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科学解决学生涉法问题促进现代院校科学管理
日期:2023-01-06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教育管理
摘要:现代院校管理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现代管理科学的不断应用,越来越社会化、开放化、人文化,但一些负面的效应也应运而生,其中最为突出的一点就是学生涉法问题,给院校管理和发展带来了不便和矛盾。如何提高院校学生知法、用法意识,解决好学生涉法问题关系到院校稳定和发展。
关键词:法制教育 科学管理 法制宣传 稳定发展
一、院校学生涉法问题的现状及其成因
伴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社会生活中的各种法律矛盾和纠纷不断出现,并逐步反映到院校学生中。学生自身及家人的涉法问题直接或间接影响其身心,从而影响院校的管理和稳定。
(一)学生涉法的主要类型
学生涉法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盗窃、抢夺他人财物,主要发生在家境贫困、逐利意识过强、涉赌或惯偷的学生中;二是人身伤害,个别学生在涉及自身利益时容易因情绪冲动、法律意识淡薄、感情纠葛、经济纠纷、酒后闹事、群架殴打等原因而违法乱纪,致人伤残或酿成人祸,不但给自己人生带来很大伤害,对家庭、对学校、对社会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三是法律纠纷,特别是大学生中兼职打工、实习、就业时与用人单位产生工资、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劳动合同等法律纠纷,这是学生自身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从而容易上当受骗。
(二)学生涉法的主要特点
院校学生涉法问题涉及学生的切身利益和隐私,具有较强的隐避性、突发性和不可控性,给院校的管理工作带来很大的隐患。一是数量越来越多。近年来,院校学生的涉法事故案件层出不穷,每年以(10%)的比例增加,个别单位在个别年份甚至超过(50%)。因为处理学生的涉法问题耗费了学校组织领导大量的精力和时间,尤其是涉及学生自身的涉法问题更是严重影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二是涉及面越来越广。院校学生的涉法问题几乎涉及了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类型法律纠纷。既有民事、经济的,也有刑事、行政的;既有单位内部的,也有单位外部的;既有涉及自身的,也有涉及家庭亲属的;甚至涉及新入校新生的法律纠纷,几乎涵盖了所有院校和人员。三是解决难度越来越大。涉法问题的解决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在我国法律体系还不是很完善的情况下,许多涉法问题得不到及时的解决和公正的审判,甚至久拖不决,引起学生的困惑和不满,从而影响学校的管理和教育。
(三)学生涉法问题的主要成因
对症下药是治病的方法,解决院校学生涉法问题的前提是找准形成涉法问题的原因。当前,形成涉法问题的主要原因与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紧密相关。一是社会经济结构和价值观念变革的影响。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使社会不断经济化,人们由过去的重义轻利变为重利轻义,由过去对理想信念和道德完善的追求转变为对物质生活和现实利益的看重。很多人在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过程中,不能正确处理个人与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关系,形成利益冲突,造成利益纠纷,甚至构成犯罪,从而产生大量涉法问题。二是市场经济法制化的结果。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随着国家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大部分社会关系以法律关系的形式表现出来,法律成为人们必须遵守的“游戏规则”。人们遇到矛盾和纠纷不再依赖于行政手段和道德约束,而是诉诸于法律,涉法问题增多也就成为了历史必然。三是全民普法大大增强了人们依法维权的意识。随着“一五”、“二五”、“三五”普法教育的实施,老百姓息讼、无讼、贱讼、畏讼的价值取向和“一辈子官司三辈子仇”的处事观念一去不返,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成为人们的一种追求和自觉行动。遇到矛盾纠纷,大家越来越注重从法律角度观察思考,用法律尺度衡量是非利弊,借助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为了几块钱的纠纷不惜花成百上千的诉讼费打官司的事屡见不鲜,为的就是求得个公正公平。与此同时,作为学法、用法先锋的院校学生更是把法律当作维权的护身符。四是我国的法制建设目前还不很完备。目前我国法制建设还不够完善,规定不细、相互矛盾、监督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导致在执行过程中还存在随意性大、有法不依、司法腐败、以权压法、以言代法等不法行为,为司法公正设置了障碍,导致老百姓有理无处说、说了无结果、有结果无公正等现象,从而使涉法问题复杂化。
二、教育引导学生依法办事是当前院校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
在现代素质教育中,法制教育即是院校教育的一个重要环节,更是院校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现代学校教育是一个既复杂又开放的社会系统,作为这一系统基本要素的教育内容,会随着社会发展进步和社会成员素质提高而不断地吐故纳新,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与引导,实际将直接对建立法治国家、造就法治人才和培养
