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3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教育理论
老子是道家学派的创始人,主要的思想基本都蕴含在《道德经》一书之中。《道德经》一书以“道”作为万事万物的指导核心和本源,揭示宇宙和自然的变化规律,万事万物生于“道”,而又归于“道”。“德”主要指的是一种特殊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对人们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也为现代幼儿教育过程带来了众多的思考。
2追寻幼儿教育的本质
幼儿教育作为整个教育链条上的开端部分,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2.1幼儿教育应当遵循幼儿发展的规律
从实际情况出发,我国现如今的幼儿教育机构除了有公办幼儿园,还有一些是民办的幼儿园。其中公办幼儿园由于其自身相对丰厚的底蕴和背景,课程体系和教育理念较为相似,而对于民办幼儿园而言,由于市场竞争激烈,越来越多的民办幼儿园商业气息浓厚。一部分民办幼儿园受到国内外幼儿教育理念体系、课程方法的影响,自成一系,而另一部分民办幼儿园受到巨大的招生?毫Γ?往往趋向于满足当下家长的需求,没有自身标准化的课程理念体系,而是到处寻找别人的既定课程,纳入自己的课程体系之中,很容易造成原有体系的混乱。再加上现在社会考评制度的压力逐渐下移至幼儿教育阶段,孩子们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一部分家长希望能够将幼儿教育“小学化”,在幼儿园中大量开设小学课程。这样的方式违背了幼儿发展的规律,成为了幼儿园和幼儿家长之间的一个矛盾。
2.2幼儿教育应当强调幼儿的主体作用
在现代教育之中,就是对幼儿的活动干预过多,最主要的教育形式仍然是教与学。有实践表明,对于幼儿而言,游戏是最好的学习方法。幼儿教师应当为幼儿设立合适的环境,发挥其如水一般的作用,正如《道德经》之中所说:“水利万物而不争”,应当将游戏的主导权转交给幼儿,回归幼儿的天性。幼儿教师应当作为教育教学的主导,成为其中的参与者,充分推动发挥幼儿的自主性,创造性和积极性。与此同时,由于幼儿的认知水平和辨识能力有限,这个时候就需要幼儿教师充分发挥其作用,引导幼儿更好地进行日常的交往与学习。
3坚持“无为”更好地推动幼儿教育
“无为”是老子《道德经》哲学中的重要部分,强调的是顺应事物发展的规律,不要强加作为,尤其是不要强加个人私欲。
3.1幼儿教育应当顺应自然
幼儿由于其生理心理发育水平有限,不应当强加太多的学习压力,应该遵循其生理和心理的发展规律。这里的“无为”不是指什么都不做,而更多指的是不要妄为。这就要求幼儿教师减少对于幼儿自主学习过程中的不必要干预,放弃简单枯燥的说教。而是应当通过情境创设等方式,让学生在体验中领悟道理,受到熏陶,潜移默化,最终达到教育的目的。
3.2幼儿教育应当注意方法
首先,需要将教育意图融入到实际的教育教学过程之中。例如,在幼儿进行室外游戏时,可以鼓励孩子挑战高难度项目,幼儿教师从旁保护,防止发生危险。而在幼儿实际进行过程之中,减少幼儿教师在其中的干预,当幼儿发生轻微摔倒的时候,确认幼儿并没有危险,可以在旁边静静的观察幼儿自己一步步爬起来,观察别的幼儿对这个幼儿的帮助和扶持。给幼儿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培养其遇到挫折后的坚强意志,同时培养幼儿之间的团队合作和互相扶持能力。
其次,应当发挥教育者的示范作用,保证教育手段的间接性。例如,我们希望养成幼儿讲卫生、自觉整理个人物品、不乱扔垃圾等习惯。通过标准化的主题活动教学,可以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这个促进作用是有限的,很多幼儿知道这样的概念,但在实际的生活中很难执行到位。此时,可以充分发挥幼儿教师的示范作用。幼儿教师应当整理好自己的办公区域、将物品摆放整齐、维护教室的环境卫生、不乱扔垃圾等等。通过幼儿教师的行为启发幼儿,幼儿间接地受到影响,最终影响其实际行动。
最后,应当增强幼儿的实际体验。除非发挥幼儿教师的“无为”,为的就是在更高层面上推动幼儿自身的“大为”。可以适当模仿小学阶段的班级管理体制,让幼儿参与到简单的班级管理和日常维护之中。
4结束语
千百年来积淀下来的老子思想之中蕴藏着许多大智慧,应当积极取其精华,挖掘其中适合幼儿教育的部分,充分发挥老子思想对于幼儿教育的重要启示作用,在实际幼儿教育过程中,应当注意追寻幼儿教育的本质,遵循幼儿发展的规律、强调幼儿的主体作用。同时还应当坚持“无为”,坚持顺应自然,努力将教育意图融入到实际的教育教学过程之中,在充分发挥教育者的示范作用的同时,增强幼儿的实际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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