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06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教育管理
摘要:家庭是儿童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儿童的第一任教师,家庭和父母在儿童成长中的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本文通过对一些现实中存在的不良现象进行分析,认为家庭教育,尤其是亲职教育对学前儿童的成长有很大的影响。为了能给学前儿童创造出适宜的正常生活环境,本文建议政府部门设定相关法律监督家庭教育的正常进行,提倡对学前儿童的父母进行相应的亲职教育,最终让家庭教育与幼儿园教育相辅相成,促进儿童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家庭教育,亲职教育,学前儿童
在学前教育网站上有这样一则新闻:教育部关于《早教革命》一书冒用教育部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的声明 。新闻揭露的就是,在最近几年很红的某早教人编制“早教革命”这样的教材,并打着教育部的名义欺骗全国广大的学前儿童家长的行为。有许多上过当的家长反映,自己的孩子在接受了这个所谓的“早教革命”的学习之后,的确在短时间内认识了很多的汉字,但与此同时,这些儿童变得不合群、孤僻,少了儿童特有的天真和好奇,少了对除了文字以外的其他事物的兴趣。这样一种近于掠夺的教育让儿童得不偿失,失去了许多儿童应该有的童趣。这样的广告放在专业的学前儿童工作者面前绝对是错误的,因为它很明显违背了儿童生长发育的规律,但是为什么有那么多的家长上当受骗了呢?这一切都基于我们社会上有那么一大群学前儿童的家长不懂得儿童的生长发展规律,不懂得什么是适应儿童成长的,更不懂得如何去教育自己的孩子。在影响儿童成长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父母的教育理念、教育方法等,而在我们整个教育的体系中独独少了这样一种关于父母的教育。
其实这样的教育现状与我国悠久的历史联系紧密。在我国几千年的传统文化中,人们都认为只要有了孩子,就自然做了父母,就自然会教育孩子。《礼记》中有这样一句话:“未有学养子而后嫁者也”意思是说从来没有先学习教养子女的知识才嫁人的。这似乎表明似乎教育孩子没有什么学问,只要能够生育,就能够教育。这种愚昧、陈旧的思想观念在21世纪的现在仍然存在。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就在于,我们的社会基本上没有结婚之前或要孩子之前需要家长去进行培训和学习的观念。
随着社会的进步,积极先进的教育思想也开始出现。我国现代教育家陈鹤琴先生在他的《怎样做父母》一文中指出:“父母,不是容易做的,一般人以为结了婚,生了孩子,就有做父母的资格了,其实不然”。他认为,人们在做父母之前就要学习抚养、教育子女的知识。他说:“做父母的,要想把孩子养得好,在未做父母之前应该问问自己:是否懂得养孩子的方法?有什么资格做孩子的父亲或母亲?怎样养育孩子,使得孩子身心两方面都充分而又正当地发育?这些,都该弄得明自才配做孩子的父亲或母亲。”由此可见,做儿童的父母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尤其是在现代这样大多数家庭都只有一个孩子的时代里,父母对孩子的教育机会只有一次,这样就更应该用正确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法去教育自己的孩子。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尤其是对于学前儿童而言,父母的家庭教育对儿童的影响尤为重大,甚至可以说是影响儿童的一生。
父母的教育思想和行为来自于父母已有的经验,所以我们认为对父母的教育是必不可少的,但由于受我国国情的限制,我国在这一块的实施情况不尽如人意。在大多数人的观念里,对儿童的教育停留在抚养和简单地教授一些知识的层面上,根本没有真正了解儿童的需要和儿童自身的发展,因此对学前儿童的父母加强教育势在必行。
一、政府部门通过立法明确家庭教育的职责,建议设置《家庭教育法》
目前有许多的学者呼吁设定《家庭教育法》,从现实的角度来看,确实具有紧迫性和现实性。为使家庭教育的推行不至成为空谈,首先从法律的层面上制定政策,强迫要求家长进行有关教育和养育儿童方面的学习。政府部门应该通过立法明确家长的教育责任,并且对社会上的相关部门分配相应的职责以协助家长进行家庭教育。如果不能单独设立法律,则建议在《教育法》范围内增设有关家长家庭教育责任的条款,尤其提及有关家长家庭教育与幼儿园教育相互联系,明确规定家长积极参与幼儿园教育的责任。如中学或高校开设一些适当的含有家庭教育内容的家政教育课程;社会力量开办一些合适的家长学校;利用已有的幼儿园资源,让幼儿园与社区联合开办家长学校,定时为家长做培训工作。
美国教育家陶森(f. dodson)指出:“生育和抚育是两回事,生了孩了并不意味着自然地具有了抚育子女的智慧和本领,要尽到为人父母的职责,必须彻底地了解儿童的成长过程。许多父母只是从经验中用许多错误换来这份了解,其实如果事先
就对儿童发展下工夫,有许多的错误都是可以避免的。” 由此可见,了解与学习儿童的心理发展和生理发展的知识是必不可缺的。加强父母相关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的学习,可以让父母在实践中能运用这些知识,就可以更加有效地对儿童进行正确的教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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