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法律课程作为成人高等教育中众多专业普遍设置的基础课程,它的教学目标、教学方法受到成人高等教育的定位影响和决定,其教学方法还受到法律专业特点的影响。本文思考法律课程在成人教育中的教学方式和方法时,提出应在明确成人教育定位的前提下,分析法律课程教学的特点,分析法律教学实践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从了解学员到教材选择、细化课程设计、再到理论和实践教学,及辅助教学六方面提出建议,探讨适合成人法学课程教学的一些方法,以期能促进法律课程教学实效。
关键词:成人高等教育 法律课程 教学方法
法律课程作为人文社会类课程,是一门与社会紧密联系、实践性极强的学科。成人高等教育中的法律课程既有法律专业的法律课程;也有作为公共课的法律课程,本文探讨一般意义上作为整体的法律课程与其他课程相对而言的特殊教学方式和方法。
法律课程作为成人高等教育中众多专业普遍设置的基础课程,它的教学目标、教学方法受到成人高等教育的定位影响和决定,其具体教学方法还受到法律专业特点的影响。因而,在研究思考法律课程的教学问题时,应在明确成人教育定位的前提下,分析法律课程教学的特点以及现存问题,寻找适合成人法学课程教学的一些方法,以促进法律课程教学实效。
一、导论
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是多层次的,成人教育受市场导向和制约明显,所开专业往往是快速反映市场需求,培养市场急需人才,更侧重培养学员的应用能力。成人学员是利用业余时间完成学业的,以业余教育为主,“成人学习者普遍有来自年龄、时间、精力、信心等多重因素影响,来自工作、家庭、个人生活等多方面的负担。”[1]随着社会生存压力越来越大,成人的学习往往带有很强的功利性,要“利于当下”,“成人多重的社会角色和各个发展时期所具有的不同发展任务,从而形成了成人学习领域宽泛性和成人学习途径的多样性。”[2]所以成人高等教育要围绕学员的差异性需求,充分体现和发挥多层次、多形式教育手段,使学员能找到适合自己的教育内容和方式。
二、法律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未能体现成人教育的特色
成人教育的定位和特色应是以人为本、以学习者为中心,而目前情况是,许多成人高校照搬普高教育模式和方法,“在课程教学上,成人教育大量套用普通高等教育的教材,所设专业与普通高校雷同,课程内容也与普通高校近乎一样。这样一来,造成了课程的实践性太弱,不适合成人工作上的要求”[3]。成人教育的课程尚未摆脱普通高等教育以学科为中心的课程模式,课程编制暴露出实践教学薄弱等问题[4]。其中的法律课程同样如此。目前法律教材版本教多,强调课程体系的完整性,为追求学科知识的深度和广度,偏重理论知识系统性,理论教学越来越“专”,学习内容越来越庞杂,课程内容与实际联系不紧密。就成人学生来说就显得距离生活遥远,导致学生摸不着门路,觉得太深太复杂而产生畏难情绪。
(二)师资的教学问题
以学员为学习主体的教学对教师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实践中存在授课教师如果不了解学员层次、水平和需求,不根据学员基础、需求差异性设计课程,自然也无法激发学员学习主动性、积极性。
我们一方面强调要加强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和训练,另一方面我们的法学教师总体上又缺乏实践活动的经验。法律课程师资往往是从法律院校毕业后直接走上大学讲台,从学校到学校,对法律的认知大都来自于书本,知识结构一般为纯理论性知识,缺乏法律实践工作经验,也缺乏对司法实务的感知和了解,因而教学就主要是以传授理论知识为主。虽然在成教中曾大力提倡“双师”型教师,有部分教师在兼职从事律师或仲裁员工作,但总体数量并不大。成人高校的师资目前状况处于一方面在法律基础理论研究上因缺乏一些客观条件,与普通高校法学院相比研究不足,同时,又缺乏法律实践经验,造成理论和实践水平均不高状况。有能力的双师型教师,从事律师或仲裁员工作,本身“含金量”高,办理案件的收入高于教学授课收入,忽视了教学的精力投入,把兼职的副业变成了主业。
(三)尝试教学新方法的困难和问题
传统的法律课教学多以课堂讲授为主,教师在台上讲,学生在台下记,教师与学生之间是一种单纯的灌输与接受的“交流”方式。这种教学方法的长处是能帮助学生系统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在较短时间内领会法律思想和内容要领;不足之处是学生缺乏主动性,易形成思维上的惰性,习惯于被动获取知识,无法形成独立思考和思辨的能力。
目前,对实践性教学方法
