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3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教育理论
所谓志愿者,是指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和精力,在没有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善社会服务、促进社会进步而提供各种服务的人,具有志愿性、无偿性、公益性、组织性四大特点。所谓社区教育志愿者,是志愿者的一个分支,概念、特点与普通志愿者并无本质区别,但其服务的对象特指社区教育教学工作,自身综合素质一般高于普通志愿者。所谓社区教育志愿者队伍,就是这样一群有志愿精神、有高尚情操的人的组合。
随着时代的发展,社区教育志愿者正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能极大地充实社区教育的人才资源,提高社区教育的社会影响力,深化、细化社区教育教学目标,丰富社区居民的生活、学习所需,和谐社区现实环境和精神世界。但由于它仍是新生事物,仍在不断的发展和完善过程中,所以难免出现一些问题。下面笔者试从社区教育管理者的视角,对社区教育志愿者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法做一些思考和探讨。
一、社区教育志愿者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志愿者队伍法律缺位
在国际上,通常对志愿者、志愿者队伍及志愿者活动有非常完善的法律保护,如在英美发达国家,对于公民参加低偿和无偿的社会服务活动,是有明确的《公民服务法》或《劳动法》来作为法律保障的。但我国相应的法律法规基本缺失,这对志愿事业的发展极其不利,使得社区教育志愿者队伍建设先天不足。
(二)志愿者队伍结构单一
目前社区教育志愿者队伍以退休老人居多、中青年较少,普通人员较多、专业技术人员有限。许多志愿者由于各种原因,有些并非自愿参加志愿者队伍,有些不了解社区教育的范畴和意义,有些由于能力所限无法满足社区居民多种多样的学习需求。单一的结构只能带来单一的服务对象、单一的服务项目。
(三)志愿者队伍素质不高
目前,社区教育志愿者大多缺乏专业知识和实用知识,没有专门的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没有接受过相应的培训和业务提升指导。有些志愿者在社区教育教学活动中心有余而力不足,难以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教学服务。有些志愿者自身服务意识不强,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工作的方式方法也有待改变。
(四)志愿者队伍地位不高
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志愿者队伍发展时间短、底子薄、地位低。这一方面是由于政府的支持力度不够,许多时候志愿者队伍名不正言不顺。另一方面是由于社区教育管理者的宣传力度不足,导致社区居民对志愿者的认知度低、互动性差。这直接导致许多志愿工作和活动雷声大、雨点小,一阵风、难长久,反过来使志愿者队伍的社会地位不高。
(五)志愿者队伍服务面窄
目前,我国志愿者队伍的建立,大多围绕政府工作或某一项目被动设立,往往把志愿活动当成了政治活动,非政府组织变成了变相的政府组织。社区教育志愿者队伍也同样存在这一痼疾,结果使志愿者队伍和志愿者活动形式化、表面化,缺乏自主性、灵活性,服务面窄,难以真正提供社区居民喜闻乐见的教育教学项目。
(六)志愿者队伍管理不善
目前我国各种志愿者队伍一般自成系统、条块分割。由于彼此缺乏默契、缺乏协调,所以活动中往往出现重复服务或服务盲区。许多志愿者队伍管理方式松散,导致有些志愿者对教学服务活动缺少责任心。也有一些志愿者队伍实行政府行政式管理,导致有些志愿者只当作任务来完成,应付了事、缺乏热情,教学效果差。
二、解决方法
(一)建立和完善法律机制
志愿者队伍要成熟规范,志愿服务事业要深入持久发展,都需要法律的保驾护航。志愿者投身志愿服务,如果得不到相关法律对其合法权益的保障,会直接挫伤志愿者的热情,阻碍志愿者队伍的壮大。虽然我国不少地区已经出台了志愿服务的一些地方性法规,但由于各地的法规存在较大的差异,各有自身的局限性;而且这些地方性法规在地位上低于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无法满足蓬勃发展的志愿服务事业所需。因此,迫切需要国家和政府出台一个全国性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志愿者队伍建设,促进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
(二)建立和完善领导机制
