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06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教育管理
摘要:素质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是以学生为主体,以师生合作为基础的教育。实行素质教育,要求教育者必须进一步更新观念,深化改革,使课堂教学真正成为实施素质教育的主渠道。
关键词:课堂教学 素质教学 教学模式
一、课堂教学是推行素质教育的主渠道
就教学空间而言,教学组织形式有课堂教学,社会实践和现场教学。学生学习的是人类的间接知识,必须借助于课堂教学的环境,通过教师的指导和帮助来进行。只有这样,学生才能学到前人的经验总结,把握由复杂的社会现象、生产过程等改造为知识形态的理论体系。学校教育要以课堂教学为主,这是由教学过程的上述特点决定的。相对而言,社会实践是与课堂相对应的辅助教学组织形式;现场教学只是课堂教学的必要补充。
在推行素质教育的过程中,存在着三种教学组织形式的“错位”现象。如在论及素质教育的实施时,一些领导和教师总是在剖析课堂教学局限性的前提下,大侃“第二课堂”(社会实践)的开展情况,而对“适应素质教育要求,如何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却谈的很少。在维持课堂教学“现状”的前提下,增添多样化的社会实践与现场教学,是目前许多学校推行素质的模式。“第二课堂”成了推行素质教育的主渠道。
囿于应试教育观念的影响,课堂教学中确实存在着“灌注多,启发少;分析多,综合少;同步多,异步少”等诸多与素质教育思相悖的做法。推行素质教育的主旨不是因此而“蔑视”课堂教学,而是运用素质教育思想深化课堂教改,在扭转上述“三多三少”做法,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学校教育中的作用,“文革”中“砸烂课堂闹革命”的所谓“开门办学”的后果告诫我们:课堂教学与所谓“第二课堂”的任何错位,到头来总结的只能是“教训”。“素质教育的主渠道是教学,主阵地是课堂”,在现有办学条件下,教育的这一“基本路线”决不能动摇。因此,能否真正实施素质教育,关键在于能否通过课堂教改,使其学科教学真正转移到素质教育的轨道上来。
二、课堂教学中的素质教育操作原则
素质教育的宗旨是全面提高素质,发展个体特长。为让学生学有所得、学有所长,建立起真正与素质教育协调的课堂教学操作模式,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全面性原则 要求课堂教学要重视认知、技能、情感等各种目标的协同达成,强调知、情、意、行的有机结合。具体说来,就是素质型课堂教学目标具有多维性,要从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个性发展、身心协调等维度考虑,突破课堂教学目标的片面性,突出素质的全面提高。而且,课堂教学是教书育人的过程,即不仅要重视发挥德育、美育的功能,培养学生的认知能力、审美意识和高尚的道德情操,以达到德、智、体、美、劳等“五育”和谐发展。同时,全面性原则,还包含课堂教学目标要充分照顾全体学生的发展,注意对不同层次水平的学生提出不同的教学目标和要求,让不同层次的学生都能参与到课堂教学中来。教学目标的层次化,将使全体学生最大限度地受到教育。由于课堂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战场,因此,从目标的制定到内容的安排,从方法的选择到结构的优化均应遵循全面性原则。
2.主体性原则 从认知过程的实质特点来看教与学的关系,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教师能够决定做什么和如何教,并在一定程度上给予学生以如何学的指导,但能否学好,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学生的主体能动性。教师主导作用和学生主体作用的有效发挥,是学生产生内驱力的前提,从而能够提高学生的自主性。教育除了要为社会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之外,更要促使学生自身作为个体的人的全面发展。因此,强调课堂教学中的主体性原则即是把学生当成学习的主体和人格的主体,要求学生充分挥其自身的品德、智力、能力、独立性和自主性。只有发展了学生的主体意识,学生才能主动地学习、主动地发展。课堂教学是师生信息双向交流的过程,强调学生的主体性,就是要更好地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观,培养学生的自主精神和主体精神,引导他们克服对教师
的依赖心理。这意味着教师的“导”就成为更高层面的“教”,这是素质型课堂教学的一个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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