讨论和尝试比较多的是案例教学法、诊所式法律教育、审判观摩、模拟法庭、法律实习等。其中,案例教学法和诊所式法律教育因根植于英美法律体系土壤,目前在十几所普通高校法学院还处于试点中,且是在法学院高年级中采用。对成人高校定位来说,这两种方法不太适用。
审判观摩、模拟法庭、法律实习方法在成人高校的法律专业中一般都在采用,但也存在一定的困难,需要用到较多的教学资源,如场所、设备、实习基地等,而且学习活动的组织难度很大,因为成人工作时间不一致,社会角色较多,他们学习时间难以保证和统一。实践教学中安排、操作、实施上的麻烦和不便,使得实践课普遍不受重视。有的学校做了一些新的尝试,为学员开设实践性课程,聘请的教师是具有丰富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和仲裁员实务经验,但很难坚持,一方面这些法律工作者有本职工作,另一方面缺乏教学的经验,对如何设计课程进行教学活动还是存在问题。
在法律课程采用比较多的是在教师讲授过程中穿插案例分析,课堂讨论。案例分析不同前面所说的案例法律教学,总体上说它比案例法律教学简单,教师以一个或多个案例引出说要讲解的课程内容,根据自己的教学经验和心得,在教学过程中也时常安排一些诱导性提问,希望通过“启发式”教学,激发学生独立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潜能,但限于成人学员法律功底,启发式教学也往往收效甚微。采用课堂讨论时,因设计不周全,难以激发学员积极性,导致出现要么冷场,要么走题,要么问题仍转回教师,没有达到讨论效果。
综上,实践性教学的“吃力不讨好”,使得很多教师不愿意投入精力去尝试和完善。
三、解决建议
(一)了解学员
学员是学习过程的主体,了解学习者的需求是开始各项教学安排的前提。任课教师在教学前应该花时间去了解拟授课班级学员情况,制定适合任教班级专业、能力特点的教案,而不是同一门课一份教案在所有任课班级使用。
(二)选好教材
教材是学生学习知识首先获得资料,教材质量是学生学习法律知识、开启法律之门的钥匙,成人学生基础差,学习习惯不好或尚未养成,他们对法律课程的第一印象是难、枯燥、深奥等消极印象。所以,成人高校适用的法学教材不宜太深,选择的教材应以现行法律规定为中心,以基本理论问题作为框架,理论讲解浅显易懂,贴近学生工作生活的教材,这样也便于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对教材进行补充处理,适应不同专业及层次的学生。
(三)细化课程设计
成人教学中要适应学生的差异性,可以细分层次,设计提供一些用于扩展课程的学习资料,满足学员不同层次的需求。加强课程内容灵活性,侧重基础知识和实用知识或技术,发挥学生自主性学习。虽然成人学员学习自主性差,学习习惯也不好,但在目前竞争激烈的社会中,他们的学习需求是迫切的,如果取得文凭同时,能让他们得到学习乐趣好处,体味到收获的话,自然他们会主动根据其自身条件和兴趣选择拓展学习空间,以实现更多价值。
在制定授课计划时,合理设计课程、综合运用多种新教学方式,特别是案例分析教学对教师课程能力即专业综合知识和驾驭课堂的能力要求很高,为达到教学效果,要求教师提前进行充分备课,教师对如何引导学生分析和讨论判例等问题深入思考,对可能遇到的教学疑难,学生提问寻求最佳解决方案。
(四)理论教学建议
课堂理论讲授在法学教学中占有重要地位,离开知识传授,所谓实践教学就失去了根基。虽然成人教学强调自学,但是学生是利用业余时间完成学业的,自学时间有限,这样,课堂教学就显得十分重要。
首先,法律理论讲授内容要针对成人学生的基础和学习时间,不适合深层次全面铺开,也不可能将法律全部体系详细学习,只能框架性的,有选择有重点的教学。教师的讲授尽量以现行法律规定为中心展开,选择出常用的、重要的法条,用典型案例阐释其涵义,讲解其应用,结合生活和工作中现象、问题,通俗易懂讲解,再用同类案例加以强化,让学生能举一反三,注重法律思维和精神的引导。
其次,面授中注意互动,教师与学员平等交流,授课方式最好使用多媒体,科技发展到今天,教师除依靠学识,声音表情完成教学,还需要增加电脑技术带来的丰富声音、图画、动画形成视觉和听觉激发学员学习兴趣,使得课堂更具有直观性、生动性和新颖性,学生更易于感兴趣,集中注意力。
教师讲授时,穿插答疑、讨论、情景模拟等一种或多种新颖方式。避免教师单向灌输。在运用这些方式时,必须注意几点:一是安排的授课方式是根据教学内容的需要,从“解决问题”的需要出发,利于问题的解决就选
用什么方式,方法为内容服务。二是设计内容要符合学生状况和学习需求,教师事先要在深入研究教学内容的要求特点和教学对象的知识状况、学习需求的基础上,设计好开展这一方式的基本程序,包括对可能出现的问题的对策。三是在进行过程中,要加强指导和应变,启发学员独立思考、平等交流、各抒己见。引导学员之间的协作和交流,理性沟通和争辩,结束时再引导学员对所分析的问题进行梳理,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同时也允许不同意见的保留。四是及时总结方法使用的教学得失,找出问题和不足,并思考改进措施,促进教学效果的提高。
