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追求高等教育公平是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基本价值取向。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不断深入,高等教育规模不断扩大,教育的公平问题逐渐凸显出来,进入人们的视野。文章对目前我国高等教育公平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推进我国高等教育公平的一些建议。
关键词:高等教育大众化 高等教育公平 科学公平观
目前学术界普遍认同马丁·特罗教授对高等教育发展趋势的预测:当一国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在15%以下时该国的高等教育处于精英教育阶段;当毛入学率在15%~50%之间时处于大众化阶段;当毛入学率在50%以上时则进入了普及化阶段。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开始了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进程。1999年以前中国高等教育一直发展缓慢,1949年在校生数只有11.73万人,大学毛入学率为0.26%;1998年在校生人数为642.99万人,毛入学率也才6.80%。[1]自1999年国家实施高等教育扩招到2002年,中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首次超过15%,标志着我国高等教育进入了大众化阶段。[1]伴随着新世纪高等教育规模的迅速扩大,教育的公平问题也逐渐走入人们的视线,成为一个颇具争议的话题。
一、对“教育公平”概念的解读
对教育公平的研究可以追溯到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提出的关于教育公平两方面含义的阐述。柏拉图认为,公平的教育首先应该使每个人的能力都能得到发展,而为了实现这个目的,就必须提供相同的教育机会,这种机会不应该受种族、地域、家庭背景、经济状况等外在因素的影响;第二,个人的能力应在不损害国家利益的情况下得到发展,也就是说个人的发展不能以牺牲他人或整个社会的利益为前提。[2]在我国,从孔子的“有教无类”到韩愈的“师说”,都表达了人们期待教育公平那古老而美好的愿望。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体现了一种价值取向。为了保证公平的实现,美国哈佛大学哲学大师罗尔斯提出了著名的公平三原则:(1)每个人都有获得最广泛的、与他人相同的自由的平等权利;(2)人获得的不均等待遇即其所获得的地位、职位、利益的机会应该对所有人开放;(3)如起始状况(收入和财富分配)不同,处于不利地位者的利益应用“补偿利益”的办法来保证。[3]
还有一种广为人们所接受的观点认为,教育公平就是三方面的公平,即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在高等教育领域主要表现在让更多的人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在我国,所谓高等教育机会均等就是指每一个符合接受高等教育条件的公民都应享有平等的参加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的权利,并根据考试分数享有平等入学的权利。[7]因此,在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今天,如何保证教育公平也就成为了我们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二、目前我国在高等教育公平方面存在的问题
高等教育公平,主要体现在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上。[3]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提高,高等教育公平的整体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但由于我国教育体制仍有待完善,高等教育不公平现象仍然存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地区差异、城乡差距在高考招生中的不公平
我国现在实施统一的高考招生制度,虽然在实际的录取工作中采用了按省区划定分数线的方法,但录取的指标安排并没有按地区进行分配。一方面,省内按统一的分数线招生录取,对城乡差距考虑不足。然而在我国,城市和乡村的教育条件无论从师资还是教育设施的配置上都存在很大差距。城市里的学生往往能得到比农村学生更好的教育,获得更多的信息,因此在高考中往往处于更为优势的地位。另一方面,同一所高校在录取分数线上也存在很严重的地区差异。中国现在出现了一种现象:名牌大学中的学生绝大部分来自城市。这也表明,我国高等教育在很大程度上还存在着入学机会不平等的问题。
2.教育腐败导致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不公平
这一点也主要体现在高考招生上。目前,我国在高考招生制度上有很多诸如“保送生”、“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少数民族学生”加分等一些筛选优秀学生的制度。而由于通讯闭塞,很多偏远地区的教师和学生并不能及时获得这方面的信息,导致很多农村优秀学生并没有获得这方面政策上的优惠。此外,由于缺乏严格有效的监督管理,“权钱交易”开始出现在高考招生当中。这同样也会造成高等教育机会的不平等现象。
3.高校收费所反映出的高等教育不公平
从我国高等教育开始实施收费制度以来,高校学费持续增长。以2000年
为例,高校收费的最低标准是4200元一学年,相当于当时城镇居民人均年收入5854元的72%,农村居民人均年收入2210元的190%。[3]从这组数据上看,当时我国高校收费已经严重超过了普通家庭的正常承受能力,成为了很多家庭尤其是贫困家庭巨大的经济负担。因此,对于贫困家庭的子女只有两种选择:一是放弃进入大学继续求学的机会;一是选择一些收费较低的高校或专业就学,如农林、地矿、师范等。这些学生也就失去了与其分数相适应的高等教育的权利。另外,我国不同地区之间学生的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3]这种差异最终表现为教育资源的不平等。也就是说,学生同样按国家的要求交费,但所接受的教育条件却是不同的,这也可以说是教育过程中的不平等。
