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3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教育理论
The Game Analysis on the Interests of Compulsory Education
――Based on Stakeholder Theory
YANG Xiuguo
(College of Education, Hun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Xiangtan, Hunan 411201)
Abstract The problem of "school choice" is one of the hot topics in the educational circle and all social strata. Based on the stakeholder theory, this paper examines the problem of "school choice", which highlights the result of the pursuit of self-interest maximization. Parents and students to pursue quality education resources is the direct reflection of "school choice"; the pursuit of economic interests of schools to meet the needs of parents and students "school choice"; local government for the performance of inclusive school choice behavior. The most essential reason is that the supply of high-quality educational resources can not meet the needs of the majority of the people and the imbalance of the allocation. Thus, "school" problem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development of education must be based on the one hand, by the government to strengthen the system of norms, on the other hand to continuously increase the weak school support, gradually changing the status of the uneven development of education, so as to solve the soil for the growth of school.
Keywords compulsory education; school choice; Stakeholder; game
“?裥!钡某鱿植皇?a href="https://www.lunwendata.com/thesis/List_13.html" title="社会论文" target="_blank">社会的偶然现象?它是教育发展过程中必然出现的,在西方国家,也同样存在着学校选择的问题。那么,如何看待并解决这一问题成为各界学者共同关注的问题。政府一直致力于“就近入学”的政策规定,不提倡择校,但实际上,择校却显示出越来越来“热”的势头,不但在城市的义务教育学校普遍存在,农村学校中择校现象也日渐增多,由此,我们有必要对这一问题进一步审视和分析。本文以利益相关者理论为视角,试图分析择校背后的原因,为解决择校问题提供新的思路。
1 利益相关者理论概述
利益相关者理论是1984年弗里曼(Freeman)在出版其著作《战略管理:利益相关者管理分析方法》中提出来的,在书中,作者对利益相关者理论作了较为系统的阐述。这一理论是针对企业理论中的股东中心理论提出的。股东中心理论认为,股东是企业财产的实物投资者,是企业的拥有者,因此应该承担企业剩余风险,也就理所当然应当享有企业的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而利益相关者理论则认为,任何一个企业的发展都离不开各利益相关者的付出和参与,因此,企业所追求的应该是利益相关者的整体利益,而不应该是其中某一个主体的利益。[1]弗里曼在其著作中给利益相关者下的经典定义是“能够影响一个组织目标的实现,或者受到一个组织实现其目标过程影响的所有个体和群体。”[2]用利益相关者理论架构分析择校过程中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可以从新的视角理解择校问题。
2 “择校”行为中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博弈分析
“择校”在其实质层面上反映的是教育资源不足和分配不均衡的问题,在其表现行为上则突显出各利益相关者不同的利益追求,“择校”从不同角度给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带来不同的利益,因此,各个利益相关者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助推了“择校”问题愈演愈烈。 2.1 家长及学生在学校选择上致力于预期利益追求
目前,我国的教育发展还很不均衡,教育资源配置不合理,加上一些历史原因使教育资源更多集中于部分优质学校,这就为择校创造了生存空间。家长选择优质学校是基于对自身未来收益的一种预期假设。根据人力资本理论,接受教育能够提高个体在未来社会中的地位和工作报酬。从现实中看,我们越来越感受到社会对学历的偏好,从某种程度上讲,“高学历”就意味着未来的“高薪酬”和“高地位”,也是每个入职者的第一块“敲门砖”或是“通行证”。如果能在义务教育阶段进入到一个优质学校,将会大大提高获得“高学历”的可能性,因此更容易实现未来的预期投资回报。但是,现实情况是,政府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的政策规定,使一部分学生被定位在弱势学校,这样就会导致学生接受的教育存在巨大差异,而这种差异性的教育会使教育产出也同样存在较大不同,因此,这也使得一部分没有获得理想的教育条件的家长想方设法为自己的子女择校,以争取占有优质的教育资源的关键原因。事实上,因为择校需要付出一定的家庭资本,所以并不是所有的家庭都有条件为子女选择到满意的学校,那些处境不利家庭很难改变既定的教育条件,而这样的后果是优质教育资源更集中于那些优势家庭,造成教育资源配置更加不均衡,也在一定程度上,拉大了社会阶层的两极分化。[3]
