾斜。各校在规定的班主任津贴外,另通过星奖班级、优秀班级的评选对优秀的班主任进行奖励。(3)向老教师倾斜。如设立“园丁奖”、“老黄牛”奖等奖励项目。(4)向优秀教师倾斜。真正体现了“根据考核结果,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同时,笔者发现,在各校的方案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这些不足正是绩效工资实施后教师发展放缓的重要原因。
1.价值导向不够清晰
奖励性绩效工资不仅仅是对教师工作“量”的评价,更要体现“质”的内涵。纵观各校的方案,最常见的关键词是针对“量”的扣减,如:“校级教研活动或集体活动缺席一次扣20元,迟到一次扣10元”,“听课节数不足,每少一节扣5元”……同时,在方案中,对考试科目的关注也使教师对“质”的理解不够全面,如:“班级人数超50人,语、数、英老师每月加奖50元”,“所教学科在校、区各类测评中成绩较好,或优秀率、平均分明显高于平行班,酌情加奖”……有一所学校语、数、英学科的教学质量奖占整个奖励性工资的40%,是综合学科教师教学质量奖的2倍。
2.管理理念有待提升
对教师的考核应有完善制度的保障,个别学校的绩效工资方案制定得比较“粗放”,在管理上表现出的是“人治”,在个别学校的方案中竟然出现了向某位校长请假之类的文字表述。奖励性绩效工资是一种高激励的外在报酬、高争议的变动性工资,当绩效工资发放产生偏离时,教师可能会产生不公平感。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考核的内容涉及到师德师风、教育教学、学习进修、教育科研等各个方面,要做到公平公正,一定要有一系列完善的制度保证。
3.考核方式过于单一
绩效考核主要是由管理部门(领导)对教师进行考核,而绩效工资与教师的工作挂钩,与经济挂钩,因此教师们会把绩效工资的高低与学校对自己工作优劣的评价等同。这种单一的评价方式,让教师产生“被考核”的心理压力。
二、绩效工资背景下教师管理的策略
1.重价值引领,树立正确的教育价值观
教育事业是“育人”的事业,是为儿童终身发展奠基的事业。在绩效工资实施的当下,我们更应该思考:我们的工作是为了什么?我应该成为什么样的教师?因此,觅渡教育集团策划了一系列的师德建设活动。通过“今天,我们怎样做觅渡教师”的大讨论、“读书与人生”沙龙、“发现身边的伟大,赞许动人的平凡”先进事迹宣讲、“觅渡教师”评选等活动,使讲职业道德、讲为人师表、讲奉献精神成为主流,比钻研精神、比教育态度、比工作实绩成为常态。
对于绩效工资重“量”轻“质”的现象,我们同样进行了思考。《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不得把升学率作为教师绩效考核指标,这是对传统的以学业成绩衡量教师成绩的纠偏。但是,不可避免的,种种因素使教师仍旧不得不注重分数。为了弱化分数,强化质量,要在奖励性绩效方案中适当调整平时教学常规与期末质量的比重。在考核过程中,更要避免出现紧抓学业成绩不放的不正常现象。在觅渡的管理理念中,所有的课程都应该对学生的成长负责,要淡化学业成绩,强调学业质量,因此,多年前,学校就在充分征询教师意见的基础上,将教学质量奖改为所有学科老师一视同仁。在奖励性绩效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中,集团沿用了这一做法。
2.科学人性管理,激发教师职业的幸福感
考核制度的健全能带来较为公平公正的绩效考核结果,科学人性的管理则能激发教师职业的内驱力。在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的过程中,一位老师的话给了我们很大启发:“为什么总是要扣(钱),而不是加(钱)呢?”的确,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实施是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创造性,激励教师更好地教书育人,促进教师队伍的建设,因此一定要突出“奖励性”。
在征求全体教师意见的基础上,各校可以对原有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进行修订,使之更合理。岗位津贴、工作质量奖、工作量奖、教育科研奖四大块考核项目的比重可以适当调整,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要通过各级各类的评选,特别是校级层面的评优评先,让这些教师感受到被肯定、被欣赏的喜悦。
3.建立多元评价机制,构建科学考核程序
在绩效考核中,如果学校管理层不能对教师的工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有可能会打击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一方面,针对目前奖励性绩效考核评价方式过于单一的现状,需要引进多元评价机制。评价主体可以是教师、部门、学生、家长,通过教师自评、部门复评、家长问卷、学生座谈等方式进行综合
评议。另一方面,要建立起一套科学的考核程序。我们绩效考核的基本程序是:教师参与方案制定,教代会认可方案,进行多元评价,评价后考核小组与教师进行沟通,最后教师本人确认。
4.重合作分享,鼓励个人和团体共进
奖励性绩效首先需对教师个体进行考核,但教育工作需要团队合作与分享,因此,考核既要肯定个人的成绩,也要强调团队的合作,通过奖励先进个人激发个体积极性,通过奖励先进团队凝聚发展合力。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我们设立了项目奖,根据学生需求,教师自愿申报短期和长期活动项目,学校对优秀的项目给予奖励。这种激励机制催生了“乘着音乐的翅膀飞翔”新年音乐会,催生了“篦梁灯火”年画展等优秀项目。而在项目活动中,教师的创造能力被高度激发,带动了特色团队的形成。我校美术教研组人人投入到年画的创作中,并且形成了团队后续研究的目标,组建了区级名师工作室。我校的音乐教研组被评为区优秀特色团队,获得区政府五万元的高额奖励。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实施,是促进教师发展的良好契机,因此,科学合理地利用它,能帮助教师肯定成绩,看到问题,明确努力方向,从而调动起积极性、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