(五)实践教学建议
法律理论、法律概念、法律原则和法律条文转化为法律具体适用之间还存在一个中间环节,这一转化环节应在教师的指引下进行要相应的法律实践活动。法律实践教学需要有实践经验的法学教师,需要学校引进和培养“双师型”教师,以及安排实训基地、实习单位等硬件条件,并采取管理措施鼓励教师的实践教学。学校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实践教学方式,选择何种方式取决于可行性和实际效果,不能以脱离实际情况追求创新而安排华而不实的实践教学内容。
目前,无论在法学专业还是公共法律课中都比较普遍采用案例分析教学方法。在我国的法制建设日趋完善的今天,电视、报纸、网络等越来越多的媒体将触角伸向法治领域。《今日说法》、《法律讲堂》、《法制与道德》、《拍案说法》等节目都以通俗易懂且具代表性的案例为对象,通过专家学者对其中法理的分析点评和诠释,将法律生动地展示给了观众,社会效益很好。同样,在我们的法学教学中,案例分析教学无疑也是一种很好的教学方法。新型案例教学以案例的学习为中心,以案例为讨论内容,加深学生对成文法的理解和运用,可以使学生知道,所学的“知识点”应用于何处和怎样具体应用,激励学生的学习兴趣。如果仅限于熟记法的条文,而不懂具体运用;或只是泛泛地讨论一些规则,但不了解规则的实际效用,就不可能掌握法的精髓。
笔者长期任教经济法和行政法课程,都是实用性很强的课程,教学中充分运用案例教学法,经常以最新媒体报道的热点进行案例分析,如在2009年授课时,经济法课中,以上海“楼脆脆”莲花河畔倒楼案讲解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及救济;以“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案”讲解我国的反垄断法。行政法课中,以上海浦东和闵行区发生的“钓鱼”执法案讲解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程序。这种教学方式不但在讨论中学习了相关法律规定,甚至更深层次关于体制、价值观等的讨论,而且能引起学员讨论的热情,调动学员学习的积极性,使学员成为课堂的主体,锻炼了他们的表达能力和合作精神,取得比较好的效果。案例教学要成功一部分取决于案例选择的典型性,另一部分取决于教师的分析技巧,设置巧妙提问,引导学生展开讨论。
无论哪种实践性教学都应避免随意性。做好课前准备,教学计划中对实践性教学的目的、内容、方式、要求、考核等应做出具体规定。
(六)用好辅助教学手段
随着信息化网络化快速发展,目前在许多地区的
远程教育电视大学、业余大学和社区大学等都充分利用互联网,建设网上课堂,克服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完成教学,教师为学生提供信息和资源支持,这大大方便了学员学习。所以,教师应把不断完善网上课堂内容作为常规工作,对网上教学课程录像、案例分析、网上答疑、bbs、网上作业、参考学习资料等内容不断充实。
教师还要重视对学习小组的辅导,《礼记·学记》中说:“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教师为学员提供学习目标、范围、进度和方法的建议,对他们提出的疑难点进行针对性辅导。教师还要督促检查学员学习进度,通过必要的教学检查如作业、测验等,提供一种客观度量,及时了解学员掌握情况,确定需要查缺补漏的内容,调整教学方案。
四、结语
对法律课程教学的研究要立足于成人教育特点和定位,以此为起点,同时又以此为目标,我们不仅要传递法律知识而且使学员形成法律的学习能力和应用能力,在实践中充分发掘和尝试新理念,对法律教学中出现的问题能从成人教育的定位出发来思考解决问题的对策,探索出适合成人教育法律类课程教学的模式和方法,取得教学实效,以服务于成人教育事业,为国家和社会培养更多不同层次的人才。
参考文献:
[1]张瑞麟.试论现代远程开发教育的教学模式与课程体系[j].教育研究,2009(08):74-77.
[2]黄健.成人课程开发的理论与技术[j].
上海教育出版社,2002:64.
[3]杨会喜.成人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发展途径新探[j].中国
成人教育,2008(03).
[4]李醒东.成人教育课程建设存在的问题与改革趋向[j].
教育与职业,2009(08):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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