2.2 学校在自身利益驱动下迎合家长择校需求
学校作为择校中的行为对象,是择校的必备条件。在择校过程中如果没有学校的接纳,也就不会有择校的结果,因此,在此过程中学校充当着重要角色。但是,在国家政策的框架内,学校如何敢于并乐于接收择校生呢,这是因为通过接收择校生为学校带来的巨大经济利益促使学校置国家政策于不顾。据一些统计数据显示,在我国很多大中城市,择校费(建校费)从几千到几万甚至十几万不等,这些高昂的择校费大大扩充了学校的办学经费。尽管目前我国的财政性教育经费有所加大,但占GDP的比例还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依然处于不发达国家行列,同时,在这有限的教育经费里,国家更多地用于高等教育经费投入,这就使得基础教育经费更加有限,在这种情况下,优质学校为了自身更优的发展就只能从另外的途径筹集经费,而择校就顺理成章地成了重要的资金来源途径。但现实情况是,并不是所有?W校都能接收到择校生,接收择校生的只是一部分优质学校,这样,就更加大了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的差距,使得教育发展得越加不平衡。
2.3 地方政府为了维护既得利益“包容”择校
虽然国家一直强调“就近入学”,但地方政府对于“择校”并没有真正加以有效治理。随着国家对教育事业提出均衡化发展战略,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弱势学校的补偿力度,同时要不断促进区域内教育的均衡化发展。但事实上,地方政府更愿意把资金投入到优质学校,通过树立教育强市(区或县)的形象,从而满足自身政绩的要求。再加上我国分级管理的教育管理体制,地方政府要负担一部分财政性教育经费预算,但由于各地财政往往会出现资金紧张的情况,于是,地方政府通常也默认学校通过择校生获得择校费以补充教育经费,以减轻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这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择校行为,为家长实现择校提供了可能空间。
3 逐步消解择校问题的有效路径探讨
由于教育资源的分配不均衡,各利益相关者为了追逐自身利益最大化“成就”了择校,虽然国家在此问题上也不断出台一些政策,但是都收效甚微。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强调平衡各主体的利益要求出发,思考择校问题的解决途径,就需要国家以及各级政府在平衡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方面做出努力,如进一步规范择校行为、更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等,从而逐步解决择校问题带来的负面效应。
3.1 打破原有利益格局,促进教育资源更均衡配置
择校过程中形成的利益格局更进一步阻碍了择校问题的解决,部分优势家庭采取用钱或是用权的手段实现占有优质教育资源的目的,学校为了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迎合家长的择校需求,地方政府为了追求政绩纵容这一行为,最终形成一个固定的利益格局。这样一方面损害了弱势群体的利益,导致社会阶层两极分化更加严重,另一方面也使学校优者更优,弱者更弱,因此,必须打破这一利益格局。首先,制定明确的择校措施,使家长能在公开透明的条件下进行阳光选择。义务教育是政府向公众提供的一种公益产品,这种公益性内在地要求每一个学生都平等享有义务教育资源,所以无论家庭背景如何都有资格享有义务教育权利。因此,制定的择校措施也必须使每一个学生都有资格参与选择,这里应该关注的是,在各个学校有限名额的框架之内规定按时间先后顺序报名,额满为止。其次,要改革对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绩效考核办法,考核标准必须兼顾公平和效率,要求公平和效率并重的同时,更要把公平放在优先的位置上。如在各地(区)的教育发展中,要重视所有学校的整体质量水平,而不能仅以一两所窗口学校的教育质量为代表。
3.2 制定共同治理方案,促进薄弱校的升级改造
择校行为的直接导火索是校际间的巨大差距,正是这种差异性为择校提供了生存的土壤。因此,不断缩小校际间的差距,对薄弱校进行升级改造是解决择校问题的有效措施之一。所谓的薄弱校就是,客观上的办学条件相对落后,主观上学校内部自我管理不完善甚至是缺位,以及优秀师资和高质量生源相对不足的学校。这是由于其自身内在因素和客观的政策结果导致的。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由于新中国刚成立不久,国家需要大量人才,于是启动了“重点校”政策,要求各地必须在经费上倾斜于部分重点校,以满足国家选拔和培养人才的需要,这一政策加剧了校际间的差距,区别开了所谓的“重点校”和“薄弱校”。再加上国家在整体发展规划上鼓励沿海开放城市和经济特区的优先发展,也加大了沿海和内地在教育发展上的巨大差距。虽然近些年国家重新调整了整体发展战略,重视中西部地区的发展,但是由于长期以来拉开的差距不可能在短时间得到彻底改善,因此,这就需要国家、社会和学校共同合力,致力于薄弱校的升级改造上。国家要在经费保障给予更大的补偿,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进来共同支持这一工程,从学校的硬件建设入手,到软件的构建补充,真正改善薄弱校的发展面貌,以达到逐渐缩小校际间的差距。[4]以逐步消解择校的生存土壤。
项目基金:“湖南科技大学2016年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编号:CX2016B590)的研究成果
本文链接:http://www.qk112.com/lwfw/jiaoyulunwen/jiaoyulilun/1937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