守法公民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法制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一门基础学科,法制教育即教给学生科学知识,更教会学生一项生活技能,教育引导学生依法办事不但关系着学生的切身利益,更关系着素质教育的成败。素质教育的途径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和社会的文明进步变得越加完善,随着九十年代末期“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口号的提出,又为学校素质教育提供了一条重要的途径,那就是法律素质教育,这是社会、教育和人的发展的共同要求和必然选择。邓小平同志曾提出“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他的讲话指出了青少年犯罪的根本原因,指明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有效途径,也就是加强教育,特别是学校法制教育。如何教育和引导学生由“知法、懂法”,实现“用法、护法”,这是法制教育的目的,也是素质教育的要求。
(二)解决涉法问题是院校管理的重要任务
院校学生犯罪是我国当前最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也是经济发展导致的必然结果。从数量上看,院校学生作案成员占全部刑事犯罪作案成员的比例逐年增长,在九十年代一个时期以来曾经高达73%,严重影响了学校的稳定和社会治安,在心理上给人们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恐慌。现代学校法制教育是教育学生“知法、守法”,减少学生犯罪的最基本、最普遍、最有效途径。因此,只有加强和重视学校法制教育,利用学校优势,根据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有的放矢地施加法制影响与教育宣传,使学生知法懂法,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从而将犯罪扼制在萌芽状态,这既是院校管理的重要任务,也是现代学校对建设法治国家和维护社会稳定应尽的法律责任。
(三)法制化管理是院校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
实行依法治校,科学管理,才能建设良好的法制教育校园环境,法制化管理既是依法治国方略的一种生动体现,同时也是学校得以稳定发展的重要保证。实行法制化管理,力求依法治校,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完善法制制度,并严格按章办事,就能在校园内形成讲求民主、积极参与学校管理、自觉维护校规校纪的良好氛围,这是一种强大的隐性课程,久而久之,在这种制度的科学管理与实施下,学生会养成认真学法、自觉守法、善于用法、勇于护法的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这将直接影响学校的法制建设与长效管理,使法制教育事半功倍,最终实现代学校法制教育培养目标。
三、解决学生涉法问题的对策措施
(一)营造氛围,预防为主,在宣传教育上下功夫
开设法制课。坚持发挥学校第一课堂的主阵地作用,要把基本法律知识、基本行为规范和现代法治观念作为学生法制教育的重点内容,加强信息报送和宣传力度,发挥舆论导向作用。院校要逐步实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和教师“四落实”,有针对性地开展课堂教学渗透法制教育。要深入开展“法制教育月”和“警校共育”等活动。学校要主动邀请专业法制人士参与学校的日常管理,并请求其定期到校为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与宣讲,通过生动具体的案例讲解,使学生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普遍得到增强。
(二)健全机制,在制度落实上下功夫
院校应高度重视法制教育工作,成立法制教育组织领导机构,定期研究分析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强化组织协调,建立责任机制,营造领导有力,职责明确,分工协作,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学校要明确职责,给教师确定硬任务、硬指标,要将授课的效果与教学实绩挂起钩来,与年终考核、晋级、晋职挂起钩来。同时,家庭及全社会都要共同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发挥各自的优势,努力营造一个学法、守法、护法的社会环境。建立家庭、学校、社会、警局联动机制,形成一套完善的学生法制教育的工作网络,逐步实现学生法制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
(三)协调解决,在处理问题上下功夫
法制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把法制教育列入法制化管理轨道,需要社会各方面的配合参与,做到有人管、有人具体抓,同时要加大检查督促力度。学校要通过采取与政法等有关部门建立共建共育单位,根据“紧急问题先处理,后报告”的原则,出现问题应第一时间及时处理,事后再携手各部门进行协商解决,同时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校园周边治安进行集中整治,保证学生有一个安静、健康的学习环境。形成社会、学校、家庭共同关心的良好氛围。
总之,开展学校法制教育,科学解决学生涉法问题,是学生健全人格成长和发展的重要途径,这是社会的需要,是学校的需要,也是家长的需要,更是学生自身的需要。只有加强法制教育与引导宣传,健全院校法制机制,重视协调处理,在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
进行科学管理现代校园,才能共同促进校园的和谐发展,为社会培养出更多合格人才。
参考文献:
[1]田克勤.邓小平理论概论.高考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2]陈本亮,等.法制在学校.
福建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
[3]舒达,蒋长好.素质教育全书.经济日报出版社.199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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