4.公办高校与民办高校的不公平现象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大众化不断深入,民办高校成为了我国高等教育未来发展的重要支柱。但是,我国民办高校却面临着很多不公平的竞争。第一,社会对民办教育并没有一个客观评价,人们普遍认为民办高校不如公办高校。第二,民办教育的发展并没有得到国家在政策上足够的支持。无论是在法律规范还是在教育投入、资源配置上,民办高校都处于劣势地位。总的来说,民办高校并没有真正地纳入我国的高等教育体系当中去。
三、正确对待大众化进程中的高等教育不公平现象
我国社会当前存在的种种教育不公平现象,是由各方面原因产生的,既有历史的原因,也有现实方面的原因。对此,我们必须理性地对待,只有这样才能为解决高等教育领域的不公平提供科学的依据。[2]
1.教育不公平具有历史必然性
教育公平问题是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不仅体现了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的膨胀,也体现了人们追求教育的情感。高等教育并不是一般的私人物品,它具有外部性,因此它对人们的作用是不同于一般的商品的。[4]这也就决定了不能由市场来完全决定高等教育的机会分配问题。
教育公平问题的产生可以追溯到19世纪初欧美形成的以税收资助教育的公共教育制度。从本质上来说,教育公平是和教育资源的享用联系在一起的。[2]不管我们的大众化进程如何快,只要教育资源不能满足所有人的需要,教育的公平问题就永远不能得到完美的解决,绝对意义上的教育公平就只能是一种理想。即使是在经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也存在着教育公平问题。因此,我们可以说教育公平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教育资源不能满足社会大众对高等教育的需求。当一部分人享有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后,就必然导致另一部分人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被剥夺。“机会均等确是一个高尚的理想,但不能抱有迅速实现这一理想的希望,除非损及我们社会总的质量。”[5]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教育公平是历史的必然产物,任何社会都不可能完全解决公平问题。
2.教育公平具有相对性
教育现象是客观存在的,教育公平是人们主观价值判断的产物,是因人、因时、因地而异的,[2]因而教育公平是相对的。如何来确定接受高等教育的标准问题是教育公平的最佳体现。
目前,我国在这一问题上主要是根据高考的成绩来确定的。虽然在大众化进程中,越来越多的人获得了进入高等教育的机会,但针对我国人口基数大这一国情,尚有很大一部分人是不能接受高等教育的。高考的选拔以分数为标准,其基本的假设是:与一般学生相比,学习成绩好的、天资聪慧的学生理应享受高等教育,然后用自己所学的知识为国家作贡献。[6]而这种以成绩论英雄的选拔方式也给我国高等教育带来了很多问题。首先,这种“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的背后隐藏着不公平现象。在进入高等教育之前的中等教育、初等教育中,城乡差异、地区差异非常明显,家境贫寒的学生并不能获得家境富裕的学生同样的教育资源,因而在高考这种全国性选拔考试中二者实际上并不是处于同样的起跑线上。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的确有很多发展中国家曾经实行过免费高等教育,但事实表明,从免费或公共资助的高等教育中获利最多的仍然是高收入阶层。[6]另一方面,禀着“谁受益,谁买单”的原则,受教育者适当分担高等教育成本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因而贫富差距又成为了教育公平实现的一道障碍。
因此,高等教育大众化拓宽了高等教育公平的标准,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教育公平问题。教育公平是一个相对的现象,人们追求教育公平的过程只能是一种无限接近的过程,而永远不可能完全实现。[2]
3.公平并不意味着平等一致
公平和平等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公平是指无偏袒、无偏见,客观公正,但并不意味着一致,毫无差别。从教育的角度来说,教育具有两个基本的功能:促进人的社会化和个
性化。而教育的个性化功能要求教育要“因人而异”、因材施教。在提倡教育公平时我们不能否认差异,有竞争才有进步,承认差别性的存在往往更能激发社会和个人的活力,促进社会的进步。因此,在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今天,面对着教育资源的不断丰富,我们应该理性地理解教育公平和平等之间的差异,让适当的差距刺激着社会不断向前发展。
4.要正确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在提出教育公平问题之后,效率问题也逐渐走入人们的视野。从根本上来说,在高等教育中,公平与效率并不是此消彼长的关系,公平与效率应该是一致的。效率的提高有助于增加机会,从而促进实现公平。但是,高等教育中公平问题并不是只要提高质量就能解决。在高等教育领域,教育公平主要表现在高等教育资源的分配上,而效率则主要表现在高等教育发挥功能的快慢和大小上。从这一点来说,公平和效率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不断推进,高等教育的高效率仅仅是从有助于高等教育资源的不断扩大来促进教育公平的实现。实际上在现代社会中,实现高等教育公平的影响因素应该说主要来自于高等教育外部。[7]因此,除了要提高高等教育的效率外,我们还应该从制度上入手,努力建立起一个能够使每一个符合接受高等教育条件的公民都能够有机会接受高等教育的制度,只有这样才可能实现高等教育的公平。
