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教育理论
一、职教集团类型选择
职教集团是指由若干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职业学校及相关企事业单位以契约或资产为联结纽带而组成的职业教育办学联合体。《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职业教育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以推进政府统筹、校企合作、集团化办学为重点,探索部门、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的机制;《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指出,要着力推进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建设,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完善政产学研的协作对话机制,推进行业企业全过程参与职业教育;积极探索多元主体合作共赢的集团化办学机制。集团化办学,就是让有不同利益诉求的多元主体在结盟中实现利益最大化,或者说让资源以更集约的形式、更高的效率和更好的质量实现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和供给,促进经济社会的良好发展,这就要求集体化办学有良好的系统性与协调机制,只有政府才有职能与责任实现,因此,开展政府主导型职教集团建设符合国家政策导向,有利于集团的组织与有效运行。
政府主导型职教集团的主要特点在于:一是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地方政府为提高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提高劳动者素质,发挥职业教育及相关产业部门的功能,牵头组织和整合相关职教资源成立职业教育联合体,通过政策、法令、投资等不同手段,促进各成员实体之间通过项目合作实现共赢,在集团运行过程中发挥投资、购买、筹措、协调以及规范职能。二是有明显的区域性,集团运行主要目标是促进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集团内各成员实体都是本地区内较有影响的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运行内容的互补性强。
二、政府主导下的区域行业理事会多元合作职教集团运行机制
从职教集团的选择出发,建立“政府主导下的区域行业理事会多元合作职教集团”,基于职教集团开展职业院校产学研合作,保证各合作主体共赢发展。运行机制见图1。
以现代管理理论为依据,形成包括集决策系统、组织保障系统、制度保障系统、宣传教育系统、执行系统、评价反馈系统为一体的 “产学研”结合职教集团运行机制。职教集团必须坚持各主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内涵,体现教育教学领域的核心价值,发挥资源共享、有机合作、共赢发展的实质效能。
图1 “政府主导下的区域行业理事会多元合作职教集团”运行机制
(一)决策系统
一般为省或地(市)政府主导,成立由政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职教集团指导委员会,从本区域产业、教育、科技、经济等现状与发展趋势出发,负责区域职教集团的总体筹划、集团章程的制订与协商工作,指导行业理事会的设立与组建工作。
(二)组织保障系统
由政府职教集团指导委员会、牵头院校、行业理事会等构成组织保障系统,按照区域职教集团的总章程,确定牵头院校,成立区域主要行业的理事会,分行业运行职教工作。各职业院校负责产学研合作相关评价信息的收集与汇总与评价工作。
(三)制度保障系统
直接维系职教集团运行的制度保障为职教集团章程,此外,包括国家、地方相关职教育发展、产业发展、产学合作、校企合作、产学研合作、就业准入、就业促进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同时,制订有利于本地区教育集团工作的相关政策与办法,兼顾各主体利益共同点,调动各主体积极性,达到依法按章、相互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宣传教育系统
由政府组织建立职教集团专题网,职能部门通过报纸、网络、电视等媒体宣传教集团相关材料、各理事会信息、合作成果,职教集团指导委员会召开区域各主体相关协调会议,各主体在本单位宣传职教集团程、实施方案。使各合作主体了解、认同集团工作,积极参与合作工作,使社会了解“集团”合作的优势,并形成广泛影响。
(五)执行系统
在区域职教集团章程的约束下,主要由各行业理事会执行各行业集团合作事务。各行业理事会由牵头单位组织,形成本行业理事会工作方案,主要包括教学、生产、科研、社会服务等合作领域。按照职教集团章程、理事会工作方案开展合作工作、保证职业院校实现产学研结合发展。同时,收集、存储运行信息,为评价工作提供详实基础数据。
(六)评价反馈系统
院校教学督导委员会负责实施。将总体评价信息和个别信息(优良的和待改进的)反馈给各级教学组织机构、个人、生产单位,各级教学组织机构、个人研讨,寻找改进措施,并形成决定,由组织保障系统机构或个人贯彻执行改进后的措施。或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完成评价,进行工作改进。 三、职教集团的职能发挥
(一)政府的主导职能
从职业教育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地方性和区域化出发,政府主导作用主要应该由省、市两级地方政府通过区域创新来实现。在政府主导职教集团建设中,不应该以法人身份作为参建主体,职能主要应体现在组织引导、投资、购买、协调、规范、宣传等方面。政府在管理层面上设立由发改委、财政、人社、教育、产业、科技等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的职教集团指导委员会,行使协调、管理、指导职能,制定职教集团章程,明确各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引导集团发展。实施集团指导委员会指导下的行业理事会制。职教集团指导委员会指导成立主要行业理事会,确定牵头单位,成立组织机构,设立理事长、常务理事和理事。按照职教集团章程,行业理事会制订本行业职教联合体工作方案与实施细则,搭建教育、科研、产业与社会服务等广泛的合作平台,开展本行业产学研合作。行业理事会的工作受集团指导委员会的协调与指导,行业理事会向集团指导委员会提交建设性意见。
(二)产学研合作功能
产学研合作为行业理事会的主要工作内容。各行业理事会搭建教育教学平台、生产合作平台、科学研究平台、社会服务平台等四大合作平台,见图2。确定各合作领域负责人,协调行业协会、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能工巧匠参与合作工作。
1.教育教学平台。以实现人才培养校企(行)“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为目的,优化人才培养环境,使职业院校的专业设置与产业布局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形成完善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全面提高人才培养工作水平。在院校建立行业企业人才培养基地,在行业企业建立学生培养基地,开展专业建设、教学资源共建共享、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课程建设、综合实训项目建设、学生顶岗实习工作、技能竞赛等工作。
图2 职教集团产学研合作平台
2.生产合作平台。以优化生产者素质、高质量完成生产任务、全面提高生产活动的综合效益为目的,以生产单位为主要服务对象,合作开展人力资源建设、生产项目、校中厂建设、学生创业等工作。
3.科学研究平台。主动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科技在区域经济建设中的关键作用,促进技术进步与产业提升,促进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科研成果与教学的互动,开展科学研究工作、技术改造工作、学生科技工作。
4.社会服务平台。利用综合技术优势与人员优势,面向社会开展科技服务、技能培训、技能鉴定、公益活动、内外交流活动,支持区域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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