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3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教育理论
中图分类号:G7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7)09-0048-04
评价是引导社区教育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手段,是推动社区教育协同治理的重要举措。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把“完善督查评价机制”作为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保障措施之一,足见社区教育评价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指标体系是评价内容的载体,是引领社区教育发展的方向盘,是开展评价的前提。科学制订社区教育评价指标体系意义重大,势在必行。
一、社区教育评价指标体系研究与实践回顾
随着学术界对社区教育研究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注社区教育评价尤其是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问题,相关的成果日益增多。一些大学教材、专著用专章或专节来讨论社区教育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如《社区教育管理与评价》(黄云龙,上海大学出版社,2000年)、《转型发展中的社区教育问题研究》(沈光辉,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16)等。同时,与之相关的期刊文献也逐渐增多。它们有的侧重于从整体上全面评价社区教育,如《社区教育评估指标体系内容研究》(张群、胡立智、乔时玲,2007)、《社区教育五维一体化评价体系研究》(余善云,2012)、社区教育评价指标体系研究(郜鑫,2014);有的则只侧重于社区教育某一方面的评价,如《社区教育课程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研究》(张永、王一凡,2013)、社区教育经费保障与评价机制建设探究(李艳娥,2013),还有的侧重于评价社区教育的效果或质量,如《社区教育的社会效益评价问题》(杜幼文,2012)、《社区教育有效性评价标准探析》(张东平,2016)《我国社区教育教学满意度测评研究》(袁双龙,2016)等。
在实践领域,影响较大的是教育部制订的《社区教育示范区评估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评估标准”),此外,北京、江苏、山东等省也制订并颁布了类似的评估指标体系,开展了类似的社区教育评估活动,对推进社区教育起到了极大的作用。尤其是教育部开展的社区教育示范区评估活动,建设了一大批全国和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成为社区教育重要的推动力量。
总体上看,以上研究与实践在继承中不断发展,在发展中不断深化。社区教育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思路、原则、方法逐步清晰,所构建的指标体系更加科学合理,并且各具特色。虽然在研究目的、方法、视角、重点等方面各不相同,但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即在社区教育评价指标构建模式上以演绎为主。这种演绎模式以社区教育发展目标作为指标构建的基本依据,重点了解该目标的教育状况与实现程度。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指标内容重点指向社区教育供给方(行政部门和社区教育机构)的行为及效果;二是以自上而下的演绎为指标构建的基本策略,先根据社区教育发展目标确定社区教育评价的目的,再以实现社区教育发展目标应当采取的措施为评价指标的基本框架,最后以措施的外显行为或概念的外延为具体指标;三是以社区教育供给方期望或能够达到的结果确定量化标准。
运用“评估标准”等社区教育评价指标开展评价,对引导全社会重视社区教育发展,加大投入,改善条件,提供保障,唤起公众参与等具有重要作用。然而,由于“评估标准”等社区教育评价指标的构建逻辑是“供给主导”,首先关注的是“党委政府做了什么”、“提供了什么样的社区教育”,而不是“社区需求什么”。总之,由于其“评价依据以反映政府的意志较多,在反映社会和群众对社区教育的真实要求方面显得不够”[6],因此,难以唤起社区居民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供给增加也难以必然带来社区居民参与或满意度的增加。在调研中发现,社区教育场馆和设施设备形同虚设现象较为普遍,某示范区附近居民反映,“莫得人去(社区学院),平时宁愿‘坐街边打麻将喝茶’也不想去,去做什么呢,什么都不懂”,足见评价者所关注的焦点与社区居民的实际生活和需求相差较远。此外,这种评价往往具有高利害性,实践中经常出现评价信息失真,评价失信。一些基层社区学院(大学)的老师反映,“督导检查都是‘走过场’,‘豁人的’,许多材料都是编的,但都能过关,没有人说”,由此可见,评价功能已经出现异化倾向,评价指标体系预期的导向开始偏差(见表1)。
二、新形势下构建社区教育评价指标体系的策略与方法
社区教育评价指标体系是一定历史时期社区教育发展目标和任务的集中反映,同时隐含着评价者的立场和评价目的。社区教育发展思路与重点发生变化,相应的评价指标体系也应发生相应变化。“评估标准”等社区教育评价指标体系是社区教育发展的阶段特征决定的,是特定时期的产物,符合当时教育发展实际,并在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区教育发展目标、任务和重点都发生了改变。比如,仅从政策文本看,2016年教育部等九部门的“意见”就比2004年《教育部关于推进社区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更加强调社区教育内涵而不是规模,更加强调“以人为本,需求导向”“社区为根,特色发展”,更加强调社区居民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以及对社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因此,作为引导社区教育发展方向的指标体系也应随之发生变革,构建新的指标体系势在必行。其“新”着重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二)政府行为
政府行为主要是指政府管理社区教育的行为,核心是提供保障,包括组织保障、经费保障、条件保障、机制保障,这是影响社区教育发展即居民感受与行为的因素之一。组织保障主要评价各地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统筹、教育部门主管、相关部门配合、社会积极支持、社区自主活动、市场有效介入、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教育协同治理的体制和运行机制情况;经费保障主要评价各地建立健全政府投入、社会捐赠、学习者合理分担等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社区教育投入机制情况;条件保障主要评价各地加强社区基础能力建设情况和整合社会资源情况。
(三)社会教育机构行为
社会教育机构行为主要是指社区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包括四个方面,即丰富社区教育内容、创新社区教育形式、提高服务公众能力和提升社区教育内涵。这也是影响社区教育发展即居民感受与行为的因素之一。社区教育机构行为评价的具体内容各地可在教育部等九部门“意见”所确定的框架内调整,突出本地特色和重点。
综上,顾客满意度测评视角下的社区教育评价指标体系与“评估标准”等指标体系相比,有区别,也有共同点。共同点主要是所测量的末级指标有许多交集,甚至是一样的,如组织保障、条件保障等。其区别表现在,一方面,两类指标体系关注的重心不一样,本套指标体系以“消费者”为中心,重点关注社区教育的软件,如社区居民的参与度和获得感,而“评估标准”等指标体系以“生产方”为中心,重点关注的是社区教育硬件,如社区教育的条件保障、是否开展活动等;另一方面,本套指标体系进行了结构化,提供了理论假设和解释框架,而“评估标准”等指标体系则没有。不过,所提供的结构化模式还需要实践数据进一步验证和修订,对此,笔者将在后续研究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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