四、促进我国高等教育公平的一些建议
在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不断推进的进程中,实现高等教育机会均等,减少个人之间、群体之间高等教育不平等的诸多现象,是政府和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政府要从宏观出发制定一系列长期有效的促进高等教育公平的措施。社会则更应该关注贫困地区和弱势群体对高等教育的需求。
1.改变传统的教育观念,树立科学的公平观
我国的父母普遍都有“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观念,而教育在子女成才上又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这才有了“鲤鱼跃龙门”之说。所以,在我国形成了一种崇尚高等教育的氛围,父母以儿女读大学为荣,社会也以学历为尺度来衡量人才。相对的,
成人教育、
职业教育等在我国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这给我国高等教育带来了很大压力。我国人口众多、人口基数大,虽然经过不断扩大招生规模,高等教育已经步入大众化阶段,但仍然有很大一部分适龄学生不能进入到传统意义上的高等教育系统接受高等教育。因此,我们有必要改变传统的教育观念,树立科学的公平观。一方面,要逐步树立普通高等
教育与职业教育并列的观念。另一方面,也应该看到公平具有历史性和相对性。绝对的公平是不存在的。我们要与时俱进地推进公平,要根据经济的发展、时代的前进,不断推进社会公平。[8]同时从建设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也要求我们进行改革,使不同地区、不同阶层的人都可以平等地接受高等教育。
2.推进制度创新,改革教育制度,优化教育结构
这里主要是指高考招生录取制度的改革。虽然我国高考制度相对来说是比较公平的,但对于阶层之间、区域之间的差异考虑得还不充足,高等教育在一定程度上还带有精英教育的特征,教育的资源配置还存在着不合理的现象。因此,我们应该进行高等教育的地区结构调整,努力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扩大高等教育惠及的范围。
3.拓宽教育经费来源渠道
关于教育公平问题的产生,笔者认为其主要原因还在于我国不够发达的经济水平,导致我国教育经费严重不足,不能负荷不断扩大的高等教育需求。因此,我们在继续增加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的同时,也要不断拓宽教育经费的来源渠道,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鼓励社会、企业和个人加大对教育的支持力度,在适应国情的基础上扩大高等教育规模,这样才能更好地解决高等教育大众化所带来的教育公平问题。
4.正确认识高等教育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高等教育的公平与效率具有相关性,但并没有直接相涉性。[7]高等教育的高效率仅仅是从扩大高等教育资源出发来推动教育公平的实现。而高等教育中的公平问题不是只要效率的提高就能解决的,它还受到高等教育外部因素的影响。因此,要实现高等教育的公平,除了扩大高等教育规模以外,更重要的是解决那些影响高等教育公平实现的社会因素。
5.保障弱势群体接受高等教育的基本权利
根据2006年的数据统计,我国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学生约占在校生总数的20%,特别困难学生的比例在5%~10%。[8]对于这些学生在如此艰苦的环境下都能够奋发图强,我们更应该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学习帮助。高等教育要注重发挥其社会效益,以公共财政和公立教育保障对弱势群体的帮助,使每一位社会成员都享有同等的接受教育的权利,从而促进社
会公平。
6.支持民办高校的发展
在大众教育发展方面,民办高校是我国高等教育系统中一个重要的支柱,它对于缓解普通高等教育的压力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因而也是解决高等教育公平问题的一个重要手段。但由于目前我国对民办高校的支持力度还不够,民办高校还处于一种尴尬的境地,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还面临着很多的制度空缺和不公平竞争。在高等教育规模不断扩大的时候,我们更应该大力扶持民办高等教育,将民办高等教育真正纳入高等教育体系当中,逐步形成多层次、多类型高等教育体系,以满足不同层次学生对高等教育的需求。
参考文献:
[1]杨德广,张瑞田.60年来中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j].现代
大学教育,2009,(6):27-32.
[2]杨德广,张兴.关于高等教育公平与效率的思考[j].
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03,(1):63-69.
[3]李远贵.论高等教育公平——对我国高等教育公平问题的认识和思考[j].
高等教育研究,2004,(4):7-10.
[4]马凤岐.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过程中的公平问题[j].
高教探索,2001,(2):16-18.
[5]张人杰.国外教育社会学基本文选[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208.
[6]欧金荣,陈何芳.大众化——高等教育公平与效率的现实选择[j].高教探索,2003,(2):18-20.
[7]贾春水,熊忠东.正确认识高等教育公平与效率的关系[j].
职业时空,2006,(20):9-10.
[8]厉春元.中国高等教育公平现状研究[j].甘肃农业,2006,(10):24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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