社区教育志愿者就其性质而言,属非政府组织,采用非官方管理模式,但这绝不意味着政府对其无能为力,更不能放任自流。从我国国情来看,社区居民对政府的信任度、依赖度较高,政府对社区教育志愿者队伍应该恰当引导和适度介入:相关部门要宣传树立社区教育志愿者的正面形象,大力倡导社区教育志愿行为;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社区志愿者队伍的指导、协助和服务工作;相关部门要保障和监督有关资金的运行,对一些必须投入和运作的资金给予充分的保证。
(三)建立和完善招募机制
社区教育管理者首先要做好顶层设计,这相当于事前控制,主要规划包括社区教育志愿者招募的目的、需求量、组织机构、权利和义务、注册和管理、考核和评价等方面。其次招募要公开透明,明确选拔标准,严格操作流程,把握德才兼备原则,同等程度可以优先招募“五老”人员(老干部、老军人、老教师、老模范、老艺人)、教师、行政事业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第三还要完善志愿者人才库的注册、日常维护和管理;队伍建立只是初级阶段,关键还要靠后续的精心维护和管理。 (四)建立和完善培训机制
社区教育管理者要定期和不定期地对社区教育志愿者进行各种知识培训,如专业知识、教学知识、社交知识、心理知识等,提高志愿者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还要对志愿者进行志愿服务意识培训,弘扬志愿精神、培育志愿文化,提高志愿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通过这些培训活动,一方面可以为志愿者提供交流的平台,让他们分享经验成果,有效地融入队伍整体;另一方面也能使他们获得更多的人生体验,完善自身的人格,实现更高的精神追求。
(五)建立和完善支援机制
志愿者是社区居民的服务者,而社区教育管理者则是志愿者的服务者,所以要有更加积极的服务意识、更先进的服务理念。一方面应确保志愿者在规范的轨道上开展志愿活动,避免出现一些不正常问题,如法律问题、安全问题等。另一方面也要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提供好后勤保障,成为他们的后盾和支撑。只有解决志愿者的后顾之忧,才能更好地吸引各类优秀人才加入志愿者队伍,才能让他们更义无反顾地提供优质志愿服务。
(六)建立和完善保护机制
志愿者活动是基于人性向善的一面,但现实活动过程中,志愿者常常要面对人性中不完美的一面,如少数部门、少数社区居民嘲笑、冷遇、不理解和不配合等,这会对志愿者的工作积极性造成挫伤;同时,志愿者也是普通人,会有劳累、病痛,会有不良情绪,这些都会给志愿服务工作带来消极影响。所以社区教育管理者应建立和完善一种保护机制,尽己所能让志愿者解除疲劳、排解不良情绪,正确处理少数社区居民的不配合问题,有效保护志愿者的生理和心理健康。
(七)建立和完善考核机制
志愿者参加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几乎没有经济利益方面的诉求,他们更加看重自身人格的完善、人生的体验、精神层面的追求,他们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更加高尚的人。所以社区教育管理者应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志愿者考核评价体系,并让这种体系成为志愿者参加活动的主要动力,适时适当地给予精神层面的表彰奖励,这将大大激发志愿者的荣誉感和使命感,提升志愿服务的效能和质量。
(八)建立和完善反馈机制
志愿者活动的效果可以通过反馈机制来获得客观的评价和反映。反馈目的是让社区教育管理者及时了解志愿者活动的进度、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活动的效果,以便及时做出有效的调整,改进志愿者活动的方式方法,提高志愿者活动的效果。这种反馈机制应该与志愿者的考核评价相结合,方式上可以灵活多样,如开展各种调查、活动回访、成果展示、项目跟踪、案例发现等。这既是对上一阶段志愿者活动的事后控制,同时也是对下一阶段活动的事前控制。
(九)建立和完善退出机制
志愿者队伍应该实行双向选择、进出自由,这是一支志同道合者的队伍,所以志愿者有选择退出的权利。志愿者的退出不论是何种原因和目的,退出权都应该得到尊重和落实。社区教育管理者应该选择一种体面的方式让志愿者退出,人性化处理退出问题上出现的一些纠纷,这对志愿者队伍不是一种伤害,而是良性的新陈代谢过程。让志愿者获得更多的尊重,也是为了让志愿精神得到弘扬。
社区教育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教育工作,依托和完善社区教育志愿者队伍是社会发展、时代进步的需要。对此,社区教育管理者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充分完善顶层设计,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整合优化社区中各种教育教学资源,认真学习调研、探讨总结,科学使用、管理志愿者人才资源,切实推进社区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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