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3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教育理论
一、改革背景
唐代官学兴盛,但经历唐末五代的战火逐渐衰落。宋太祖结束战乱,提倡文治,大力发展科举,学校教育逐渐沦为其附庸。
宋初,“凡学皆隶国子监。”[1]学校不能为国家培养真才实学的人才。于是,一些士大夫希望改革教育制度来改善这种不协调的状况,兴学运动应运而生。
庆历兴学,是宋代首次大规模兴学运动,由范仲淹发起,“先于都督之郡,复其学校之制。”[2]庆历四年,宋仁宗下诏,“今朕建学兴善,以尊子大夫之行;更制革敝,以尽学者之才。”于是,州郡奉诏兴学。[3]
熙宁四年二月,中书言:“古之取士皆本于学校。”“宜先除去声病偶对之文,使学者得以专意经义,以俟朝廷兴建学校,然后讲求三代所以教育选举之法”[4]
随着历次兴学运动的开展,发展学校教育、恢复学校培养人才的基本职能成为宋代教育改革的重要趋势。
二、概况及特点
宋徽宗时期,权相蔡京把持朝政,新党再次进入权力中心,打着王安石新法的旗号,要求恢复熙丰制度,国家的教育政策随之发生巨大变化。
(1)大力发展三舍法
三舍法由王安石创立。宋徽宗时,进一步扩大规模,“太学上舍至三百人,内舍六百人,外舍三千人。”[5]
崇宁年间,蔡京提出:“兴学为今日先务,乞天下置学养士。诸县亦置学,仍更置小学。”[6]
崇宁元年,宰臣请:“天下州县并置学,州置教授二员,县亦置小学。县学生选考升诸州学,州学生每三年贡太学。至则附试,”[7]于是,太学法被推广到地方。另外,“设辟雍于国郊”[8],学生“由州郡贡之辟雍,由辟雍升之太学”。
虽然庆历、熙宁时期,“尝议以三舍取士而罢州郡科举之令”,但“其法始于畿甸,而未及行于郡国”[9]。崇宁三年,徽宗下诏“并罢州郡发解及省试法。”[10]于是,三舍法完全取代了传统的科举入仕。
崇宁五年,又进一步制定了考选细则,由间岁改为岁试。[11]
直到宣和三年,徽宗下诏“罢天下州县学三舍法,为太学用之课试。”
(2)全面建立地方学校
庆历新政时期,朝廷下令“诸州县皆立学”[12],同时规定县学必须有生徒二百人以上。
熙宁时期,令“仍于京东、陕西、河东、河北、京西五路先置学官,使之教导。”[13]另外,重视边远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设立蕃学。至宋徽宗时期取消了县学必须有生徒二百人以上这项要求。
地方学校的空前发展,给各地学生提供了更好地学习环境,在普及学生基础教育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3)重点整顿专科学校
宋徽宗时期,重点整顿专科学校。发展医学教育有利于自然科学的传播。设置武学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律学教授学生断案、律令,培养司法人才。算学、书学以及画学的设置,有利于文化的传播。这些专科学校的设置对于后代的学校教育制度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4)突出特点
宋徽宗时期的教育改革,是对前代教育制度的继承和发展,各项政策、措施制定地更加具体,涉及范围更广。宋徽宗以蔡京为首,改革学校教育,是为“崇宁兴学”。崇宁兴学是宋代第三次影响深远的教育改革运动,与之前两次相比,持续时间最长、规模最大、范围最广。
三、失败原因
首先,改革措施本身存在一些弊端。例如三舍法流于形式,一般贫寒子弟没有经济能力长时间维持学业。另外,辟雍外学缺少管理措施而现混乱难管的局面。大观元年,立八行科,将举荐法与三舍法硬性结合,导致“三舍皆不试而补”。[14]
其次,徽宗时,极尽奢侈之能事,尽管收入丰厚,但相比来说花费更大,经济拮据也是徽宗朝教育改革失败的重要原因。
另外,主持变法的蔡京等人,以新党相标榜,推行新政。朝廷的一系列措施看似是要恢复和发展熙丰时期的制度,但其实质不过是要加强思想专制,维护统治集团的利益。改革逐渐沦为当权派打击异己、大兴党禁的工具。
总而言之,宋徽宗时期的教育改革因内外多方面的原因以失败告终。但值得肯定的是,此次改革在教育内容、教育理念方面都有很大进步,不仅有利于宋代教育体系的完善,更有助于其后历代教育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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