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3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教育理论
消除影响残疾人融入社会的障碍,根本上要靠全体教师。通过专门培训使全体教师形成正确的残疾观,进而教育全体下一代正确对待残疾人,接纳残疾人、欢迎残疾人,使普通人与残疾人和谐共处。
一、普通教师特殊教育培训的必要性
(一)国际背景
199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萨拉曼卡宣言》,倡导融合教育,其核心理念是全部儿童都融合在一起受教育,没有隔离。不论儿童的身体、智力、情绪处于何种状况,在基本受教育权上人人平等,没有例外[1]。特殊儿童融合教育的一个前提是普通学校教师接受特殊教育培训。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世纪八十年代早期就倡导在普通师范院校开设特殊教育课程,印度等第三世界国家普通师范院校已经开设了特殊教育课程。在英国、美国、挪威、日本、法国、德国等发达国家,特殊教育培训在普通学校教师的职前、职后培训中都有明确的内容和形式[2]。
(二)国内法规的要求
早在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普通师范院校开设特殊教育课程或者讲授有关内容,使普通教师掌握必要的特殊教育知识”[3]。2008年修订案重申了这一条。《残疾人教育条例》也有类似的规定。但是,法律的落实情况很不理想。据汪海萍教授的调查[4]:我国大陆仅有13.9%(19所)的师范院校开设或曾经开设过特殊教育课程。怎样才能有效地培训普通学校教师掌握特殊教育知识技能在国内是一个未曾深入探索的问题。由于我国普通师范院校没有普遍开设特殊教育课程,普通教师特殊教育培训的任务后延到了职后教育。在职教师继续教育中,增设特殊教育培训是对职前教育缺失的补救,是落实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教育条例的最后一次机会。
(三)教学改革的实践需求
目前中小学有特殊需要儿童的客观存在使教师继续教育中增设特殊教育培训更显迫切。中小学中或隐或显地存在注意力障碍、情感障碍、行为障碍、多动症、孤独症、学习障碍学生。由于普通教师缺乏必要的特殊儿童心理与教育的知识与方法,虽然他们付出了较大努力,但往往力不从心,收效甚微[5]。要解决上述问题,就必须让普通教师了解、掌握一些特殊教育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方法。
二、普通教师特殊教育培训的意义
(一)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通过培训全体普通教师,可以使他们都学到一些基础的特殊教育知识,主要是正确的残疾人观。可以教育和影响全社会正确对待残疾人。积极地改进各种公共设施以满足残疾人的需要。如果残疾人日常感受的不是挫折,而是成功与分享,他们对自己的能力就会增强信心,积极参与社会活动,成为身心健康的社会成员,为社会文明、进步、和谐做出积极的贡献。
通过全体教师教育全体下一代关爱残疾人,使用文明术语。美国普通民众说“write Braille”,我国社会大众通常说“扎盲文”、“戳盲文”、“攮盲文”,惟独不说“写盲文”。这反映了人们的潜意识中,盲人没有“写”的能力。要使用没有价值判断的中性术语。当“特殊儿童”与“普通儿童”相对时,两者都没有感情色彩,“特殊儿童”与“正常儿童”相对时,就被反衬上了不正常的色彩。当中性术语与积极术语对照使用时,由于反衬作用,中性术语被投射上一些消极色彩[6]。当“视力残疾人”与“正常人”对照使用时,视力残疾人的“不正常”可以明显地感觉到,潜意识中视力残疾人被归为“不正常”。这在情感上是不合适的,在逻辑上、科学性上也是错误的。“视力残疾人”可以与“视力正常人”相对,他们仅在视力上不正常。
在保证科学性的前提下,要尽量使用情感上与普通大众相近的术语。换言之,只要不出现歧义,尽量不突出特殊性。社会发展的最终目标要使残疾人融入主流社会,使残疾人的特殊性越小越好。不能千方百计地强调特殊性,而疏远了残疾人与非残疾人的情感距离。
很多残疾人反对“残疾人企业家”、“盲人歌唱家”、“残疾人作家”的提法和新闻报道。这些报道中褒奖“残疾”胜过“人”,胜过他做出的贡献。尤其作为标题,卖点是残疾,中心是残疾。有些地方把随班就读的特殊儿童树为普通儿童学习的榜样,“残疾儿童都……,我们更应该……” 是教师教育普通儿童惯用的句式,其副作用显而易见。难道非残疾人一定比残疾人强,残疾人应该比别人差?
不应该把普通学校成为“正常学校”,普通教育称为“正常教育”。有残疾人的社会才是正常的社会,有残疾儿童的学校才是正常学校,包含了特殊教育的普通教育才是正常教育。
通过全体教师教育和影响下一代全体国民理解、尊重、接纳残疾人,可以促进社会和谐。普通教师特殊教育培训的全面展开,对特殊教育、残疾人事业将有里程碑意义,会极大地推进社会文明、和谐。
(二)促进随班就读的开展
通过对普通教师进行特殊教育培训,可以为随班就读打下基础。遇到有残疾儿童随班就读会积极承担自己的义务和责任,教育自己的学生接纳残疾儿童,平等对待,互相关心、互相帮助。通过对普通学校教师进行特殊教育培训,他们能够采用科学的手段和方法教育残疾儿童,有利于残疾儿童的发展,有利于残疾儿童回归主流社会。也有利于普通儿童理解残疾儿童,将来形成对残疾人更关爱、更接纳的和谐社会。
对普通教师进行特殊教育培训,可以转变校长和教师的教育观念。如果出现学校功能与学生需要不相符的情况,学校应当做出改变,以适应学生的需要。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可以成为普通儿童克服困难的榜样,与残疾儿童互帮互助,有利于普通儿童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有利于普通儿童的道德培养。特殊儿童的到来使得普通班级更加丰富多彩,能够丰富普通儿童的阅历。在教学过程中,残疾(大差异)是磨练教师教学水平的磨刀石、是财富不是负担[7]。在教育辅导残疾儿童过程中,教师的教学水平得到锻炼和提高,用教育残疾儿童的方法教育普通儿童,同班的普通儿童会受益,后继的普通儿童还会受益。
三、普通教师特殊教育培训课程初步方案
(一)理论基础
对普通教师进行特殊教育培训重点是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方法,其中基本理念是第一位的。要培养感性认识,带领受训老师到特殊教育学校参观,通过观察接近特殊儿童,感性地认识特殊儿童。第二、符合特殊儿童需要的教学方法。当班上有特殊儿童时,在教学中应该注意的事项,特别的教学方法。第三、特殊教育技能。如班上如果有盲或聋儿童,就需要掌握盲文或手语。要求普通教师懂得一些简单的特殊教育技能,如何让普通学生和特殊学生形成一个和谐的班级[8]。本课程要面向全体教师进行特殊教育培训,而不是只培训有特殊儿童随班就读教学任务的教师。当教师遇到具体的随班就读教学任务时,还应有专门的、针对性的、更大强度的培训。
全体职前未修特殊教育学分的教师都应接受在职的特殊教育继续培训,尤其是义务教育阶段,这是学生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大学教师可以不接受在职的特殊教育继续培训,理想状态是大学教师和他的学生们在中小学阶段的老师受过特殊教育培训,他们早形成了正确的残疾人观,只要他们接纳、欢迎随班就读的学生即可。这样,大学教师不必影响他的学生的残疾人观。他们在中小学阶段已经受到熏陶。
(二)课程要素
1.课程名称:特殊教育融合基础
2.学分:1学分
3.学时:16学时
4.课程目标:
使受训教师形成正确的残疾人观,理解和尊重残疾儿童,了解特殊教育的基本理论、基本教学手段和方法。养成平等博爱的师爱胸怀,尊重差异,善待差异。教育和影响他们的学生关心、接纳残疾儿童,为残疾人融合到社会主流打下基础。
5.课程主要内容及学时分配
主要内容 学时 比例
文明残疾人观 4 25%
特殊儿童的分类与标准 2 12.5%
班级中的特殊需要 4 25%
特殊儿童的全面发展 2 12.5%
手语基础 2 12.5%
实践环节 2 12.5%
合计 16 100%
普通教师特殊教育培训是特殊儿童融合教育的关键问题,本课程的实施需要特殊教育专业人士的支持,包括培训大纲、教材、网络学习资源、师资培养等。在特殊教育发达地区率先实现普通学校教师特殊教育的普遍培训,并引导全国。争取将特殊教育知识技能培训纳入普通教师继续教育体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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